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tem:得饒人處且饒人 02/02 22:21
→ Hotem:既然"請勿停車"已收起 若沒有對其他停車者 為損毀或言辭驅離 02/02 22:22
→ Hotem:建議放棄一定抓到什麼或處罰到誰的想法 維持警戒與蒐證就好 02/02 22:23
→ Hotem:就像如果我不顧他人死活 在一名警察面前大剌剌地超速呼嘯過 02/02 22:28
→ Hotem:他當時雖沒有準備什麼器材開單舉發我 02/02 22:30
→ Hotem:但仍經由車牌讓我間接得知 該行為被警察撞見且危及他人安全 02/02 22:32
→ Hotem:下次路上若洽好與該名警察相遇 我沒再超速 02/02 22:36
→ Hotem:他也不會手拿著器材 嚷著要開我上次超速的罰單 畢竟改過了嘛 02/02 22:38
→ Hotem:換句話說 他若沒違規在先 對於你的蒐證 也不必有什麼好怕的~ 02/02 22:41
推 Hotem:該行為若仍持續不改 最後被你舉發 也只是剛好而已 02/02 22:46
推 archiee:樓上所言甚非,這跟上述的舉例邏輯不通,樓上可以再想想 02/02 23:33
→ estherkris:強暴犯是道德上有嚴重問題的罰犯 02/02 23:35
→ estherkris:惡霸也許不是強暴犯,但道德有強大的缺陷,又有警徽 02/02 23:36
→ estherkris:是多麼可怕的事... 02/02 23:37
推 archiee:現代的社會 多是眼不見為淨的人..人都會想保護自己就好, 02/02 23:39
→ archiee:但是如果可以身處在暗處與以反擊 何樂而不為? 至少具有嚇 02/02 23:40
→ archiee:阻的作用, 要當惡霸或者壞人 他們也是會有風險意識,只要 02/02 23:41
→ archiee:提高他們對所作所為的風險,這就足夠了~ 02/02 23:41
→ estherkris:推"壞人也是有風險意識"認同"嚇阻" 02/02 23:46
推 pinz:除了堅持心中的公理與正義外也千萬要保護好自己,我也認為 02/03 09:23
→ pinz:應該要這麼做 02/03 09:27
→ sazabijiang:一樓是什麼爛例子..對路霸蒐證不會造成對他人的危害, 02/03 13:02
→ sazabijiang:在馬路上超速呼嘯而過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02/03 13:02
→ sazabijiang:不倫不類的比喻。 02/03 13:03
推 Hotem:是路霸 獨霸供公眾使用之道路 對他人公平使用道路形成妨害 02/03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