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22511497 :給推~兩邊能有共識是最好的END! 05/15 12:11
推 justBLuE :拍手拍手~解決了就好 05/15 12:27
推 tcuplayer :有討論有進步推 05/15 12:42
→ laplace0636 :嗚嗚嗚樓上們好感人!!板橋人怎麼那麼勾椎:))超捨不得 05/15 12:45
→ laplace0636 :啦以後一定還要搬回來:) 05/15 12:46
→ bencheming :說真的不要過度誇飾比較好 7天和2天差很多 05/15 12:53
→ bencheming :如果對方沒有人上這個板 那要被誤會多久? 05/15 12:54
→ laplace0636 :我po文裡面有說唷是記錯也說明了不是故意要誇飾的lol 05/15 13:18
推 evangel007 :欣賞兩邊溝通的誠意~ 05/15 13:33
推 peipei81 :雙方都好棒!!消費者與商家雙贏~ 05/15 13:36
噓 YesGG :兩天記成七天也未免太扯.... po文前不先看單據的嗎? 05/15 14:01
→ laplace0636 :ㄜ我覺得事情解決了沒必要再掀筆戰唷~ 05/15 14:09
推 teddy12278 :超極感謝原PO的體諒~謝謝對本公司的愛護!] 05/15 14:38
推 pepsilee :雙方能夠好好溝通解決問題都很棒! 05/15 15:51
推 cat2221 :推雙方態度都良好,事情已解決某些版友可以不必再搧 05/15 16:49
推 cat2221 :風點火~ 05/15 16:51
推 beaver520 :雖然2變7是覺得有點誇張 不過原po自己也寫出來了 05/15 16:58
→ beaver520 :都承認錯誤了 就也不用再鞭了吧...圓滿解決才重要 05/15 16:59
→ sazabijiang :2變7太扯, 這已經是捏造事實的誹謗罪. 不過和解就好 05/15 23:03
推 cat2221 :許多人沒看過原本文章吧?是搬家公司忘記卸貨在先,如 05/16 16:22
→ cat2221 :果硬要說不是侵佔罪? 05/16 16:22
推 pt8174 :原文章看過的人就知道事情有多嚴重,讚原po有修養! 05/16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