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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4.02.2005 『提議廢板.規定與格式』   提議人基本資格:   1.由組長或是使用者檢舉,一個月內沒有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之文章。   2.該看板板主申請。 3.組長提出。   廢板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3.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一周以上之廢板投票,過半數使 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4.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廢版的過程:   1.經過檢舉查證屬實後,列入待廢除看版,把看版類別改成「待廢」    列入待廢版時,要在該版上貼公告,請勿利用待廢看版灌水,違者將嚴懲!   2.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小組長領回看版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星期,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3.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則撤除版主職務    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去領回,    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署。   4.待廢看版在兩周內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予以廢除。   5.看版廢除之時站方會保留其看版於Buzz_Museum區唯讀。   6.被廢的版請於半年以後才能申請領取該板,連署標準比照申請新板之規則。   7.檢舉廢版者,在所檢舉的版被廢除後,可獲得1000 Ptt幣的檢舉獎金。                                        │     ││    **.﹡ **───────────────────┼┼     ψ 批踢實業.視聽劇.組 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