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VOT1077: 對不起 我在三蘆版不想看到這些訊息了 08/03 15:21
→ VOT1077: 可以不要再回文了嗎 08/03 15:21
去問板主問我幹嘛?PO了你不想看的東西就說不要再回文?
噓 sosevil: 你不也無視黑金的貢敏趟 哈哈哈 比黑金誰比得上供敏趟 08/03 16:37
所以跟著各位一起罵也能算無視?除了罵跟選票以外能有其它選項?
違法翻越公機關圍牆闖入公機關或是架住教官跳恰恰不在我選項清單內喔~
推 hitsukix: 哈哈哈,見識到法 08/03 16:40
→ pusufu: 你的回法就是小孩子吵架在用的 也常見於某類族群 08/03 17:19
都沒看大德發表任何高見一出場就直接說別人是小孩子吵架在用的,
不了解的人看到可能會覺得這叫抹黑栽贓,如果你對課綱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討論,
隨便塗屎在別人臉上比較像小孩子吵架喔。
→ linchangray: 給箭頭 怕你壓力太大冷靜不了 08/03 17:28
都沒有真正的意見出現又怎能讓我壓力大?頂多就是一人發聲文字編排累了點,
有點影響我同時在欣賞電影的專注度...
→ linchangray: 小聲沒聲不代表少數 但權利要自己爭取 08/03 17:30
任何有道理的事都該爭取!
→ linchangray: 在三蘆版你就代表著另一個聲音了 你還是可以發文 08/03 17:32
這就是公道話啦。
噓 cooljoe1985: 好棒棒,本版兩篇都政治文 08/03 17:40
好棒棒,請問有規定新發文章一定不能是哪些嗎?還是又要論資排輩看這帳號不夠久
就要說是專門當國民黨打手的帳號?
噓 minda: 本尊咧 08/03 17:47
在家邊看電影邊回文啊。
→ kill11401: 請問你接受國民黨清廉這個說法嗎 08/03 17:59
當然不接受啊,說國民黨清廉不如說我有30公分還比較可信;
但如果你是想講那個課文我可以直接回你那是兩年前6家書商中其中1家所用的版本,
而且隔年就因為這屁放得太臭所以拿掉了。
推 sony1733: 一樓如果你不想看 那請你跳過 沒人請你點進來看 08/03 18:00
→ kill11401: 資訊公開才會知道教育部拿一堆奇怪的人來寫課本給你讀 08/03 18:14
→ kill11401: 不然我這個歷史0分的寫課本你要讀嗎 08/03 18:14
→ kill11401: 立場是一回事,但起碼要有專業阿! 阿撒布魯寫的你都看? 08/03 18:14
我沒有支持資訊不公開啊,甚麼年代了還想搞偷偷來那套是不可能的,
做出不公開決定的蠢材肯定是化石級人物以為香港才剛回歸吧;
但話說回來,就算資訊公開而且都是專業學者要反的還是會反,針一定能找到縫。
推 VOT1077: 抱歉 我不想看是因為 這些東西 沒有與三蘆直接關係 08/03 18:24
→ VOT1077: 要談全國的政治議題 就去相關版面不行嗎?? 08/03 18:26
你可以先參考一下#1LCGjm1M,這是板上投票眾人的決定並經板主認可,
話再說回來真的不想看政治文也該是噓起頭的怎麼會噓到我?
當然我很感謝你理智地補推回來~
→ kill11401: 關於書商那個課文一事請問有無連結或者可以查證的 08/03 18:36
你可以參考這兩篇:http://goo.gl/Ksm4IV http://goo.gl/jPJCPG
→ kill11401: 另外,因程序被告而敗訴原來不會違法 那為什麼要敗訴? 08/03 18:50
其實我在上面那篇有提到,高等行政法院沒有說過課綱審訂程序違法,
連原告「財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都不認為課綱審訂程序有與法律相悖之處。
否則,起訴法條應為《行政程序法》而非《政府資訊公開法》
簡單翻成白話文就是告的是資訊公開被判敗訴的也是資訊公開,跟程序或內容都沒關係。
當然還是有人會解讀成判決書內雖然沒明確指出但隱藏法院對程序跟內容有問題含意,
我只能說每個人有不同解讀的自由,但最終還是要白紙黑字才算數。
→ kill11401: 上面那個大概就是你說的兩年前調過的,你知道王炳忠嗎 08/03 18:53
→ kill11401: 第一次聽到它好像就是因為課綱問題 08/03 18:53
→ kill11401: 時間點其實也差不多 08/03 18:54
推 kill11401: 所以敗訴不算是違<<政府資訊公開法>>嗎 08/03 19:19
就是因為資訊不公開所以被告違反資訊公開法也敗訴啦!但就是這個敗訴,
跟程序或內容都無關。
→ kill11401: 另外,若被判敗訴,還不肯公開,這樣也不算違法? 08/03 19:21
目前教育部上訴中,另外這個我想最多算是犯賤。
→ kill11401: 先暫時不管事後課綱有沒有撤回,就不公開的部分 08/03 19:21
→ kill11401: 還是其實只是沒有法律規範到這部分,合法不合理的概念 08/03 19:24
→ ccdog74: 公開就是正當程序的一部份 不公開不是違反程序是什麼Y 08/03 23:13
這點你要去問法官問我也沒用,白紙黑字上面就是沒直接寫程序跟內容有問題。
→ ccdog74: 現在已經敗訴了 隨便他要上訴就上 在這個狀態下暫緩不行? 08/03 23:14
請問沒定讞的東西為什麼要暫緩?資訊公開不就行了?
→ ccdog74: 講白了就是耍賴無恥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08/03 23:15
你覺得不可為但事實上不僅合法可為而且已為之。
→ ccdog74: 還有你根本忽略法院判決書表示課綱微調乃公益 應如何調整 08/03 23:21
→ ccdog74: 是社會大眾極為關心這 還不代表內容有問題 引起社會疑慮 08/03 23:22
→ ccdog74: 法院的判決就是白紙黑字 不然何必寫得這麼落落長 08/03 23:23
「課綱微調涉教育百年大計,影響師生及社會大眾甚鉅,應公開會議紀錄,
使社會有知的權利及有檢驗監督的機會。」
以上是判決原文,請教哪裡跟程序或內容有關?現在所有會議記錄都公開,
僅剩討論過程的個人發言以及委員名單未公佈,請問這些對於課綱施行上有直接關係嗎?
→ ccdog74: 寫幾個字大家各自解讀就好了 08/03 23:23
法院判決寫超級長也是被你們各自解讀了不是嗎?
→ ccdog74: 不要說不贏別人被打槍就哭哭說這個社會容不下別的聲音 08/03 23:25
說我會說不贏這個真的有好笑到,要說贏我先拿出事實跟本事嘛,理直氣平跟哭哭
兩者可是天差地遠。
→ ccdog74: 容不下別的聲音叫獨裁政權 你可以去北韓看看 08/03 23:26
我去過不少國家倒真是沒去過北韓,但觀光客過去不要太白目也不會怎樣,
別自己嚇自己啊。
→ ccdog74: 在公開平台表達意見就要有被電的心理準備 有裡走遍天下 08/03 23:26
→ ccdog74: 還怕別人電你? 不然就回自己地盤取暖就好 08/03 23:27
我既不怕被真材實料電也不怕被跳針護航圍攻,敢在這一片綠地發聲自然自覺有理
才敢駐足,要電我拿點本事出來好嗎?這種水準還差大概一個光年那麼遠。
→ ccdog74: 民主社會就是有不一樣的聲音才叫民主社會 不然大家風向一 08/03 23:29
→ ccdog74: 致不覺得怪怪的很噁心嗎? 08/03 23:29
上面說怕被電就回自己地盤取暖,下面又說民主社會就是要有不同聲音,
如果這不叫自打嘴巴甚麼叫自打嘴巴O.O?
→ kill11401: 所以就你的定義,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不算違法? 08/04 09:59
就全世界人的定義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都算違法,但被告教育部已提出上訴且
本案也跟課綱實質程序或內容也無關,推行新課綱毫無疑義。
→ gmoz: 無罪定讞但過程逼死兩個人 無視就對了@@? 08/04 13:08
哥,你覺得20年前的社會跟20年後的社會還會一樣這麼容易逼死好人嗎?
20年前還沒網路現在小學生就可以幫忙肉搜了要逼死人還不被發現有這麼容易?
→ gmoz: 當然過程把你搞爛搞瘋逼死 然後目的達到了才給你無罪阿XD 08/04 13:10
但哥你忘了現在被告的是大家心中萬惡的教育部,告人的是支持廢死的正義台權會,
正義一方搞死萬惡淵藪不是大快人心?
→ jbleedkai: 你說得很對 如果僅在合法性上 教育部沒有違法 但這從來 08/04 15:02
→ jbleedkai: 都不是合法性的問題 是正當性的問題 行政機關要補正程 08/04 15:04
→ jbleedkai: 續很容易好嗎? 08/04 15:04
你說的也很對,但今天教育部對判決有疑義已提出上訴,在定讞前任何人或團體
都得以無罪推論,所以你說教育部花了時間心力編好的課綱有可能因為部份人民
不滿就草率暫緩實施嗎?不論日後判決結果究竟如何反正各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五個月後就是以選票檢驗民意的時刻,請善用自己權力制裁想制裁的對象吧!
噓 jerry810308: 果然標準42689.2嘴臉 人一藍腦_ 08/04 15:26
我能理解有些人想法很單純只要非我族類必殺之的心態啦,不過你前面漏了玻璃心,
後面我再幫你補就殘二字,這樣有沒有既罵得開心又不怕被告的fu?
反正道理不是人人都能聽得懂我也從沒期望所有人都懂~
→ jerry810308: 聽不進人話講再多也沒用 明年褲子記得穿 08/04 15:26
你有看完我所有文字嗎?明年菜英文就是穩上我又有甚麼好擔心褲子掉下來?
以為只要反反課綱就一定會高喊國民黨萬歲洪秀柱當選嗎?跟樓上是好朋友?
→ gmoz: 不是剛死一個林冠華 我知道你要說他草莓啦XDDD 08/04 15:29
他是不是草莓我不予置評,但他究竟是因為反課綱同儕壓力而死還是因為達不到訴求
而死我比較有興趣。
→ gmoz: 當初逼死兩個護士,是他們草莓+20年前大環境,所以正常嗎? 08/04 15:31
20年前的大環境就是不正常,兩個護士只能說可憐,草莓是你說的。
噓 jerry810308: 人殺狗是為畜生 所以我不殺狗 要不要殺你看你是不是 08/04 15:32
→ gmoz: 我要說的是 你用無罪定讞來解釋 根本搞錯方向了 08/04 15:32
法治社會如果不看法院判決而都靠個人理解解釋那大家又何必遵守法律呢?
→ jerry810308: 同類啦 08/04 15:32
方便請你重整字句以利一般人理解嗎?除了狗啊殺啊還有其它高見嗎O.O?
另外,殺狗是畜生,那殺牛殺豬殺雞殺鴨殺羊殺兔子呢?殺甚麼是畜生是誰決定?
→ gmoz: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 08/04 15:33
是啊,只有國民黨還不知道這件事,難怪現在會被玩這麼慘然後等明年被踢下臺。
→ gmoz: 另外教育部花了時間心力編好的課綱 這句看了讓我直發噱XDDD 08/04 15:34
你可以發噱可以大笑可以不屑可以氣憤也可以走到教育部門口破口大罵,
民主社會大家可以自由表達意見。
→ gmoz: 有興趣可以去看LINE訊息跟他母親看完手機釋出的意見 08/04 15:36
→ gmoz: 你要認為他是反課綱同儕壓力也是你的自由啦 反正人也走了 08/04 15:36
所以反課綱同儕沒有製造一堆壓力給他?你們覺得是教育部逼死的,
反反課綱的覺得是同儕逼死的,真相只有觀落陰才能知道。
推 HolyBugTw: XDXDXD 心情怎麼那麼好? 08/04 15:52
樓上某人會覺得你是42689.2喔!噓!
→ HolyBugTw: 其實我覺得台灣教育蠻沒有國際競爭力的,得全部推翻 08/04 16:11
→ HolyBugTw: 國中教的東西和高中有的比,高中教了一堆大學用不到的 08/04 16:11
→ HolyBugTw: 上了大學就開心的玩四年,研究所洗白又容易 08/04 16:11
→ HolyBugTw: 更別說轉學考根本變態,高中拚三年不如轉學考拚一學期 08/04 16:12
無誤,高中念建北照樣一堆大學淪落到私立去,轉學考研究所洗學歷現在是王道。
→ HolyBugTw: 照我說,高中入學開始就分組,而且全面原文教育 08/04 16:13
→ HolyBugTw: 教授的範疇只要延續國中三年的術課與到高二程度即可 08/04 16:13
→ HolyBugTw: 大學教育採個別招生,並且和至少其他三間學校會考 08/04 16:14
→ HolyBugTw: 避免考上112就代表吊車尾也比113強之類的怪異現象 08/04 16:14
→ HolyBugTw: 台清交成每學年同科系來一次會考,這樣才能看看真本事 08/04 16:15
理念很好但應該只會在夢中發生,要期待這個政府或下個政府做到太難了。
→ HolyBugTw: 也不必因為考差了一點點就非某校不念,你還有機會證明 08/04 16:16
→ HolyBugTw: 至於國中考高中失利的,反正高中也只是原文教育 08/04 16:17
→ HolyBugTw: 程度不要拉開太遠,你還有機會在大學聯考翻身 08/04 16:18
→ HolyBugTw: 沒問題,選我就可以了(挺) 08/04 16:19
未來參選記得公開表示你是當年PTT那位充滿理想抱負的青年,我會投你一票!
不過前提是你選區在台北市~
→ jbleedkai: 不知道你同不同意將歷史課刪除或是拒絕歷史課成為國族 08/04 17:26
→ jbleedkai: 建構的工具?你同意將歷史課本交由歷史專業來訂定嗎?從 08/04 17:27
→ jbleedkai: 基層歷史教師到歷史學者共同編定一套去政治化的課綱呢? 08/04 17:28
專業的東西當然該交給專業來負責,但這邊牽涉到兩點:誰才是大家公認的專業?
又怎樣才算去政治化?
→ kill11401: 所以只要違法了,上訴就會突然自動變合法?不用勝訴嗎 08/04 17:47
在判決定讞前人人都是無罪推論,合不合法不是我說不是你說也不是哪個學生說了算,
只有法院說了才算。
※ 編輯: PrayForU (1.160.218.198), 08/04/2015 18: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