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QUANGEL (Aqu)》之銘言:
: 跳出來看
: 這世界很多事情都不是只有對與錯而已
: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也只是多數人決定
你說的,是形於外的評論。然而真正衡量事件對錯的,是自己心裡的那把尺
如果人能做到問心無愧,又何必在乎外在評判?
: 用自己的心想一想,不要站在男方或女方
: 兩方都是受害者,比誰受的傷比較深已經沒意義
一個是自食苦果,一個禍從天降,"受"傷為誰,"找"傷為誰
打一開始就已昭然若揭,自然缺乏可以比較的基礎
: 今天一位女生因為好奇以及好朋友找慶生去夜店,
: 男友阻止而女友不聽勸執意要去,
: 第一次去就遭受難以彌補的傷害,
: 而男友也覺得心灰意冷而離開女方。
: 這就是原本的故事
: 站男方的立場會覺得已經勸過了還去,是女方先破壞彼此的感情的
: 站女方的立場會覺得女生已經受傷害了男方不安慰還落井下石,很冷血
珍惜的另一半遭逢不幸是一回事,這樣的不幸是否也同時傷害了自己是另外一回事
人與人之間是應該講求互相尊重的,彼此的感情也建立在這樣的互相重視之上
已經交往的彼此,對自己的珍惜與保護也是這段關係的重要一環
女方明知夜店對單純的人而言危機四伏,卻抵不過好奇心與友人慫恿執意前往
這已非簡單的"愛玩"兩句就可輕輕帶過,"不知死活"四個字差可比擬
不知死活的人不懂得什麼叫做珍惜自己,不懂得珍惜自己就無法去承擔這份關係的重量
所以女方在這個事件中實際上是相當不負責任的,無論對自己或對男友都是
既如此,何來立場要求男友和自己一起-即便僅只是情緒上的-擔下這個災難?
成年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加以此不幸是「完全可以不用發生,唯一讓它發生的開端就是苦主本身執意要去」的情況
女方雖處境堪憐,但不值得同情。男方願意給予任何協助都已是佛心來著
不給也只是剛好而已,何來落井下石之說?
: 我懂男生的心情,可是我也了解女方這種貪玩的心情
: 男生28歲,很多事情看得多了自然了解許多後果
: 而女方23歲就是剛出社會的年紀,玩心未眠
: 我想說的是,各位摸著自己的良心想
: 第一次犯錯有那麼該死嗎?
你一定是人本團體的成員吧(笑)
當行為所造成的效應遠大於人所能給予的包容力,是否去寬恕就不在於是「第幾次犯錯」
而是去包容的這個人能否讓自己的寬恕彈性離時調高額度;就算可以,額度多少也是問題
但臨時調高額度都不是常態措施,而是緊急手段
既是緊急手段,還是那句話,做得到是佛心來著,做不到理所當然
你可以提倡讓緊急手段常態化,但你不能直接把緊急手段視為常態
否則就容易落入一廂情願的窘境而不自知
至於你要問第一次犯錯該不該死...在下認為如果殺了人,不管是不是第一次,都該死
因為犯人造成了他人不可挽回、無法替代且失去了就什麼也沒有了的損失
相同道理,女方以己之好玩欲望視男友勸阻於無物,毫無防備就輕易置身險境
不僅不珍惜自己,同時也把對與男友之間關係的基本尊重踐踏於地上
就算無知又如何?其所造成的,對己身與這段關係的傷害已極深刻醜惡且無法彌補
既然如此,理當被甩,不應有怨
若有怨,不過是想把造成己身不幸之過錯部分或全部轉嫁於他人
如此更無諒解女方之理由
你要替女方開脫,應從人情著手,而非論理
然而如前所言,其處境雖堪憐,但不值得同情
: 誰沒有年輕過?男生誰沒有那種兄弟一找什麼地方就去的?
: 什麼地方不是重點,重點只是跟一群好朋友在一起的感覺不是嗎?
錯了,對行為人本身,感覺是重點;但對於旁觀者來說,行為所反映的社會意義才是重點
你不能要求別人用你的角度去看待你的所作所為
這個世界不會以任何人為中心旋轉,此更突顯出自己必須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當然性
有些東西是可以去理解,但不能接受的
我們都年輕過,但某些人不會為了找樂子就把良知與自我要求拋在腦後,有的會
我知道跟兄弟們一起上山下海是什麼感覺
但我不認為為了跟兄弟們一起活動就可以飆車砍人,可以去夜店比誰撿的屍體多
箇中差異應該無須多言
: 我看完討論串的感覺就是
:
: 女方學到了很重很重無法痊癒的教訓,而男方也的確很冷血自私
我看完討論串的感覺是,女方真的誤交損友,男方已經仁至義盡
我可以因為女方處境堪憐所以不多加責備她的不知死活,但我沒辦法安慰她"這沒什麼"
唯一能做的就是讓她自己為自己療傷,自己從自己捅出的簍子裡面記取教訓
然後得到成長而聊以告慰這段過往,並背負它、接納它,繼續接下來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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