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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titbewu (隨風而去)》之銘言: : 她的理由是, 她母親不希望他接受人家的禮物, : 所以我買了什麼東西給她, 他不能給她家人知道... = = : 結果勒, 還不是分了..... : 同事就笑說, 幫人家養老婆啦~ XD : 想一想, 結婚前, 可能錢的部分大致平分就好了, 不太喜歡這種說法~~ 婚前 男女應該一起分擔花費 那婚後 為甚麼男女兩人就不應該一起分擔家計 一起養家 養小孩? (尤其 婚後食衣住行育樂等等開銷更大 而且是天天的開銷 不是偶爾約會一兩餐飯錢說~~ 更不是養一隻小狗 小貓 小兔子開銷簡單~~ 男人準備好從她父母手中"接手"養她了嗎??) 家又不是一個人的 家事也不是一個人的 小孩也不是某個人的 不是嗎??? : 倒也不是說要斤斤計較, 但付出太多的人總是吃虧. : 尤其現在敗金的人越來越多啦....... : 要小心呀~~~~~ -- 甲夫婦前前後後花了20多年 養大了一隻可愛的小動物 名叫小花 小花26歲那一年 甲夫婦把牠全身上下打扮的漂漂亮亮 繫上大蝴蝶結 宛如一個禮物 兩方講好 以20萬元價格交易小花 所以乙夫婦給甲夫婦20萬元 當甲夫婦把牠送到乙夫婦家臨別時 甲夫婦與小花都哭了 甲夫婦希望對方從此善待小花 我們不知道乙夫婦到底會不會善待小花 只知道小花從此換了主人...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v( ̄︶ ̄)y ※ 編輯: Voiture 來自: 61.216.178.92 (04/29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