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smoker (快樂走遠了)》之銘言:
: 前幾天傍晚六點左右,剛從台北下班回家
: 就在要下台北橋接重新路、三和路的路口被紅燈擋下(騎機車)
: 這時平面道路的車輛已經在行駛了...也就是說橋上的車都不能走了
: 或許是大家的習慣真的很差吧!
: 一堆要右轉人三和路的騎士不斷在我後面按喇叭
: 好吧!你要違規我也管不著就讓你先走吧!
: 就這麼巧...平常沒站警察的路口,那天出現了
: 當場攔下一個違規的騎士,很多人看到都不敢再違規了
: 這時不知哪個白目的還是給它右轉過去...
: 當時警察忙著開單啦!所以也就沒攔下他了
: 這個時候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 一些剛才不敢違規的騎士看到警察不開單竟就囂張的騎過去了...
: 看到這一幕...我心裡真是感慨萬千阿...
: 很難過...住三蘆的...水準真的這麼低嗎?
: 我也是住在三重阿,我不敢說我有多守交通規則...
: 但是...這樣明目張膽的行為...
: 真的是讓我想起以前人人都說"三重埔人都是一些流氓、大尾"
: 真的...別再讓別人看不起我們了!好嗎?
原PO,錯的人是你自己,台北橋下三重是可以紅燈右轉的,
如果你可以騎車,就代表你有考過駕照,有一個綠色箭頭向右就代表可以右轉,
是你違規直行車占用了右轉車道,
沒道理人家要合法右轉的人要被你占住,
還要被你形容成"違規""白目""囂張""水準真的這麼低""明目張膽"
今天我要是在你後面,我也會不客氣的按你喇叭,
看起來你的確不能說你自己多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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