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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H.文章內容 │ │ │ │ 3.禁止公布 私人信件 / 水球 之內容 │ │  9.買賣 盜版桌遊 直接劣退+終生保固永久水桶 │ │ │ │ 基於 h.3 的約束,特將原回信作者 id 加密。 │ │ h.9 很清楚的指出本版的遊戲規則,及處罰方式。 │ │ │ │ 本版對於個人的交易素來採很寬鬆的方式,在強力約束諸店家下, │ │ 並非代表個人的 id 便可以踰越版規甚至法律的界限。 │ │ │ └──────────────────────────────────┘ ** 事情原由: 今日早上收到 i23 版主的來信,來信說明有一個人傻傻地將交易文 也寄了一份給他,想來此名版眾十分想挑戰一下版主群的應對能力, 經過激烈地書信討論後,決定依版規處理,送你終身水桶一個。 ** 結論: 無論 i23 版主是怎麼收到此信的 (可能是他的 id 太好按了~), 歡迎版友來信檢舉,以杜絕私下交易的漏洞。檢舉者,版主將視財力 給予 p 幣以茲鼓勵。 (暫定 1ooo p) --------------------------------------------------- 原文如下 ----------------- 作者 ka******** (****) 標題 Re: [交易] 徵&換策略遊戲 時間 Sun Sep 2 14:39:29 2012 ─────────────────────────────────────── 忘了補上,我還有電力公也要賣or換,一樣不是正版的 如果你能接受的話看要不要交易 但別檢舉我阿感謝 ※ 引述《t*****in* (******)》之銘言: : 凱呂思 小**界 歷史巨** : 大戰****錄 夢工廠 農家樂 : 兩河流域 大都會 ****** 電力公司 : 徵上述遊戲,盡量用****************************有的都可以來信 : 頭**字D迷你版,全新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24.244 ※ 編輯: oktryit 來自: 111.253.124.244 (09/03 12:22)
SeekU:嘖嘖… 09/03 12:45
finhisky:版主辛苦了 1ooo p 是 1p幣嗎? XD 09/03 12:50
weichilin:看成loop 09/03 12:53
BurnRate:其實該版友並未公開販售,這屬於個人道德問題,犯法嗎? 09/03 13:03
aabg:報警看看就知道犯不犯法了 09/03 13:08
SeekU:犯了板規了~ 09/03 13:14
JimEPLab:其實這樣處置頗不妥呀 照板規來看是規範在板上文章 09/03 13:14
JimEPLab:H.3 倒是有規定禁止公布私人信件 09/03 13:15
JimEPLab:H.9 照置底看 是規範板內文章 09/03 13:16
JimEPLab:如果硬要處置 用 Z 附註這一項 可能比較妥當 09/03 13:17
LChuang:同意樓上,私信用板規來處理不是很妥當 09/03 13:20
JimEPLab:不過即使這樣 管到私信其實會讓人覺得有點管太大... 09/03 13:20
jackuly:應該說盜版不能交易吧?無論是什麼方式~ 09/03 13:21
JimEPLab:原則上不該處罰不在當初規範之內的行為 09/03 13:22
JimEPLab:真的看不下去直接檢舉去警局比較恰當 09/03 13:23
oktryit:沒錯,仔細想想,用 H 版規處理仍然不能貼近案例。 09/03 13:24
fr014371:板主也算桌遊板的一部分啊,對方回信也是從板上的交易文 09/03 13:25
koman:該桶的不桶 不該桶的卻桶 版主在幹嗎 09/03 13:25
fr014371:不然賣盜板的只要私信詢問,一樣是鑽漏洞 09/03 13:25
oktryit:但將回信視為文章延續的一部分,只允許特定人看,勉強通行 09/03 13:27
JimEPLab:其實若覺得有漏洞可以修版規 姑且不論修改後的觀感... 09/03 13:27
fr014371:是否要修改板規,將私下交易盜版也納入? 09/03 13:27
JimEPLab:但修改前的對象處罰會頗怪 09/03 13:27
修改些許錯字 ... ※ 編輯: oktryit 來自: 111.253.124.244 (09/03 13:29)
offish:板主群有想過檢舉信偽造證據的問題嗎,是否要求截圖更好些? 09/03 14:03
offish:浸盜版販賣者水桶剛好而已 但是後續的規定不能這麼草率吧 09/03 14:06
hisashilie:站內信跟版應該無關吧 09/03 14:25
lovemost:個人是覺得這個判決頗奇怪也不合理~原因同前面推文 09/03 14:26
lovemost:從沒看到哪個板可以管到私信的,除非交由站方或警方處理 09/03 14:26
lovemost:最多最多修改板規可將不受歡迎名單的ID公佈,且附上理由 09/03 14:28
offish:不受歡迎名單是無意義的 徒然增加盜版商人的曝光率而已 09/03 14:33
wommow:H9版規是指文章內容 但無說明是板上文章還是站內信 09/03 15:52
wommow:這很明顯是版規的漏洞 建議版主群討論一下立刻修正版規 09/03 15:52
wommow:舉一個桶站內信的版子例子 西斯版 明顯的把寄約泡信給匿名 09/03 15:54
wommow:帳號就會水桶 這大家都知道的事 09/03 15:54
wommow:他們版規也有寫 不過既然有這種事就更該明文規範 09/03 15:59
zizzizz:所以最後永久水桶是誰? 看了兩次沒看出來 09/03 16:24
philluke:雖然賣盜版是不對的 但私信就判決也不對 09/03 16:26
philluke:而且只是詢問並不犯法 在沒有真正交易成立時都不算 09/03 16:27
philluke:除非你有他公然擺攤販售 還有物品 的證明 09/03 16:28
philluke:報警看看吧 百分之百跟你說請你回去 09/03 16:30
kingkk0110:如果是水球,也要水桶嗎 XD 09/03 18:13
RXCPU:未經對方同意 片面公開秘密通信 這個犯的會比永久水桶還重哦 09/03 19:31
peachclock:會不會大家誤會了,版主是水桶寄信給他的人,而不是想 09/03 19:56
peachclock:賣盜版的人,因為他散布私人信件? 09/03 19:57
peachclock:因為對方也只是「詢問」,他要說他只是唬爛你也沒辦法 09/03 20:00
ericeric100:西斯板的寄約炮信到匿名帳號信箱要水桶是因為把匿名 09/03 20:38
ericeric100:帳號視為看板的延伸一部分,可是這個例子只是寄站內信 09/03 20:38
ericeric100:,雖然個人反對盜版 但個人不認為板規應該管到站內信 09/03 20:39
weitom:版規已經進步到可以管私信??雖然賣盜版不可取!! 09/03 21:18
wommow:再怎麼說也是版規有把匿名帳號納入看板一部分才桶的了 09/03 21:19
wommow:所以我也反對明明版規沒這樣寫卻這樣桶 既然有漏洞就應該改 09/03 21:19
wommow:正 再說我又重看一次這篇 我現在才知道站內信也會被劣退 09/03 21:21
wommow:因為不是要劣站內信 所以明顯那段是針對板上文章阿.... 09/03 21:22
NaZiTiGer:寄信給版大的人公佈了原PO的私人信件被捅有什麼不對嗎? 09/03 22:42
philluke:所以到底版主是水桶哪個ID 09/03 22:47
vladmir:這樣下去會不會下次在拍賣看到有同名帳號在賣盜版就桶人呢 09/04 11:37
KwonCho:管私信會不會管太多阿你們這些人 09/04 16:47
jogkong:贊成檢舉, 會寄這種信的人應該也不在意不能在桌遊板發文 09/04 18:02
> -------------------------------------------------------------------------- < 作者: I23 (小艾) 看板: BoardGame 標題: Re: [公告] 永久水桶一名 時間: Mon Sep 3 22:41:04 2012 晚上才回來 澄清一下這部份 這封公告是我跟ok討論過的 私信是寄到我信箱 依信件所述可證實確有違法桌遊 販賣盜版者採用私信私下告知的作法 所以這篇公告跟ok討論後 決定實行並附帶有警告之用意 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的東西在PTT賣本身就違反站規 故照板規 H7 + H9 處置之                  以上 -- | ▃▂▆▅▄▄▃▃▃▃▄_=▃▄▅▂▁十`〢∥ ▆▄▃、\ //▄▆▅▃ | | _▂、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39.235
NaZiTiGer:我個人是認同版主們的做法 犯法的事情私底下做就不犯法? 09/03 22:44
NaZiTiGer:就算有很多小地方犯個小法會被略過 正常人也不會公開支 09/03 22:45
NaZiTiGer:那些犯法的人吧? 09/03 22:45
NaZiTiGer:↑公開支持 漏字= = 09/03 22:47
這次水桶也是鼓勵大家如果私信遇到賣盜版物品的人 可以勇敢站出來檢舉 一起維護桌遊界的和平 當買盜版的發現盜版品賣不掉 正版可以賣到7~8折 相信捨棄盜版改買正版的玩家一定會漸漸變多的!!
philluke:搞得我有點亂啊=.= 一下桶tyxxxxxx 一下又變kazama 09/03 22:55
經查證tyxxxxxx是這次轉寄信件的檢舉者 在此也公開感謝tyxxxxxx為正版桌遊盡的一份心力
joelll:怎麼ok要保護檢舉人,結果小I反而公開並強調........ 09/03 23:09
※ 編輯: I23 來自: 175.182.139.235 (09/03 23:10)
kuso0516:還憲法勒 那去報警阿 跟本就私刑 09/03 23:44
remprogress:個人很贊成這樣的做法~~ 09/03 23:53
remprogress:而且版規Z本來就有說版主群可以視情況處置 09/03 23:55
remprogress:我覺得使用版規Z會比較恰當啦 但擋盜版本身是好事 09/04 00:00
kuso0516:算了 反正版主就是仗著這個帝王條款亂搞 09/04 00:03
kuso0516:也不是第一次了 09/04 00:03
gw10313: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09/04 00:10
swordmr20:但是寄信賣有點誇張欸 09/04 00:16
dephille:是私刑沒錯啊?不爽的話你可以上報站方。 09/04 00:25
tram:站內信屬於非板務,你沒資格桶 重點不是違法,是你越權了 09/04 00:45
tram:板主信箱 ,不屬於專板信箱 ,是私人的 你應該道歉齁 09/04 00:47
aethe:贊同板主做法。去看看PTT站方使用者條款: 主選單-X-A 09/04 00:54
aethe: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 09/04 00:54
aethe: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e)從事不法 09/04 00:55
aethe:交易行為 09/04 00:55
tram:重點是要站方處分,板主在這方面是沒有權利做判決! 09/04 00:57
koman:哪天私底下玩桌遊互相謾罵 是不是你也要桶 09/04 01:04
koman:很多人採線你都沒警告 不公平的做法 根本服眾 09/04 01:06
hisashilie:版主對於站內信的判決似乎已經逾越的版主的權力 09/04 01:09
fightword:支持版主 盜版就不對 板主只是維持風氣 也許版主不能服 09/04 01:21
fightword:人 但販賣盜版這些事本來就不對 09/04 01:21
dephille:啊反正不爽的話就去跟站方告狀說板主亂判嘛。 09/04 01:23
kuso0516:我還以為桌遊版的人會比其他人更講規則 09/04 01:23
dephille:小白世紀規則: 有意見的話找遊戲持有者決定。 09/04 01:36
philluke:簡單說 你不能因為一個人嚷嚷著要殺人就判他殺人罪 09/04 01:50
philluke:更不用說他嚷嚷著殺人的時候只是在你旁邊耳語 09/04 01:52
aethe:板主的做法或許不盡完美,但是否越權還有得討論。首先這不是 09/04 01:53
aethe:仗恃規定亂搞,任何人只要稍微依照點理性判斷,都知道這次 09/04 01:53
philluke:另外私信部分就更說不通了 這種隨手可竄改且無從客官判定 09/04 01:53
aethe:的懲處是板主基於立意良善的手段,我倒覺得藉此機會來批評 09/04 01:53
philluke:的東西 要拿來當罪證太說不過去了 09/04 01:54
aethe:謾罵板主的才是心態可議。首先,板主接到的是板民檢舉, 09/04 01:54
aethe:既是檢舉此事已經變成公眾議題,放著不處理的板主才是 09/04 01:54
aethe:失責, 而檢舉則需要舉證以免誣告,到此一切都沒問題。 09/04 01:54
philluke:批評沒什麼可議的 請不要亂扣人帽子 09/04 01:54
aethe:唯一有的爭議點的就是是否應該將檢舉信公開於板面。 09/04 01:54
aethe:不過因為站規已經有標明從事不法交易行為不被允許, 09/04 01:54
aethe:別說是區區浸水桶,帳號整個被停權都只是剛好而已。 09/04 01:55
philluke:本來一件事情做法就不是每個人都能滿意 提出意見很正常 09/04 01:55
aethe:最後,如果不服板主做法, 儘可以跟站方檢舉板主越權, 09/04 01:55
aethe:讓站方自己來決定處置。 09/04 01:55
philluke:就板規部分討論也是板友全力之一 不是一句你去申訴就可以 09/04 01:55
philluke:帶過的 09/04 01:55
philluke:本來對於需要舉證的 板主就應該先查證 而不是先判罪才要 09/04 01:56
philluke:求被判罪的人去提無罪證據 我想ae大有點本末倒置 09/04 01:57
philluke:至於該位版友是否申訴 我們眾鄉民管不著 但眾鄉民的確可 09/04 01:58
philluke:以就板主處置是否恰當進行討論 09/04 01:58
NaZiTiGer:如果版主不能管 那請問又發生此事時要怎麼管 效率又為何 09/04 02:18
NaZiTiGer:明知道有問題版主管了還被罵 被罵的原因不是那個事件是 09/04 02:21
NaZiTiGer:被冤枉的 並不是被處罰的人沒有違反道德或是法律 09/04 02:22
NaZiTiGer:而是反對的人認為 即使那個人錯了也輪不到你來管 09/04 02:22
NaZiTiGer:這種心態是..? 09/04 02:22
NaZiTiGer:或是有人認為 為何那個人錯了你不管 這個你卻管 09/04 02:23
NaZiTiGer:這在小學幾乎每個禮拜都發生..這並不是個不該管的原因 09/04 02:24
RXCPU:站方已有處理廣告信及信件騷擾的管道 09/04 02:25
NaZiTiGer:分享一下遇到這種狀況時 有個資深老師的一句話我記到現 09/04 02:26
NaZiTiGer:在 其他犯罪者沒被抓到並不能讓你犯的罪成為無罪 09/04 02:27
NaZiTiGer:重點是在你本身 09/04 02:27
philluke:不是能不能管的問題 是犯行並不是能客觀舉證的 09/04 02:30
philluke:另外我想反對的人是因為程序正義 而不是基於覺得他無罪 09/04 02:30
philluke:我覺得他賣盜版根本不對啊 但這跟能不能抓他是兩回事 09/04 02:31
NaZiTiGer:對阿就是我說的那句 反對並非覺得他無罪而是輪不到你管 09/04 02:31
NaZiTiGer:我要強調的不是版主做了這件事情是不是對的 09/04 02:33
NaZiTiGer:而是 例如有人犯了罪 旁邊有個即使無權抓他的人 卻去幫 09/04 02:33
philluke:不是輪不輪得到你管的問題 是這程序上本身就有問題..... 09/04 02:34
NaZiTiGer:忙處理 正常的人的反應 應該是怎樣呢? 09/04 02:34
philluke:很好啊 如果那是在現行犯罪證確鑿的情形下 09/04 02:35
NaZiTiGer:去抓現行犯很常並沒有等到罪證確鑿才去抓吧 09/04 02:35
NaZiTiGer:有人喊救命幫忙抓搶匪 你還要先去調監視錄影器確定他真 09/04 02:36
NaZiTiGer:的有搶才去欄他嗎 09/04 02:36
philluke:好吧 去抓就去抓 但那也不是訂他罪的最終過程 09/04 02:36
philluke:去攔他 你也只是先把他扣住 調完監視器 發現無法舉證 09/04 02:37
philluke:你還不是得放他走 09/04 02:37
NaZiTiGer:嗯 所以剛剛有說了 我強調的是旁觀者的心態= = 09/04 02:37
NaZiTiGer:應該是這個人到底有沒有犯罪 是不是被冤枉 09/04 02:37
NaZiTiGer:可是上面很多人發話 並不是朝這方面走 09/04 02:38
philluke:旁觀者的心態如何 跟大家反對程序上有瑕疵的問題 沒有關 09/04 02:38
philluke:係吧 09/04 02:38
philluke:另外 大大如果連旁觀者的心態都要管的話 是否太累了? 09/04 02:39
NaZiTiGer:反對程序上有瑕疵問題的人只有一部分而已.. 你仔細看這 09/04 02:39
philluke:我跟你討論就是基於程序上的瑕疵 其他人我管不著 09/04 02:40
NaZiTiGer:兩篇討論串 有很多反對者根本不是因為程序的問題而反對 09/04 02:40
NaZiTiGer:對阿我所述也不是針對那些提出程序問題的人 我從一開 09/04 02:40
philluke:硬要把東家西家論點扯在一起講只會模糊焦點而已 09/04 02:40
NaZiTiGer:始就是說 某些人的心態.. 真的感覺很差 09/04 02:40
philluke:所以我才說 N大這樣是否太累了? 別人心態如何實在是個人 09/04 02:43
philluke:自由啊 我們只能倡導推持而已 這是很無奈的地方 09/04 02:44
NaZiTiGer:也就是有感而發 也不是什麼管不管 我管不著那些人怎樣 09/04 02:44
NaZiTiGer:只是覺得 這件事情本身很多瑕疵跟問題沒錯 但是卻跳出一 09/04 02:44
NaZiTiGer:嗯我找不到適合的字眼 就是頗奇怪的論點來反對 (就我上 09/04 02:46
NaZiTiGer:面說的兩種論點) 09/04 02:46
gw10313:今天這件事情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站內信能不能桶吧...... 09/04 02:47
philluke:可能私底下有些恩怨混在一起講吧 但這件事情本身是有瑕疵 09/04 02:47
gw10313:站內信騷擾其他人 或是甚麼都有其他板可以檢舉 09/04 02:47
philluke:的 我也只是單就這方面提出些反面的意見 09/04 02:48
gw10313:但是用站內信賣盜版這件事情來說 能因為我跟某人私信就桶 09/04 02:48
gw10313:這本身是一件很怪的事情 難道大家的私信都是看板延伸? 09/04 02:48
NaZiTiGer:嗯 感覺討論串討論的應該是 確認犯罪事實 以及 09/04 02:48
gw10313:賣盜版固然不對 但應該有其他更適合的方式制裁他 09/04 02:49
NaZiTiGer:懲戒的方式及執行 這兩方面才對 09/04 02:49
gw10313:而不是帶回看板 用一些模稜兩可的話語就給他水桶 09/04 02:49
gw10313:如同上面大大說的 這件事情本身處理上有瑕疵在 09/04 02:50
dephille:我覺得很簡單嘛,地方法院已經作出裁示了。 09/04 03:05
dephille:如果那麼想幫犯人辯護的話就去找最高法院啊。 09/04 03:05
tablelee:人材真多 09/04 08:17
Weky:其實就算真有那信也要證實他有犯罪事實 不然他說開玩笑 09/04 09:13
jogkong:沒有賣盜版的意圖,那為何要寄這種內容給別人?好玩?釣魚? 09/04 09:13
Weky:也提出無交易證明 要怎麼定他罪? 09/04 09:14
masanao:推一下不服可以去上訴 不需要搞抗爭 09/04 09:19
thismy:噓 站內信不是板主該管的,不爽可以去報警 09/04 10:23
aabg:要求交易盜版遊戲本身就是不對的 就像在網路上說援交 也還沒 09/04 11:10
aabg:真的援交啊 但是警察就已經會抓了 09/04 11:11
CCFACE:版主難為...鄉民提出建議口氣可以更和氣點..不然你當?? 09/04 11:26
philluke:aa大 只約是抓不成的 要到現場才有 09/04 11:44
philluke:更不用說其實這種做法近幾年備受爭議 09/04 11:44
remiresidore:版主難為啊,板友寄盜版還不能管,不管大概也會被說 09/04 21:45
aabg:"散佈"本身就是違法的 不用真的出門 你可以查法條 google可查 09/05 10:44
wommow:違法那就告阿 提不出證明那不就踩自己腳? 09/05 21:54
wommow:再來輝說提出私信就違法 沒證據就桶人服的了人? 09/05 21:54
jogkong:嗚哇,看來大家對一心想桶盜版的板主比賣盜版嫌犯還憤怒 XD 09/06 10:22
XUCK:看ID就知道是哪一群人了 挾怨報復? 09/06 10:31
> -------------------------------------------------------------------------- < 作者: RXCPU (平平安安) 站內: BoardGame 標題: Re: [公告] kazama0012 販賣盜版桌遊 永久水桶 時間: Tue Sep 4 03:32:49 2012 一、首先,請確認權責歸屬。 請至 PttLaws->看板《Violation》 搜尋關鍵字"盜版" 根據以下幾篇判例 即可區分以下權責: A.於看版內販售盜版遊戲:#15whHduJ #15whIozo #15_eRtil (Violation) B.於站內信件販售盜版遊戲:#15-zY-vJ #15-zZjVX #161uqgCc (Violation) C.於看版內徵求盜版遊戲:#18C5VUL7 #18CPTBHy #18fmgBIf #18hKd_1C (Violation) 1.使用者於 看版內 張貼販售、公開徵求盜版遊戲,判決如下: 判決主文:   看板違規行為非本院所管轄之範圍,故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看板違規行為應由板主或小組長處理,非本院管轄之範圍,故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2.使用者透過 站內信 對特定對象販售盜版遊戲,判決如下: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yume8668 違反 台灣學術網路 BBS 站管理使用公約第一條之規定,禁止 利用 BBS 做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有商業版權、商業廣告 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故判決被檢舉人 yume8668 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yume8668 依信件證據觀之,顯為販賣盜版,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 以上是權責區分的部分。 站內信違規的部分應由站方法院來判決與執行。 版主的權限範圍可以做的,應是營造一個提倡正版與正面討論的風氣, 但不是沾到邊的事情都歸到你家來管,而很多酸文踩線的事情卻自動無視。 我也不會再寄信提醒。 ============================================================================= 二、其次,公布私人信件的部分。 依據看板《Violation》眾多的判例如下: 判決理由: 1 .未經原作者同意於看板中公布信件,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是故,公布私人信件的部分, 是屬於同時違反桌遊版版規H-3、也同時違反PTT站規使用者違規行為第六條第一款, 若依照桌遊版版規H-7之規定,應直接劣退+水桶一個月。 但判例的後方寫明,應由版主認定是否有"公布私人郵件"之事實, 所以要由版主認定: A.此舉沒有公布私人郵件之行為,故不予處理。 B.有公布私人郵件之情事,應直接劣退+水桶一個月。 C.公布私人郵件乃為版務處理,不予懲罰。 ※不過私人郵件的違規,不屬於看版版主的版務權責範圍內。 ============================================================================= 三、最後, 1.請問求證郵件的真實性?? 2.若T版友有需要再重新提出"站內信販售盜版"一事,應至Violation版提起申訴並舉證。 3.若遭水桶當事人有異議之處,可向所屬之小組長提起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65.197 ※ 編輯: RXCPU 來自: 118.165.165.197 (09/04 03:34)
kingkk0110:其實我也一直覺得到底是不是真的 ? 09/04 06:12
Delta3015:私信部分依OK版主在水桶公告所敘述,是被水桶的販售盜版 09/04 06:40
Delta3015:賣家將信件‘也’寄給I23版主。 09/04 06:42
oktryit:No~ 信件是由買家轉寄賣家的信給 i23 的 (如 i23 的回文) 09/04 06:53
j87b0003:但不能二條規定併一起衍申第三條規定吧? 09/04 08:52
j87b0003:這讓我想到機器人三律法… 09/04 08:52
thismy:板主公布信件,自己就違規了.....而且還管到站內信? 09/04 10:23
offish:板主公布信件還算在板務處理範圍,小組長應該不會判違規 09/04 11:00
Zn1:公布信件:板主公布信件,自己就違規了 09/04 11:01
Zn1:不公布信件:板主亂桶人,也拿不出證據,真的有信件就公布啊 09/04 11:02
Zn1:父子騎驢 09/04 11:02
Zn1:不管他怎麼作 你們都會找話講 09/04 11:02
kuso0516:阿不就講很清楚了 真要桶也是板主把信件轉給站務他們判 09/04 11:20
kuso0516:玩桌遊講究一堆規則 講到盜版就一點原則都沒有 09/04 11:21
lovemost:這篇說的才合理,推這篇,就事論事,這次不該這樣判決 09/04 11:56
imsorry78:桌遊有盜版的喔? 09/04 12:51
cl3ru6ai48:不滿意板主判決的趕快去申訴吧 在這邊講那麼多也沒用 09/04 14:00
id4922:雖然處理上有些瑕疵,但看到盜版的被桶就忍不住嘴角上揚 09/04 15:56
Delta3015:原來如此,我理解錯誤了 09/04 17:55
wommow:什麼講這麼多沒用? 連個屁也沒提出來就在沒用 厲害一點你也 09/05 21:56
wommow:提出來啊 09/05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