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voc (九品芝麻官)
看板BoardGame
標題Re: [心得] 打擊盜版小感 - 現狀
時間Sat Jan 7 11:44:24 2012
不好意思
A大的論述不無道理
但小弟在此提出一些不同意見
文章某部分恕刪
※ 引述《avalanche200 (遇見生命中的天使)》之銘言:
: 假設目前我每個月每個玩家都跟我購買一套正版桌遊,然後共賣出500套正版桌遊,
: 而每100套賣出去的桌遊可以幫我吸引到50個新玩家,
: 而這其中有10人願意掏錢購買正版,那我下個月的潛在市場就會是550套桌遊。
: 但假如因為廉價盜版的充斥,原本那50位被吸引的新玩家又多了10人願意錢購買盜版,
: 這其中終究會有玩家最後捨棄劣質盜版桌遊回頭來跟我購買正版;
: 更不用說這額外10個玩家對於桌遊能見度推廣的效益有多大了(從10人->20人)。
: 也因此,雖然表面上盜版對我來說是痛的,實際上卻是我無形免費的市場拓展助力。
盜版絕對有推廣桌遊的效益
但以上的部分,A大可能只提到了一面
就是推廣後,買盜版的人轉回來買正版(盜--->正)
但是難道買過正版的人,就不會去買盜版嗎?(正--->盜)
我覺得這部分可能要看推廣桌遊的年齡層是在哪一個部分
如果是要靠零用錢、打工生活的學生
想要接近桌遊,不是要經過比較長的時間才能買一套正版桌遊
不然就是去買便宜的盜版桌遊
但相反的,如果是在受薪階級間推廣,因為手頭較學生充裕
所以買正版桌遊的可能性也會提高
以我自己的例子來說
在還沒有工作,當學生只能靠家教過活時
卡坦島我想了一年也買不下去
但有工作後,到現在大概平均一個月花1000元買桌遊(正版的囉^.<)
所以在推廣的時候
除了讓被推廣的人掉坑
一併強調正版與盜版的差異與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應該也是重點之一
: 尤其是桌遊市場的熱絡會吸引更多的人投入開店,身為台灣地區總經銷,
: 每開一間店須要跟我進非常多的遊戲,這些都是我原本小眾市場賣不到的效益,
: 我幹麼要檢舉呢?反正最後店家經營的好不好又不關我的事(笑)...這些都是多餘的效益!
這部分我也有不同意見
我覺得分店倒了反而對總經銷商不好吧XD
分店經營的好,向總經銷進的貨才多,總經銷商也才賺得多啊^^
: 反正等市場真的搞很大,我手上的證據也充足,一次出擊把大餅全回收獨吞~
: 這才是真正的坐享其成啊~到時候那些已經嚐到甜頭的盜版賣家與其商品全部不能賣,
: 也絕對會反過跟我進正版商品來販賣的。
我覺得重點在於這裡
總經銷商是否真的沒有採取任何手段防範盜版?
這可能不是在總經銷商裡面工作的人都不會知道的吧?
提起訴訟需要證據
在市場沒有很大的情況下
就算提出訴訟
獲得的賠償也不見得有多少
(如果證據只有盜版商販賣1套盜版遊戲,
法官也只能判盜版商要支付1套遊戲的損害賠償)
所以站在總經銷商的角度
當然要衡量:
蒐集證據、提起訴訟花的律師費、時間
以及
藉由盜版推廣桌遊的效益、可獲得的損害賠償這兩者
反正現在慢慢蒐集證據
等到盜版市占率真的對於販賣正版的公司的市占率有重大危害
到時候請一次律師,一次討回來也不遲
達到推廣與消滅盜版商一兼二顧
所以看板上對於打擊盜版的行動第一階段似乎成效有限
其實不用太灰心
證據永遠都不嫌多
大家把盜版商販賣過盜版的資料匯集起來再交給總經銷商(降低其訴訟成本)
或許有一天總經銷商就會有什麼動作了
(總經銷商應該要頒個獎給各位熱血鄉民了)
以上小弟意見
各位大大不要鞭太大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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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0
推 finhisky:賣盜版桌遊的應該都不是有錢人(公司),蒐集再多證據,判 01/07 11:48
→ finhisky:賠再多,實際上總經銷商能拿到多少? 01/07 11:49
→ finhisky:了解司法實務,就知道訴訟成本根本就低到不行...,盜版這 01/07 11:51
訴訟成本不只包含律師費喔,還要花時間
一審、二審、三審每審級都要重新委任律師
更何況這中間經過的時間
另外,我上面有提到
是否要提出訴訟
是"兩者"間的衡量,不是只有考慮成本
如果現在提出訴訟,獲得的損害賠償不能滿意
就不會採取訴訟的手段
→ Tavoc:F大有認識賣盜版桌遊的人?何以認為他們沒有資產^^" 01/07 11:51
→ finhisky:麼明確的事情,一般律師、法務都有辦法處理。 01/07 11:52
除非具備律師資格,否則不能擔任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
→ finhisky:合理推論~~ 作壞事的人至少懂得脫產,被詐騙集團騙的,有 01/07 11:53
→ finhisky:多少人要回錢來。微軟、音樂公司抓盜版,有拿回很多錢的 01/07 11:54
→ finhisky:案例嗎? 01/07 11:54
關於脫產,民事訴訟法有假扣押手段加以防範
關於詐騙集團,媒體報導詐騙集團騙取的金額後,不會再報導後續訴訟過程
難道沒有報導就沒有求償嗎?^^"
另外提外話
以小弟在工作接觸過的經驗
詐騙集團通常都抓不到
都是抓給詐騙集團個人帳戶資料、金融卡、密碼(人頭帳戶)等思慮未周的可憐人
微軟、音樂公司的部分
小弟完全不了解,這就不清楚了XD
※ 編輯: Tavoc 來自: 210.69.124.20 (01/07 12:06)
推 tablelee:電玩隨便都很多錢喔!!!盜版電玩現在被鏟很多了~ 01/07 11:59
→ ghost6022:我電玩不再買謎片的原因是發現自己沒時間玩那麼多 01/07 12:03
※ 編輯: Tavoc 來自: 210.69.124.20 (01/07 12:08)
推 finhisky:我個人認為透過法律拿到錢的跟盜版商賺的會有很大落差, 01/07 12:33
→ finhisky:你的結論我很認同,總經銷商短時間不會採取法律行動 XD 01/07 12:34
→ Doric:瞭解實務就知道,訴訟成本根本就高到不行,訴訟永遠是最後手段 01/07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