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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一篇,個人認為如果你在一款桌遊上掛名為作者 則代表這款遊戲的規則是你創作的 而這邊所謂的創作當然不必要是 "全部原創" 但至少必須有足夠的原創成份,讓遊戲有 "實質上" 的差異 這部分可能很模糊,舉例來說 疊疊貓的規則就是疊疊樂,但它改用折紙這件事情 的確讓玩家在操作上有所改變 這一點的確是某種程度的原創 但只有這樣就夠了嗎?這就進入模糊的空間了 因為在 "原作" 和 "新作" 中間,還有個 "變體規則" 這樣的空間 基本上就是 "有實質差異但不夠多" 這裡 "不夠多" 就是模糊的空間了 個人的判定原則如下: 如果我能夠直接用原遊戲進行這個新規則,那就視為只是變體 所以就此原則,我認為三國殺只是變體 ( 即使加入國戰 ) 但諸多Domi-like大體是新遊戲 以上為個人意見 -- 切記 任何事情都不能抹殺我們對唱歌的熱情 因為這是我們活著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4.63.85.206
weRfamily:推 11/29 02:37
type2error:你前一篇的(c)恐怕就是個標準變體出版的例子.... 11/29 03:16
dorminia:恩如果只是(c)應該就還只是變體, 我列的那個已出版 11/29 04:02
dorminia:遊戲還有加入其他東西, 例如互相攻擊手段等等 11/29 04:02
dorminia:前一篇想分析的只是"實質差異"這件事情本身 11/29 04:05
kingkk0110:管山還是管水? 就直接告他就好了嘛! 告贏就不用多說了 11/29 05:36
XUCK:幫補推 11/29 07:50
iamforsake:告不贏 桌遊只有圖畫相同才告的贏 遊戲玩法都一樣沒事 11/29 09:01
jogkong:法律只反應了當代的道德底線, 但不代表不需要求進步 11/29 09:45
jogkong:劈腿也不犯法, 但劈腿還要去嗆來告我就比較..... 11/29 09:51
makoto888:也沒甚麼好告的,能這麼明目張膽抄襲的大概也只有三國殺 11/29 11:31
makoto888:其他比較複雜的機制想抄還抄不來,有本事就去抄農家樂 11/29 11:31
makoto888:或文明帝國呀 11/29 11:31
makoto888:如果有本事將文明帝國改成中華帝國我就算他厲害 11/29 11:32
xxx60709:農家樂很好山寨吧 11/29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