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hatai: 基本上做不到 真正的絕版遊戲太多了06/27 10:10
→ whatai: 光是像星海爭霸(非risk) 深入絕地1代 冰與火1代...06/27 10:11
→ whatai: 各種ffg確定不再刷的遊戲, 其他很多像是限定版本 如06/27 10:12
→ whatai: 波多黎各10周年, 各種大盒版, XX周年版, 或是特殊版本06/27 10:13
→ whatai: 如avalonhill某些豪華版的遊戲06/27 10:15
→ tony332976: 負責整理的人感覺很麻煩(?06/27 10:18
推 WatsonChao: 可以先列出熱門絕版品,應該也滿多人常逛bgg,英文也06/27 10:21
→ WatsonChao: 很行,人多力量大06/27 10:21
我想像的絕版品清單並不必然要是一個窮盡的清單
(事實上確實是不可能XD)
列清單自然是希望能讓版友們知道目前至少有那些遊戲已經絕版
但主要目的是在於限縮賣家可以以「絕版」作為廣告的範圍
如果賣家為了哄抬價格而以「絕版」作為廣告
至少應該踐行一些事前調查的義務
幫助大家了解說「喔原來這個已經絕版了」
也可以避免賣家有用學術網路從事營利行為之嫌
(調查、寫信、檢附資料公告也是一種工時嘛XD
多賺的就當做是彌補工時成本囉!)
推 lin0817: 其實如某些版友,標稀少,國內難買等,進退兩可 06/27 10:35
推 joaoio: 太耗工了 基本來說不太可能辦到 06/27 10:40
推 anya1978: 這樣想買的人,可能難買到便宜的絕版遊戲了。 06/27 10:40
→ anya1978: 因為他知道他的遊戲是認證絕版貨,訂價應該高上去。 06/27 10:41
→ anya1978: 沒被認證還不敢賣太貴。 06/27 10:42
推 sckirin693: 魔幻海戰這種限量的算絕版嗎XD 06/27 11:18
推 ACRM2929: 我的想法:直接禁止絕版、難買等字眼,寧錯殺不放過 06/27 11:22
推 bearbee: 應該讓賣家自己舉證桌遊已絕版,再讓版主收錄相關資料 06/27 11:26
→ bearbee: 到精華區,精華區沒有的就不能用絕版的名字販賣06/27 11:27
→ bearbee: 大家幫忙整理這樣反而會便宜到特定賣家06/27 11:28
推 thliu731: 同意樓上,販賣號稱絕版品需自付舉證責任,否則就要刪06/27 11:47
→ thliu731: 文06/27 11:47
正是。
所以表列就只是限縮賣家可以廣告的範圍
而不是要窮盡的把所有絕版品都列出
對一般人正常情況下而言
根本沒有去在乎絕版與否的必要
只有賣家要訂高價時才會需要掛上絕版的頭銜
→ kaidou511: 如果真這樣搞 某些遊戲將不會出現於PTT販賣了06/27 11:56
個人認為倒是不至於
沒有說不能賣絕版品
只是不應隨意以「絕版品」之名哄抬價格 取得暴利
推 whatai: 不過講真的 真正的絕版遊戲並不需要特別標示絕版 06/27 12:00
→ whatai: 會做功課的人自然會做 06/27 12:01
推 TWUYW: 其實反過來說,只要出版社沒有標明下次出版計畫的遊戲,是 06/27 12:12
→ TWUYW: 不是當下就可以視為絕版了? 06/27 12:12
→ GothicMetal: 其實只要在那種明顯過渡抬價的賣文下面踢爆就可以了 06/27 12:36
推 iamtak: 我支持列絕版提醒清單的作法 ,雖然覺得買賣是兩家自己的06/27 12:39
→ iamtak: 事 ,並請強力宣導買家一定要做好功課避免不爽的提醒 。感06/27 12:39
→ iamtak: 覺跟以前政府要採取措施對付詐騙好像 :-D06/27 12:39
推 iamtak: 可以請有心的高手們提供一些方法或門路在專文中來建議新進06/27 12:41
→ iamtak: 買家如何得知客觀公道的遊戲價格06/27 12:41
推 kaseno: 我覺得OOP OOS INSTOCK這類註明比較實在06/27 13:02
→ kaseno: 而且你怎麼知道公司現在跟你說不出 那天有跑出個幾十周年06/27 13:03
→ kaseno: 豪華限定版之類的 XDDD06/27 13:03
推 lyharthur: 基本上 上Bgg或美亞或德亞或eBay 就能知道是不是絕版品06/27 13:57
→ lyharthur: 啊06/27 13:57
推 arkon: 這幾天討論事情火藥味挺濃的...06/27 14:02
→ kaidou511: 根本因噎廢食 不如交易文第一行規定加上"購買桌遊有賺06/27 14:18
→ kaidou511: 有賠 購買前請詳閱亞馬遜網站"06/27 14:19
→ kaidou511: 問一個問題 若避開"絕版品"而以"稀有品"來販售算嗎?06/27 14:27
→ KenWang42: 列不完的啦...06/27 14:31
→ KenWang42: 現在google這麼方便 買東西不做功課怪不得人06/27 14:32
個人覺得定義「絕版品」的目的
不是為了要杜絕絕版品的銷售
而是避免有心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稱
以「絕版」之名讓無知的買家花下冤枉錢
買貴是一回事 但被騙是另外一回事
推 kaseno: 分流出一個專門的交易板比較實在06/27 14:44
以前政大版就是這麼處理der~
推 lucifershen: 什麼時候濫用PTT盈利還能合理化了? 怪被騙的人不做 06/27 15:06
→ lucifershen: 功課 和詐騙集團87%像 06/27 15:06
推 Yaysi: 我覺得買賣文比照gs版會比較方便查詢 06/27 15:08
推 nornor0415: 為了那些被轉賣或買貴又心靈脆弱的人定義這些空泛 06/27 15:11
→ nornor0415: 又容易引起爭議,而且會需要大量時間整理的版規 06/27 15:12
→ nornor0415: 毫無意義.市場請回歸市場機制就好. 06/27 15:12
→ nornor0415: 光是定義絕版或賣貴就不知道多麻煩了 何況臚列?06/27 15:13
其實我覺得像是1的定義還算明確欸
寫個信問出版商 待出版商回覆就可以了
其實就很像是取得license
交易文的賣家必須要踐行這個程序後
才有使用「絕版」二字的權利
其實回歸市場也很好
但畢竟最近板上紛紛擾擾就是為了交易文這件事
今天不解決 總有一天要面對
→ chuang1024: 改用[絕版]?[稀有]? 有的遊戲其實算"斷貨"06/27 15:14
→ lksh410281: ...一直強調市場機制 這裡是市場?06/27 15:16
→ chiasuyi: 惜(自)如金06/27 15:17
→ hisashilie: 不如開個二手桌遊交易版,回歸市場機制吧 06/27 15:17
→ lksh410281: 我覺得絕不絕版就不用硬性規定 直接一條營利水桶即可 06/27 15:17
→ lksh410281: boardgamesale 蠻好的阿 06/27 15:18
推 nornor0415: 寫個信問出版商 待出版商回覆就可以了<=好像很簡單 06/27 15:26
→ nornor0415: 但是bgg有多少品項?這件事誰作? 06/27 15:27
當然是賣的人自己要去做囉!
其實如果不是為了要賣到好價錢
誰會在乎絕不絕版呢?
→ nornor0415: 再來就是這個「絕版狀態」一定是個會隨時間變化06/27 15:27
→ nornor0415: 誰來維護這個「絕版狀態」清單?06/27 15:28
主要是買的人吧!
(或以季為單位更新一次)
話說如果「絕版」的事實已經不再
應該沒有賣家還會拿絕版來當噱頭吧XD
→ hisashilie: 就是這不應該是市場,才會說不如開個交易版06/27 15:29
→ scps14: 不認同資訊不對稱 賣方查得到的資訊買方應該也查的到 06/27 15:33
這很難說
以「古代(Antiquity)」來說
小妹兩年前曾經親眼看過還有全新品在賣
價格跟定價一樣呢!
(只是不是我的菜就沒買惹
不然可以買回來賺三千呢XD)
不過這款確實是絕版了就是惹
→ hisashilie: 「小妹」當初應該多買一點的 06/27 15:43
沒本錢阿QAQ
→ kaidou511: 請問以下遊戲有無"絕版" A.小吃大胃王2 B.殭屍小鎮1代06/27 15:54
→ kaidou511: C.BOOM炸彈(倉木村)D.犯人在跳舞中文版 E.古墓迷蹤(舊)06/27 15:56
→ kaidou511: F.羅馬競技場(舊)G.倉庫城擴充(舊) F.白教堂血案中文版06/27 15:58
→ kaidou511: 再問個問題 若我願意原價賣絕版品 還需要做上述工作?06/27 16:00
譬如我就不知道
如果你跟我說絕版 恰好我英文又很爛的話
我也只好信了XD
但如果增加定義就簡單了:
如果你賣的時候要掛上絕版
請你聯絡出版商或出版人
除非他已經解散破產死亡
否則沒有明確回覆你已經out of print
你就不能聲稱他已經絕版
至於問題二
如果套用定義
即使你用原價賣
沒有取得書面來函證實絕版依然不能聲稱絕版
但大可以說我要賣xyz
至於價格合理與否自有公評囉!
順便徵一下聖彼得堡一版
真的好想要阿(遠目)
推 kaidou511: 瞭解 感謝回覆 您希望不要有人亂唬爛"絕版"而抬價06/27 16:08
→ conan79124: 如果出版社不再刷但網路通路商買的到算絕版嗎,如果出06/27 16:10
→ conan79124: 版商不再刷但只有一兩家網路商還有貨算絕版嗎,如果出06/27 16:10
→ conan79124: 版社不再刷網路上買不到但隔壁的桌遊店還有貨算絕版06/27 16:10
→ conan79124: 嗎06/27 16:10
按照定義
出版商回覆絕版 自然就是絕版囉
不過如果明顯來說通路還有
應該不太有人會以「絕版」之名哄抬價格吧XD
→ hisashilie: 以後記得買遊戲要索取發票才能當證據,好累06/27 16:10
→ kaidou511: 那如果出版商沒有明確回覆"往後不再刷" 而是回覆"目前06/27 16:16
→ kaidou511: 尚未有再刷(版)的計畫噢" 這樣要如何判定呢?06/27 16:17
我的解讀是currently out of print就算絕版了
所以2也有disclaimer說現在絕版不代表以後不會再版
→ scps14: 不懂你回覆我的部分 買得到全新品就不是絕版品?06/27 16:18
主要是回應「賣方資訊買方也查得到」這點
如過這間事情不是必然的
那就代表可能有買方以為絕版但賣方知道尚未絕版的可能
但我舉得例子確實跟「絕版」毫無關係XD
→ scps14: 另推樓上 kai 大,出版商應該都是回覆沒有再刷計畫06/27 16:19
推 conan79124: 依定義應該是所有遊戲被印完就是絕版期,等下次重印06/27 16:21
→ conan79124: 的階段就不是絕版期這樣XD06/27 16:21
我會覺得等重印這段時間也是絕版期
畢竟重印過程中如果沒貨你去問廠商
廠商應該會回覆你currently out of print
但如果市面上還有流通的現貨
在專轉取權利金的考慮下他會告訴你有那些distributors
→ scps14: 為什麼會「可能有買方以為絕版但賣方知道尚未絕版的可能」06/27 16:24
譬如K大所列出的遊戲我就不知道是否都絕版了
說不定某個遊戲出版商還有在國外印刷
只是沒有中文版而已
→ scps14: 驗證是否絕版,照你說的寄個信問出版社就好06/27 16:26
推 ebv: 我是覺得有人濫用絕版二字營利並不是分版就能解決~只是把它變06/27 16:26
→ scps14: 怎麼會有資訊不對稱?06/27 16:26
譬如你不會英文
所有外文遊戲都是靠中翻英卡表
你要如何去詢問一家外國廠商?
當然你可以說是他英文太爛
可是他確實就有可能因為資訊不對稱而被有心人士欺騙阿
換句話說
如果賣家未盡查證義務就隨便稱絕版
這大概也不符誠信吧!
→ ebv: 成別版的問題而已,定義絕版以及杜絕營利是不同層面的問題06/27 16:27
沒錯
定義絕版只是為了杜絕不實廣告
杜絕營利……我想除非完全禁止交易文不然不可能吧XD
→ ebv: 如果要分版是不是又要回到啥麼文要留在本版的萬年問題? 06/27 16:30
→ scps14: 不知道絕版就自己寄信去問啊... 雙方都可以簡單找到的資訊 06/27 16:31
→ scps14: 這不是資訊不對稱吧? 06/27 16:31
推 iamtak: 反正提供一個合理的參照就好了,至於是否想要賣貴或願意買06/27 16:36
→ iamtak: 貴,那真的不是看倌們能管的事。06/27 16:36
→ iamtak: 也不能總是說被詐騙的都是沒知識的死老百姓就完全不管。06/27 16:37
→ conan79124: 一般人對絕版品的印象是出版端跟通路端都沒有庫存,06/27 16:37
→ conan79124: 而要得知所有通路商狀況根本不太可能,連出版商本身06/27 16:37
→ conan79124: 都不一定知道,依本文定義只會讓一堆遊戲都變絕版品06/27 16:37
那如此一來
古代算不算絕版呢?(通路端還有阿!)
就我的想法
我覺得不會有你說的情形發生
因為一般情況下只有賣家需要為自己的遊戲冠上絕版的頭銜
→ scps14: 我不認為本板有「賣家未盡查證義務就隨便稱絕版」的情況06/27 16:38
那就不會有這些討論了啊XD
→ scps14: 頂多有「對絕版定義不同」,例如認為露天沒賣就是絕版06/27 16:40
所以才需要一個最多人認可的定義囉
→ scps14: 照本文定義,古代算絕版,美麗島風雲2、龐氏騙局、大稻埕 06/27 16:49
→ scps14: 應該都算是絕版吧? 06/27 16:49
古代是(我問過) 其他我不知道
即使是絕版又如何呢?
對於賣家而言 他可以提高售價
對於買家而言 荷包可能要輕一些惹
可是對我而言 根本沒差阿
你現在是在質疑絕版的實質定義無法統一
可是其實我根本不在乎欸
我只要賣家詢問出版商
出版商書面說我沒在印也沒存貨了
那我就買單絕版一說阿
只要一個定義能夠解決不實廣告的問題
又不會造成過分負面的影響
那我會覺得如果有一個如此的定義就夠惹
→ scps14: 了解,那對於同桌遊不同出版商、不同版本應該都是分開吧?06/27 17:05
我認為是(同如2所說)
譬如聖彼得堡一版(英文)確實是絕版了
但二版如大家所見Z-man仍在印刷中
嚴格來說
只有賣家跟投資者才會有詢問絕版與否的誘因
所以我倒認為不至於造成絕版清單的冗亂
→ scps14: 買家也是會詢問去信廠商是否絕版吧06/27 17:11
但買家沒有把結果揭露到清單裡的義務
因為只是徒增自己的購買價格啊!
(不過如果是投資者就例外了)
→ scps14: 另外,廠商有時說詞朝令夕改... 所以清單維護可能不簡單06/27 17:13
那就要看是否有如此勤勞詢問的賣家跟投資客惹(茶)
→ ACRM2929: 有沒有可能假造出版商的回信?06/27 17:50
不實廣告頂多有行政跟民事責任
真的有人要背上偽造文書的罪名
我想不是任何人能預防的
(以上白話說 省略細節)
不過查證很簡單
誰無聊也寄一封信過去就知道了XD
推 alvinns: 版上有被"絕版"欺騙的案例嗎?06/27 18:05
我本身沒有
但原PO既然提出
可見這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不論究竟有或沒有
※ 編輯: dean1990 (42.72.91.1), 06/27/2016 18:08:48
→ alvinns: 我是覺得有人謊稱絕版品賣高價,除了看起來不爽以外好像06/27 18:15
→ alvinns: 沒啥危害啊。要防止以後出現受害者的話,那規定交易文一 06/27 18:15
→ alvinns: 開始要放桌遊版的聲明就好啦。然後真心認為建立絕版清單06/27 18:15
→ alvinns: 做不起來也無法即時更新06/27 18:15
謊稱這件事已經是違法行為了
話說為何無法建立清單?
其實我相信清單內肯定不會超過百款
就跟我們看過的交易文中的絕版桌遊應該不過百款一樣
一季甚至一年更新一次我都還覺得綽綽有餘
沒絕版變絕版 只是賣家不能即使打絕版的名號獲利
絕版變沒絕版 我相信賣家沒有堅持絕版價的必要
※ 編輯: dean1990 (42.72.91.1), 06/27/2016 18:23:24
→ KenWang42: 光GMT的遊戲就破百了 這還是好查證的... 06/27 18:30
→ alvinns: 雖然狀況不太一樣,我曾經寫信問摩埃何時會出鋼鐵與火藥 06/27 18:48
→ alvinns: 中文版,當時回答我目前無此計畫,但過沒幾個月就出中文 06/27 18:48
→ alvinns: 版惹...一年一次真的夠嗎?我相信一季一次是做不到的。況 06/27 18:48
→ alvinns: 且,在批踢踢高價買絕版品,連去咕狗查證一下都不做,真 06/27 18:48
→ alvinns: 的期待會去比對落落長的名單? 06/27 18:48
推 theash: Google吧 06/27 19:00
→ theash: 我個人是反對做這種勞心費力又意義不大的事情 06/27 19:01
→ livingocean: 認為要規範的 是針對所有廣告不實?還是針對絕版兩字? 06/27 19:20
→ livingocean: 幾成新 無損 也可能廣到不實(認定不同) 是不是也要規 06/27 19:20
→ livingocean: 範怎樣算幾成新? 怎樣算無汙損(照太陽褪色算汙損嗎)? 06/27 19:21
→ livingocean: 如果只是針對絕版兩字 我倒好奇為何有些人對絕版特別 06/27 19:26
→ livingocean: 敏感 06/27 19:26
→ eno4022: 開始有人模糊焦點了,呵呵 06/27 19:56
推 DVE: 與其做絕版清單,在置底文教新手如何在Google、BGG、網拍查證 06/27 20:27
→ DVE: 還比較有用。給他魚吃,不如教他怎麼釣魚。我完全不認同「只 06/27 20:27
→ DVE: 有賣家跟投資者才會有詢問絕版與否的誘因,」不然以前的馬尼 06/27 20:28
→ DVE: 拉3000、關原3000還有人買是怎麼來的,就是有人會想收藏。 06/27 20:29
推 whatai: 會有人跟你說 不管啦 你這是暴利 06/27 20:32
推 airfirewolf: 本文的焦點在於"規範絕版",若上面livingocean對幾成 06/27 20:43
→ airfirewolf: 新 無損 這些字眼有廣告不實疑慮~請另開一討論串 06/27 20:44
→ airfirewolf: 不同議題請立不同法規(板規)~不同訴求請另外提出 06/27 20:46
推 lyharthur: 那不標絕版 賣很貴 這樣你不就解決你說的謊稱的問題 06/27 21:04
→ lyharthur: 也能讓想賺的人賺錢... 06/27 21:04
推 airfirewolf: 樓上所說當然是OK阿 06/27 21:08
推 eno4022: 騙人就是不對,居然還檢討買家說人家沒做功課活該 06/27 21:27
→ eno4022: 講這種話的人還要不要臉啊? 06/27 21:27
→ scps14: 樓上,大家對絕版的定義原本就不同,怎麼會有騙人之說? 06/27 21:28
→ eno4022: 還是這些都中國人來的?我是有聽過中國人的確價值觀就是 06/27 21:31
→ eno4022: 這麼扭曲,買的人買到貴的或買到假貨,都是笑買家而不是 06/27 21:31
→ eno4022: 譴責賣家。 06/27 21:31
推 kaseno: 這篇不就是想要弄出一個板上通用的定義 06/27 21:31
→ scps14: 定義都還沒有確認為共識,就說賣家騙人,這不太對吧...... 06/27 21:34
推 airfirewolf: 絕版的定義雖然尚未明確~但之前某人的絕版很明顯跟絕 06/27 21:36
→ airfirewolf: 版差之甚遠......我們無法確定該賣家是故意或非故意 06/27 21:36
→ airfirewolf: ...但就行為上確實是"騙人"的 06/27 21:37
→ scps14: 文章已被刪掉,且該作者多次修文,不確定樓上指的絕版品項 06/27 21:44
推 airfirewolf: 那就是你沒跟上資訊 你沒跟上資訊怎麼跟我討論呢? 06/27 21:44
→ scps14: 我有提到作者多次修文了...... 06/27 21:45
→ scps14: 印象中該文的絕版,確實是露天找不到的商品 06/27 21:46
推 airfirewolf: 所以你還是沒跟上資訊阿XD 你看到的是修文後的內容 06/27 21:46
→ scps14: 但該文經過多次修文,我不確定我看到得跟您看到的是否相同 06/27 21:47
→ airfirewolf: 露天找不到 但國外供應正常(國外價格非絕版) 06/27 21:47
→ scps14: 所以我現在想跟您確認,您是看到哪個品項啊...... 06/27 21:47
→ scps14: 另外,關於交易文的第一篇文章就有提到,大家對絕版的定義 06/27 21:49
→ scps14: 不同,若賣家認為絕版就是露天買不到,這樣還有騙人嗎? 06/27 21:50
推 airfirewolf: 我沒保留下該篇資料~但我確定有人推出行情價 06/27 21:51
→ airfirewolf: 我是覺得A對__定義 跟 A所做的行為是兩回事 06/27 21:51
→ airfirewolf: 就如A覺得摸B胸部不算性騷擾 但B覺得算~那就算 06/27 21:52
→ airfirewolf: 不然大家都用"自定義" 那世界豈不是一片美好? 06/27 21:52
→ scps14: 我認為對於「絕版」定義的不同,會影響賣家是否寫下絕版 06/27 21:55
→ scps14: 性騷擾的舉例我不太清楚... 不過應該有性騷擾不成立的案例 06/27 21:56
推 airfirewolf: 我同意你所說的~~我自退一步~我對板規定義"絕版"樂見 06/27 21:58
→ airfirewolf: 其成~~~但我內心覺得輿論比板規更有牽制力 06/27 21:59
→ airfirewolf: 所以回到你所說的"每個人對絕版的定義不同"~eno跟我 06/27 21:59
→ airfirewolf: 還有你對"騙人的"定義也不同 所以說騙人不為過 06/27 22:00
→ scps14: 了解,重看一遍後有理解您的想法,謝謝您的用心回覆及指教 06/27 22:09
推 xfirefox: 看大家吵成這樣,我依法律層面來提1點看法: 06/28 02:23
→ xfirefox: (我非法律系,以下狀況 模擬,歡迎法律系多多指教) 06/28 02:23
→ xfirefox: 絕版品的意思依照普世法則就是不再出版了, 06/28 02:23
→ xfirefox: 除非原所有人轉賣所有權後之買家再次出版, 06/28 02:23
→ xfirefox: 賣家抬價賣絕版又遇到很閒又有閒錢的買家, 06/28 02:23
→ xfirefox: 那就得小心被活活玩死, 06/28 02:23
→ xfirefox: 因為有個刑法叫作詐欺 ; 06/28 02:23
→ xfirefox: 買家若舉證因你不實廣告而購買以至於因資訊錯誤而造成 06/28 02:23
→ xfirefox: 金錢損失, 06/28 02:23
→ xfirefox: 賣家亦可反駁 “沒抬價這是訂價策略/絕版的指是目前市 06/28 02:23
→ xfirefox: 面上沒貨...”, 06/28 02:23
→ xfirefox: 雖然官司輸贏未知 (胖達人...) 實務上得看下列要件的因 06/28 02:23
→ xfirefox: 果與關聯性: 06/28 02:23
→ xfirefox: “法官心證/證辭與證據/賣方人格/實際行為/當時想法/真 06/28 02:23
→ xfirefox: 實受害者/損失之金額...” 06/28 02:23
→ xfirefox: 但只要細想實際上得付出的時間成本與可能造成的無形損 06/28 02:23
→ xfirefox: 失(機會/聲譽/工作...), 06/28 02:23
→ xfirefox: 就知道怎麼說都是一筆很不划算的買賣(只要遇到乙次,最 06/28 02:23
→ xfirefox: 血本無歸了)。 06/28 02:23
→ xfirefox: 是故我覺得各人之抉擇最終還是得各自去承受: 06/28 02:23
→ xfirefox: 因詐欺而被法玩/因付出較多的錢而省下時間/因付出時間搜 06/28 02:23
→ xfirefox: 尋而省下費用。 06/28 02:23
→ xfirefox: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最終都逃不過時間檢驗。 06/28 02:23
→ xfirefox: 不好意思嘮嘮叨叨寫了一堆想法,不喜請包涵。 06/28 02:23
推 xfirefox: -------- 06/28 10:01
→ xfirefox: 我對於原po立意之良善是給予肯定的, 06/28 10:01
→ xfirefox: 能理解冀望由板規的來杜絕黑心抬價, 06/28 10:01
→ xfirefox: 但是實務上要施行是有很多的問題點, 06/28 10:01
→ xfirefox: 光是名單的維護與公正性就諸多問題, 06/28 10:01
→ xfirefox: 如要求無給職的板主承擔是很殘忍的, 06/28 10:01
→ xfirefox: 如開放大眾編修還是有正確性的問題, 06/28 10:01
→ xfirefox: 所以才拋出從法的觀點來看待這問題, 06/28 10:01
→ xfirefox: 希望大家能從不同的立場中回歸冷靜。 06/28 10:01
→ xfirefox: 希望板友把熱情投到遊戲而非爭吵中。 06/28 10:01
→ xfirefox: -------- 06/28 10:01
→ xfirefox: 最後跟版友提醒一下, 06/28 10:01
→ xfirefox: 注意發文的遣詞用字, 06/28 10:01
→ xfirefox: 不要輕犯公然侮辱罪, 06/28 10:01
→ xfirefox: 雖非重罪仍夠你煩地。 06/28 10:01
→ xfirefox: -------- 06/28 10:01
→ xfirefox: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06/28 10:01
→ xfirefox: 有興趣請參閱下列連結: 06/28 10:01
→ xfirefox: DisquisitionExquisite/20080904/#a01 06/28 10:01
→ xfirefox: -------- 06/28 10:01
→ tinyfan: 其實你可以直接發一篇文...桌遊界哥白尼才用推文當po文 06/29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