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借用二活展覽廳做桌球比賽場地一事 ..
今天問過活動中心陳主任 .. 他給我的答覆是:
1. 當初在收回二活校地時,與居民做過協議可能會將展覽廳場地
作為營業店面;但這項協議一直到現在還未達成共識,所以還
無法確定明年春假可借用給我們作為比賽場地使用。
2. 展覽場地的原始規劃並不是作為運動用途的。
3. 因為第一項因素,當初展覽廳的用電方式是申請為營業用電,
比學校一般用電多了三倍。所以活動期間電費加上冷氣空調費
用等大約要十萬元/每日以上(一、二樓)。
第一項的問題主任說他們已經談了一年,最近才有了一個方向,
到底能不能借呢?還是要等 ...
影響最大的還是第三項,使用台科大的桌球室大約一萬元/每日,
划算多了 ... :P
就這樣 ..
大化盃副召集人 游志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homson.ch.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