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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東華街一段 待轉 石牌路一段的申訴案已經告一段落! 收到北投分局的書涵,其內容大意為: 經查係宣導期前舉發案件,為免爭議,同含副請裁決機關辦理撤銷原處分。 (不知道為什麼...感覺上面的"為免爭議"這四個字透露著絲絲的無奈, 好似乎因為有許多人抗議+新聞報導+等等才勉強收回執行的感覺~_~) 在此很謝謝賴議員服務處 林政毅先生的協助,讓我這個小市民被感溫馨, 也謝謝各位有去檢舉或投訴的鄉民們,也讓官員們知道我們北投區的鄉民 是有在關心這件事情的! 而關於之前的三線道內側為"禁行機車"部分... 經由林先生代為詢問之後,答案如下: 由於我所提及的重慶南、館前路、杭州南路等路段,由於車流量過大, 待轉空間很可能不夠用,經權宜與判斷後可不需兩段式左轉 ... 我覺得有點無言,原因如下: 1.先前來信說待轉石牌路是因為車流過大待轉才安全,現在此回覆卻相反過來說明 2.設計這些交通動線的"官員"規則想改就改、動線想換就換(Free style?)一切以 官員"專業判斷"為依據,就算拿出"法規"壓我們,也可以自圓其說!? 3.那交通安全條例第99條該怎麼用? 自由心證? 帝王條款? 無限上綱? 這算什麼...一整個很不服氣 黑特: 我此罰單的錢已經繳了(換照不得不繳...),結果監理處的人說要拿回此NT600, 還得親自跑一套羅斯福路的裁決所才能領回!!! 搞的我理智線一整個斷裂, 我還得請假、跑的老遠才能拿回NT600,阿我上班請假難道老闆會同情我 照發薪水給我嗎? 真的是握槽擬馬... 最後,請各位告知有被開單的親友們,記得要去申訴, 此外我會打電話去問北投分局,是否其他被開單的鄉民也比照辦理主動發函退費? 屆時再來跟各位報告,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0.123 ※ 編輯: dennis277 來自: 123.193.120.123 (09/07 01:34) ※ 編輯: dennis277 來自: 123.193.120.123 (09/07 01:35) ※ 編輯: dennis277 來自: 123.193.120.123 (09/07 01:36)
heatice:如果車流量太大待轉區不敷使用..那承德就該直接左轉民族了 09/07 07:21
heatice:早上上班 那邊的待轉區總是可以爆到一個誇張... 09/07 07:22
tadfattly:所以現在是 需不需要待轉阿?? 09/07 13:40
dennis277:還是要待轉! 09/07 14:39
johnboy:以後騎到東華街要左轉石牌路 用牽的過去 條子也拿你沒輒的 09/07 16:19
johnboy:這樣就不用擔心 被開單 也不用兩段式左轉啦 09/07 16:20
ch594086:不用到民族 一下承德橋第一個路口就待轉到爆了... 09/13 17:07
> -------------------------------------------------------------------------- < 作者: dennis277 (我愛直話直說) 看板: BigPeitou 標題: Re: [情報] 東華-石牌待轉案申訴成功 時間: Sat Sep 13 01:14:52 2008 補 這個星期分別問了北投分局與道路動態規劃的謝先生,回答如下: (一)北投分局 由於小隊長並不在,所以由接到電話的員警來回答我的問題, 當我詢問 Q. 在宣導期之前被開單的鄉民是否會一並撤銷? A. 對方的回答為: 得由鄉民自行申訴,才會撤銷。 而對方也補充了一點: 其實駕駛人本當遵守交通規則,並注意交通號誌, 只是台北市比較特殊,有個"宣導期"來讓民眾適應, (意思是 這只是台北鄉民的福利,並非法律規定), 這點請各位務必了解,此為福利並非法律規定喔! 結論! 有被開單的鄉民請自行申訴,北投分局會裁定是否維持原判。 (二) 交通裁決所內的謝先生回答如下: Q1.機車代轉區規劃在斑馬線內,引響行人通行,是否恰當? A. 已發現此狀況,預計在一個月左右會改善此待轉區/斑馬線重疊 之狀況。 Q2.為什麼東華街路線規劃一改再改,且機車是否真的有需要待轉? A. 日後會再次調查此路段是否需要待轉,而待轉是依法規與安全性 來做規劃,還請各位見諒。 ---- 分隔 ----- 其實在此次通話之中,這位謝先生是非常客氣的, 並且在電話中頻頻跟我道歉,而此次待轉規劃並非他任內所規劃, 所以他只能跟我道歉並保證會盡快解決此待轉區規劃不良之狀況, (PS.其實可以感覺到他在擦別人留下的屁股,也挺慘的) 而且他們這單位的人也常常加班到晚上8~9點,並且常常外出勘查, 讓我產生了些許的惻隱之心 = =|||。 想跟各位說的是,如果發現路線規劃不良之情況,可以撥打1999市民熱線 來提出建議或申訴,並且詢問此謝先生有關北投區道路規劃的相關問題, 我想1999中的服務人員與他此謝先生都是願意寧聽我們的聲音的。 PS. 雖然申訴成功...錢還是得跑一趟裁決所才能拿到, 這倒是最不悅的地方! 將錢拿回來後,我應該也是會 像makiyolo一樣將此錢捐出,來幫助需要的人吧~ 以上 ※ 引述《makiyolo (盛夏夜銀河206天窗下星空)》之銘言: : 我鄰居已經乖乖去繳單了 : 也打去羅斯福路問 : 回答: 要在繳費20天內申訴才可以退 (已經超過時間了) : 不然,要先去 永明派出所, 寫單子, 然後,辦理 撤銷 : 再憑 撤銷單去退款 : 雖然,只有600元, 但這種錢, 寧可要回來去捐給有需要幫助的人 : 也不要讓他們亂來 : =============================== : 這位賴議員團隊還真的不錯, : (私人土地那件,也是她們處理的) ===>只是公文都下來1個月了 : 相關單位為什麼還不來改紅線 XD : 連這種小事, 都辦的讓人覺得快 : 滿感心的 : 也感謝原po的文章 ^^^^^^^^^^^^^^^ 客氣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0.123
obswl:請問原PO是幾月幾號被開的?不知9/9被開還可以申訴嗎? 09/13 09:17
dennis277:大約8/3號 09/13 09:23
makiyolo:我沒有被罰,是我鄰居~~~我都是那種乖乖2段式轉的 09/13 17:34
makiyolo:因為年輕時,被罰怕了. 已經到了,被制約的地步 09/13 17:36
straycat:看了大家這麼多文章,我還是不知道怎麼申訴.打電話就好똠 09/14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