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本事
史杜伯(綽號 "死大伯仔")由於對鍵盤樂器的特殊癖好,每個週末都會在
「諾姆叔叔樂器連鎖專賣店」打工。憨厚外表與親切態度讓史杜伯成為萬人迷的
明星店員,一切似乎都順利地朝著分區經理的職位而邁進。
又是個陽光與人潮互相推擠的週末午后,魔頭與他的BB幫(Bad Boy Crew,
聽起來一點也不壞)在箱型車內蓄勢待發準備搶劫。魔頭的計畫是利用搶來的
合成樂器製作音樂,攻進英國金榜,成為名利雙收的流行樂團
(真是有理想、有抱負的年輕人)。
發動引擎,猛踩油門,BB幫竟然就這樣直接衝進「諾姆叔叔樂器連鎖專賣店」。
砰然巨響,一頭撞上恰巧站在門口的史杜伯。這是眨眼瞬間便已發生的意外,
實在很難在字句間具體重現當時的危急混亂;相較之下,結果就清楚多了:
史杜伯撞瞎了左眼,腦震盪造成記憶不斷消逝退化;肇事的魔頭,
法院判決他必須執行3萬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同時照料史杜伯直到他康復。
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一個月後的週末午后,魔頭準備載著腦袋渾沌的
史杜伯回醫院復檢。愛耍帥的魔頭心血來潮玩了個360度無敵大迴旋,
只見史杜伯像是支猛力擲出的標槍,衝破擋風玻璃,直直插入馬路上的
安全島。史杜伯這次又撞瞎了右眼,雙目俱盲的他卻幸運地恢復了意識。
從此之後,他便將魔頭視為救命恩人,並改名為阿D(2D,2 Damage,2度傷害)。
魔頭的遜ㄎㄚ駕駛技術讓這兩個天生冤家的生命有了180度的大轉彎。
阿D精湛的鍵盤琴藝深深贏得魔頭的讚賞,而決定與他共組樂團,
只要再找到鼓手與吉他手,一切便可定案。
就像在報章雜誌影劇版或娛樂新聞經常見到的,身為流行藝人總有一些小說
情節般的機遇巧合,街頭霸王也不例外。那個創造無數奇蹟的週末午后
再次來到,魔頭在SOHO的專賣嘻哈繞舌音樂的「咕嚕唱片行Groove Records」
認識了移居英國的洛胖。兩人相談甚歡,一見如故;魔頭得知洛胖是位專擅放客
節奏的B-Boy鼓手,於是積極邀他入團,而洛胖為實現自己的音樂
夢想也即刻允諾加入。
當這三個平日惜字如金的沈默男子在NME刊登了「樂團誠徵吉他手」
的廣告後,登門造訪(當然又是在某個莫名的週末午后)的竟是一位
更令人不知所云的10歲東洋女娃。甫一進門,她便連珠砲地說個不停,
雙手同時隨著講話節奏迅速地於吉他琴把上來回點絃,突然間,
她雙腿一蹬,以一個後空翻結束這初次見面的「快速」開場白。
一旁早已看得呆若木雞的三人(阿D是用聽的)此時才稍稍回過神來,
點了點頭,歡迎這位神秘人物的加入。
由魔頭、阿D、洛胖和小麵組成的「街頭霸王」於焉正式成立!
1998年終,他們在加邁敦(Camden)的「牛皮屋」(Brownhouse)
首次公開演出,激烈狂暴的龐克噪樂立即吸引了當時正好在場的
EMI唱片公司A&R總監輝哥(Whiff Smiff)的側耳注目。表演結束之後,
輝哥便至後台表達想為他們發行作品的誠摯邀約。
這不正是魔頭當初鋌而走險的最終目的嗎?
在街頭霸王的首張同名專輯中,你可以聽到紐約的黑人嘻哈、
牙買加的雷鬼Dub、古巴的傳統情歌或英倫的龐克搖滾;
但不論你聽到或看到什麼,街頭霸王絕對不只是一個「虛擬」樂團,
它是一個「真實」凝聚所有人類夢想,開創音樂全新紀元的超人類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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