作者SuWeiLin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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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心情] 連續敲敲打打兩個禮拜了...
時間Mon Nov 28 14:01:57 2011
※ 引述《Fakehead (牧貓)》之銘言:
: 隔壁家上上禮拜開始施工
: 早上七點半左右就開始敲敲打打
: 嗚嗚......
: 嚴重影響我平日的生活品質
: (晚上11:30到家,摸魚到2點左右)
: (白天11:00出門上班)
: 真希望他們快點結束施工
: 我想要沒有噪音的早晨啊啊!
看了原文的推文, 很多熱心的版友, 不過, 沒用!
不好意思說的這麼明白, 大家可以google "
近鄰噪音",
全台灣只有高雄市有規範作業時間, 上午8時到傍晚6時,
其餘縣市包含天龍國跟新北市, 都是要所屬機關實地量測逕行告發的.
法規我就不提了, 總之要證明對方造成噪音汙染, 還要先有辦法提出
"連續"15分鐘超過某個分貝值的證據, 再向轄內單位, 像是新北市環境保護局
http://www.epd.ntpc.gov.tw/_file/1150/SG/23302/D.html 提出檢舉.....
在實務上要有辦法充分舉證對方造成自身的損害是非常困難的,
今年八月底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又做了修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WmDRBDfqrs ,
過半數所有權人同意即可提出檢舉, 只是實務上要一半以上的住戶簽名畫押,
更為困難...
周日的休息時間, 不好意思, 也是一樣, 沒有所謂的工作時間, 還是依據噪音的分貝值
來決定是否構成汙染. (新北市法規只有明令深夜11點至上午7時不得任何施工)
唯一能有辦法試圖抵制的, 就是善意提醒施工住戶有沒有申請
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書或是
變更設計申請書,
只有預售屋於建造期間才免申請(當然這時候你也不可能住在裡面), 其餘都要
向建築管理處提出紙本或電子憑證的申請,
台灣人普遍都不申請的原因是因為室內裝潢頂多敲敲打打沒動到梁柱,
但法律就是規定有變更就要申請, 否則會罰款~
可以參考合併後的高雄市, 在這部分的規定, 高雄是全台灣最完備的
http://tinyurl.com/7juumpb
若你還有損害賠償的問題我在回答您吧, 噪音這東西真會令人抓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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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61.98
→ ss60315:個人認為是管太多的法規.. 11/28 16:10
→ LOVE1234:總有一天~你家也需要裝潢的=.= 11/28 17:30
推 givigan:我家樓上房東兒子結婚 要住樓上 11/28 19:29
→ givigan:結果整個超級整修 幾乎全拆 然後整個重建 花了三個多月 11/28 19:29
→ givigan:我也是熬過來了XD 11/28 19:30
推 Fakehead:小聲地問精神賠償呢- - 11/28 19:39
推 aza91006:那就每天守著抓他犯法的地方 哈 11/2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