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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其實我也並不想說服或跟您爭辯,也不想該討論流於筆戰。 什麼是危險的地方?這是您第一個問題。 如果每個人都「肯」用一般世俗的眼光去判定,實際上這問題並不具爭議性。 可是您要說的似乎是,如何說服屢勸不聽的另一半,或寧頑不靈的自己? 畢竟不是任何場合都符合自己的期許,也許自認為自己已經做夠了充足的準備。 還慶幸著,並打著「應該不會那麼衰吧?」的心態。 如您所說,難道是要靠結果來比輸贏嗎? 可是問題是,事情真的發生了的話,當事者輸得起嗎? 您的重點是「發生了」,彼此該怎麼面對這樣的困境。 可是我的重點是,在事情還沒「發生前」,為何不妥善的想好或許會發生的事情? 怎麼避免風險,這方面我並不是專家,所以我無法鉅細靡遺的跟您討論細節。 可是至少可以由最基本的、任何人都做得到的,可以先去了解您所要「進行」的活動或 要前往的場合,會有些什麼樣的基本活動,或是會發生的風險意外。 這實際上並不難吧? 運動有專屬護具,游泳需要先暖身。 投資有顧問可以去參考,有資料可以去瀏覽。 去夜店可以不要喝得爛醉,保持一定的清醒程度,請親人或男友來接自己回家。 是的沒錯,一定會有風險,一定「可能」會發生意外。 可是我一直跟您強調的是,我並不認為該文的苦主女孩,是意外下的產物。 我覺得她自己是犯人,她的好友們是加害者。 她不是個受害者。 所以您所要談及的,實際上我「個人覺得」跟這個案例是兩回事。 您的想法沒有錯,只是我覺得這樣的想法在這個討論下,於事無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33.107
tml7415:您認真了! 12/14 16:04
rumiQ:我一直都看不懂他想說啥 = = 12/14 16:04
其實我覺得他說的沒有什麼錯啦..只是在不對的地方發表了 ※ 編輯: Libertywind 來自: 220.134.133.107 (12/14 16:05)
tml7415:有翻譯阿 >/////< 12/14 16:05
rumiQ:表達能力有問題 還是我的理解能力真的太弱了XDDDDDD 12/14 16:05
Rinehot:他應該是想說 每個人對於危險的評估又不同 與其討論夜店 12/14 16:09
mindehsiao:所以他說了半天也沒說自己遇到了會怎麼辦 12/14 16:09
Rinehot: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解決事情上 12/14 16:09
tsctao:但是大家把重點放在先別發生事情再來想解決阿 12/14 16:11
Rinehot:其實對於我這種因為痛風不能喝酒的人來說 夜店很安全阿... 12/14 16:12
Libertywind:可是您覺得夜店安全,您會讓自己的孩子去嗎?@@ 12/14 16:13
mindehsiao:那有想過如果是喝到了下了藥的果汁之類的呢? 12/14 16:14
sheep222mei:會保護自己有自制能力很安全啊... 12/14 16:14
sheep222mei:沒有的也不懂拒絕就一直喝 就被撿走 怪誰呢? 12/14 16:14
Libertywind:我想表達的,是去一個明知道有危險的地方,何不保護好自 12/14 16:15
Libertywind:己@@ 12/14 16:15
Libertywind:畢竟沒有人有義務要保護別人喔.. 12/14 16:16
Rinehot:夜店沒那麼危險 但是的確有風險 敢去就要自己負責 12/14 16:16
hareluyac:老實說他很分裂,一下籃球很危險,夜店很安全的 12/14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