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titbewu (隨風而去)》之銘言:
: 她的理由是, 她母親不希望他接受人家的禮物,
: 所以我買了什麼東西給她, 他不能給她家人知道... = =
: 結果勒, 還不是分了.....
: 同事就笑說, 幫人家養老婆啦~ XD
: 想一想, 結婚前, 可能錢的部分大致平分就好了,
不太喜歡這種說法~~
婚前 男女應該一起分擔花費
那婚後 為甚麼男女兩人就不應該一起分擔家計 一起養家 養小孩?
(尤其 婚後食衣住行育樂等等開銷更大 而且是天天的開銷
不是偶爾約會一兩餐飯錢說~~ 更不是養一隻小狗 小貓 小兔子開銷簡單~~
男人準備好從她父母手中"接手"養她了嗎??)
家又不是一個人的 家事也不是一個人的 小孩也不是某個人的 不是嗎???
: 倒也不是說要斤斤計較, 但付出太多的人總是吃虧.
: 尤其現在敗金的人越來越多啦.......
: 要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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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夫婦前前後後花了20多年 養大了一隻可愛的小動物 名叫小花
小花26歲那一年 甲夫婦把牠全身上下打扮的漂漂亮亮 繫上大蝴蝶結 宛如一個禮物
兩方講好 以20萬元價格交易小花 所以乙夫婦給甲夫婦20萬元
當甲夫婦把牠送到乙夫婦家臨別時 甲夫婦與小花都哭了 甲夫婦希望對方從此善待小花
我們不知道乙夫婦到底會不會善待小花 只知道小花從此換了主人...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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