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雙方的飲食習慣差異!
時間Thu Nov 15 08:45:25 2007
※ 引述《AngelSuriel (天使沙利葉)》之銘言:
: 我,什麼都吃,不挑食!
: 我女友,只吃素,一半是家庭習慣,
: 一半是宗教因素。
: 偏偏她又很愛吃,又喜歡跟我吃,交往過程
: 每天都是要在飲食上互相妥協和商量。
: 老實說,吃素的人真的是很麻煩,雖然她是
: 所謂的方便素而不是那種很嚴苛的全素,終
: 就這種問題一直都無止盡...
: 我很疲憊,疲憊在於吃飯其實是個很簡單的小事,
: 然而卻變成個一直要去協商的擾人問題。
: 這也讓我考慮到未來如果組成家庭,更是個問題!
: 有人愛吃肉跟素食者在一起嗎?
: 連我都不看好我們的愛了...
若彼此真的差異太大,
卻又要干涉彼此, 限制對方一定要和自己一樣的話,
沒有互相尊重彼此的喜好, 不能各自吃自己喜歡的話,
考慮分手, 也許比較好!
畢竟, 人都是要先快樂做自己後, 才能有能力再散發自己的愛給對方,
而不是常常被迫為對方犧牲自己的喜好, 偏偏這喜好本身又沒甚麼不對!
---
再溝通看看吧!
若真的很造成彼此的困擾, 也許各自再找自己的同好飲食會比較好!
---
此外, 這種事情, 也同樣發生在異國戀上,
尤其中西方飲食習慣差異大, 用餐時間習慣也不一樣;
若某一方要被迫改變多年的種種飲食習慣,
也是很辛苦!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_^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7.175
推 j589745:這篇就回的很好阿~能夠每一篇都這樣就好了 XD 11/15 09:46
推 ayasi:對呀 這篇不錯呀~要是每一篇都這樣就好了XDDD 11/15 11:33
推 annafrederic:推 11/15 13:13
推 DeapBlue:值得鼓勵 11/15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