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來說各最實在的話好了!
你今天家裡給你12000,
你就花一萬二,超過就自己賺。
今天家裡給五萬,
你就花五萬,花不完,拿給我也可以。XD
回到最原始的根本,
住家裡,在台北12000夠不夠?
夠,當然夠,
你吃喝拉撒睡要不要一萬二?
不用吧!
你為蛇麼說你的消費還要家裡出?
你媽今天心情好,給你一萬,叫你去治裝,
也可以一毛都不給你,叫你吃自己。
部要把你的花費推到別人身上,
好像衣服是男人叫你買的,
化妝品是男人逼你用的。
這是我的感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75.28
※ 編輯: roors 來自: 163.21.75.28 (10/27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