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G1910:看不懂這篇 是抱怨嗎? 第四航 綠燈行 不對嗎?還用衝的耶~XD 08/22 14:34
是汽車號誌,2號出口建天橋後沒有行人號誌
推 liDong:這算是心情文! 不過有短褲短裙+5吋高跟鞋的圖嗎? 08/22 14:34
你站那3分鐘就可看到很多
推 liDong:5吋 有15公分耶...可怕... 08/22 14:35
※ 編輯: phlie0915 來自: 61.220.183.117 (08/22 14:38)
→ phlie0915:因為騎車開車經過這2處心情都很差 08/22 14:38
※ 編輯: phlie0915 來自: 61.220.183.117 (08/22 14:44)
※ 編輯: phlie0915 來自: 61.220.183.117 (08/22 14:47)
推 ranken:每次經過星巴克這段路就會看到這種景象 08/22 14:54
→ ranken:真不曉得政府分時段的紅綠燈到底有什麼用 08/22 14:54
→ ranken:如果撞到闖紅燈的行人,算賺到嗎?因為他們不守交通規則?! 08/22 14:55
推 singlesingle:星巴克那個十字路口很多行人都不守交通規則 08/22 15:24
→ singlesingle:明明就紅燈還是有人穿越馬路 08/22 15:25
推 vicklin:設計的問題 窄的路口時間又這麼長.. 08/22 15:32
推 ed518:分隔島也加長了 還是有人要硬過 結果呢? 08/22 15:43
→ ed518:結果就是 被車撞了 再來靠北 這就是不守法的民眾 08/22 15:44
推 zckater:大推!!每天上下班都會經過那邊,每天都會有想撞下去的衝動! 08/22 15:49
推 DaisyMi:真的很多人都不走天橋 縣民大道車很多速度很快 真不怕死 08/22 16:03
→ DaisyMi:有想撞下去的衝動+1 更白目的是知道綠燈但還繼續慢慢走 08/22 16:04
→ DaisyMi:搞得直行道的車還要等她們走完才能走 08/22 16:05
→ DaisyMi:有些穿五吋跟鞋的腳好像跨不穩 穿梭在一堆準備啟動的車陣 08/22 16:07
→ DaisyMi:很可怕 08/22 16:07
推 zckater:聽說如果行人在規定外的時間通行被撞到的話,騎士不用負責 08/22 16:23
→ zckater:因為行人違規在先!! 08/22 16:23
→ zckater:重點是那路口有"設行車管制燈號"(也就是紅綠燈),而且行人 08/22 16:59
→ zckater:通常都是在"紅燈"的時候過馬路... 08/22 16:59
→ aalittle: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 08/22 17:17
→ aalittle: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08/22 17:17
推 adeadway:好瞎的規則,但訂都訂了。真撞到的話駕駛只能自認倒霉? 08/22 17:26
推 tony77998:真的 08/22 19:08
→ auconny:一切就是以行人最大 出事了駕駛人都要負責的 08/22 19:08
→ DareJ:那個路口很多人都看不懂 第一個綠燈是車子 下一個才是行人 08/22 19:27
→ DareJ:有短褲短裙美腿就等你一下吧 08/22 19:27
推 ranken:我們需要一位勇士去撞看看?! 08/22 19:44
推 pppqqq362:同意中山路重慶路口 一堆右轉車輛都塞住等違規行人們 08/22 19:58
推 vicklin:那個路口那麼窄要人等這麼久本身就是很不良的設計... 08/22 21:02
→ aalittle:那是實施"行人專用時相"衍生的問題,傳統的十字路口假設 08/22 21:20
→ aalittle:重慶路跟中山路的紅綠燈秒數都一樣的話,等於有一半的機 08/22 21:21
→ aalittle:綠是可通行的綠燈時間,可是因為實施"行人專用時相"就變 08/22 21:22
→ aalittle:成重慶路車輛綠燈、中山路車輛綠燈、行人專用,3種時段 08/22 21:23
→ aalittle:因此即便三個時段秒數都一樣,卻變成只有1/3能通行的機率 08/22 21:24
→ aalittle:個人覺得這種方式比較方便到的只有剛好要過斜對角的行人 08/22 21:28
→ aalittle:不過如果覺得該路口不應該實施"行人專用時相"應該跟相關 08/22 21:28
→ aalittle:單位反應,看能不能恢復傳統的號誌方式,而不是貪方便違 08/22 21:30
→ aalittle:規造成其他想要轉彎車輛的困擾 08/22 21:30
推 wert213:可能他們想要早點去投.... 08/22 23:23
推 beontop:我也很不喜歡星巴克前面那個十字路的行人 都不看號誌 08/23 01:06
→ beontop:尤其是一堆人嘴上說:咦?!現在不能過耶 結果腳卻還在動 08/23 01:07
→ ziods:聽說能避免的交通傷害駕駛未防止發生法官可以判有罪... 09/09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