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26562002:問題是明知道風險很大 明知道不可以 還是繼續做的女方 12/14 12:57
→ frye:女生是沒罪該萬死,只是發生了預期中可能會發生的事而已 12/14 13:00
推 kevinken123:我叫你不要去飆車你硬要去飆 出事這算不算該死? 12/14 13:00
→ frye:成年人自己貪玩,本來就該替自己負責 12/14 13:01
→ aramilcat:我是覺得與其後來想改過不如事先預防 12/14 13:01
→ Libertywind:去夜店玩沒有錯,錯是不保護自己也不肯承擔責任 12/14 13:02
→ aramilcat:版友之所以會這麼罵聲連連也是希望有警惕效果 12/14 13:02
→ er26562002:發生事情後只會哭哭 又不是沒上過幼稚園 都成年了 12/14 13:02
→ aramilcat:有些錯誤是想改過也改不了的...就像上面那篇文章一樣 12/14 13:05
→ meowyih:是罵給現在還想去夜店放縱的其他女生聽的,當事人又不會上 12/14 13:07
→ meowyih:來這看 :p 12/14 13:07
→ windcasper:是罪該萬死沒錯 12/14 13:09
推 proprome:很多事情就是沒別的選項 少在那邊自以為提出新的看法 12/14 13:20
→ lightnsalt:女方預防了什麼?去夜店公開場合喝醉? 12/14 13:20
→ acezero:不是該死,是罪該萬死。 12/14 13:21
→ purpleperi:沒想到大家都這麼嚴苛............ 12/14 13:23
→ aramilcat:說罪該萬死就有點過份了... 12/14 13:24
→ tsming:不然呢?兩個挑一個死當然是女的比較該死啊 12/14 13:25
推 ooxxman:男女平等不沙豬(?),男生在酒店暈船,會幾個不說活該找死? 12/14 13:28
→ tsming:在酒店暈船會被別的男人酸到死,還輪不到女的來酸XD 12/14 13:30
→ ooxxman:這就是男女差別阿(  ̄ c ̄)y▂ξ 12/14 13:43
※ 編輯: purpleperi 來自: 111.251.76.152 (12/14 13:56)
→ summeruse:張柏芝那例子是雙方自願的 兩案例不相同吧 12/14 14:01
→ summeruse:罪該萬死是怎樣阿 活該講白點就是自找的,這樣看活該兩 12/14 14:04
→ summeruse:字應該比較釋懷?重點是女生自己也要替自己負責 12/14 14:04
→ summeruse:講人家罪該萬死真的是...那強暴者呢? 12/14 14:05
→ lovegloria: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活該無誤 12/14 14:39
→ sabear:這不是看文的嚴苛..而是這真的是女生自找的 12/14 14:51
推 inmoking: 颱風天還硬要去觀浪 被捲走不是活該是什麼 12/14 15:10
→ ccccp:我想到去圖書館被幹的機率遠遠小於去夜店的就笑了 12/14 15:42
推 tsming:圖書館沒有賣常倒冰茶啊:P 12/14 15:48
推 trywill:其實女生也是受害者~真正該指責的人為什麼不指責= =a 12/14 15:50
→ trywill:那個女生最大的錯是沒有保護好她自己~關於去不去夜店倒是 12/14 15:50
→ trywill:被放好大了= =".. 12/14 15:51
→ Rinehot:他是受害者沒錯 但同時也是加害者阿 12/14 15:51
→ xj65lm3:我也覺得謝霆鋒好可憐喔,嗚嗚 12/14 16:24
推 SoSo5566:三樓邏輯不太對 飆車是犯公共危險罪的 去夜店不是 12/14 18:21
推 minna:我看了那篇也很難過,沒想到那位r大性格變成那樣 12/14 20:20
→ minna:老實說要說她那段完全沒有針對同性去鞭,我不信 12/14 20:20
噓 fukobe:嚴苛個屁...以苦主的案例來說...那女生很可憐...但活該 12/14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