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kinoba:沒有營利或散佈就可以,自用沒關係 12/05 15:20
※ 編輯: crazycomet 來自: 111.253.76.154 (12/05 15:22)
→ kuso0516:灰色地帶 印原文書犯法 怎麼印桌遊就不犯法 都是自用啊 12/05 15:27
推 yukinoba:有人吵就犯法,沒人吵當然就...XDDDD 12/05 15:37
推 fr014371:不一樣,原文書是正本拷貝,重製意圖明顯。但是你要自製 12/05 16:00
→ fr014371:一款桌遊叫做"馬你拉",機制跟馬尼拉一樣,但是配件美術 12/05 16:01
→ fr014371:都弄得很醜很奇怪,很難構成重製定義 12/05 16:02
→ fr014371:當然你如果是整個圖板拿去影印那就是侵權了XD 12/05 16:03
→ kuso0516:所以得看自製的圖像有沒有版權了 12/05 16:03
推 Eunoia:很醜很奇怪xD 12/05 16:03
→ USBv2:可是馬尼拉目前是絕版狀態 情況會有不同嗎? 12/05 16:04
推 fr014371:絕版的東西,出版商還是有版權,只是他們不爽賣而已 12/05 16:07
推 Eunoia:除非像是撲克牌這種 才可以自己做吧 12/05 16:26
→ LChuang:我記得之前看過討論,遊戲"機制"是沒有所謂版權的 12/05 16:51
→ LChuang:但是遊戲所有的外觀、圖案、形狀這些是有版權 12/05 16:53
→ USBv2:機制非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而是純人為的創作 所以 12/05 16:55
→ USBv2:無法申請專利 不過我蠻懷疑三國殺抄襲bang!、七矮人抄福爾 12/05 16:57
→ USBv2:摩斯 狼人之夜抄抵抗組織這類的正當性就是了 12/05 16:58
→ LChuang:所以目前山寨不違法,盜版才違法,我不是鼓勵山寨 12/05 17:06
→ LChuang:只是正當性是道德層面,很難去約束 12/05 17:06
→ USBv2:對大多數的遊戲來說 核心價值是機制 12/05 17:09
→ LChuang:我同意呀,可是這應該算是遊戲的原罪吧,可能有點無奈 12/05 17:14
→ LChuang:但除非以後觀念改變,並且有完整的審核機制,否則難修法 12/05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