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兩位女主角,且都已經是過去式了
所以在文章中都用第三人稱,並以『她』、「她」來做區分
文章很長,本來想分成兩篇打的
耐不住性子的請記得直接按X並選擇1後離開 XD
-- 『她』 --
眨眼晃去…認識她們已經有一年多了
經由同事認識了她們這一群人小鬼大的小女生
不可否認的,當初同事們是抱持著把妹的心態跟她們認識
或許我也是這樣的心態,或許不是,連我自己都不知道
對我而言,多認識一些朋友
只是多了一些可以排解無聊的理由而已
第一次大家約出來逛街
在部分同事的刻意為之,分配好各自的對象了
對這事興趣不大的我,在被挑剩(?)的人當中分配到『她』
其實那晚並不是個愉快的聯誼
後半段,因為某T妹無理取鬧、任意妄為
害得原本上山看夜景的行程足足延遲將近兩小時
並且在那T妹要求下,我們去了碧潭
(大半夜下著雨跑去碧潭是有什麼搞頭 (ノ‵口′)ノ︵┴─┴)
起初我只把『她』當成是個小妹妹在看待
然而在大家的起鬨、謠言之下,成了我喜歡『她』的局面
不過我並不在意,是不是喜歡並不會影響到我對待『她』的方式
或許也因為我對『她』比較特別照顧,更加深大家的猜測吧
也罷,相處之後對『她』有稍微喜歡上的感覺並不否認
有次在『她』對我的一個小誤會情況下,使得我心情有點小不愉快
由於未能將心情調適好,那天騎車返家的途中摔車了
因這驚險萬分的一摔,腦子清醒多了
也是在這時候才發現我是因為開始喜歡上『她』,所以才如此的在意……
不過經過一番考慮之後,還是決定默默的喜歡『她』就足夠了
並不認為『她』會喜歡上沒什麼特別的我
也不認為有什麼能耐能讓『她』把我放在心上
更何況我與『她』年齡、思想上的差距,『她』未必能接受
加上第一眼看到『她』身旁的那個人,我便知道不該隨意破壞『她』的幸福
與其死纏濫打造成『她』對我的反感,還不如以朋友的身分陪伴在『她』身邊
畢竟『她』的幸福遠比我的幸福還要來得重要不是嗎?
況且我覺得那個人比我更可以給『她』幸福,也更適合『她』
在周遭共同認識的朋友周旋下,彼此都得知那只是個小誤會
不過當時我仍在氣自己的不理智,所以不知該如何面對『她』
卻導致『她』認定我仍在生『她』的氣
恰巧在夜市看到一樣滿適合『她』的小禮物
正逢聖誕節這個送禮的好藉口,讓『她』知道我並沒有對『她』生氣
只不過在那之前事情已經解決了,加上我是明知道『她』很喜歡那個圖案
所以只好托人代送,順便請對方幫忙隱瞞一下
之後我只要打死不承認就好了 ̄﹁ ̄
萬萬沒想到『她』居然會為了套我話
不但當天假借找人之名跑來我家,甚至後來還在逛街時趁機問起
最後只好給『她』個模擬兩可的答案
「既然你認為是我送的,我只好勉為其難的當作是我送的」
其實是不是我送的有這麼重要嗎?
我大概也猜得出來承認之後還會有什麼問題要我回答
「為什麼知道我喜歡這個圖案?」、「為什麼不承認(or親手送)?」等等
(為什麼?哪有那麼多為什麼,你以為是十萬個為什麼?)
跨年那天我的心情真的非常不好,即使隔天的行程還算愉快……
早知道事情會發展成那樣,我不該為『她』而跟去的
還不如跟朋友到101擠完沙丁魚後去好樂迪又喝又唱
所以跨完年後,暗自決定該漸漸離開這個朋友圈了
不再天天過去等候『她』下班、不再打電話跟她們聯絡
一通電話,毀了我的決心……
雖然我猜得到那是別人要『她』做的,但我就是抗拒不了
本想說既然都有辦法到那麼遠的地方去了,那應該沒必要多帶一頂安全帽才對
不過想想…還是算了,畢竟當『她』的司機是我的幸福
即使是多此一舉也沒關係,本來就不是非我莫屬了
沒料到是『她』的本意還是情勢所逼
我不但接送『她』回家,還多了一小段獨處的時間
「除非有人能讓我感動到願意拋棄他,否則我不可能離開他的」
大概猜得到那天『她』是故意讓我聽到這句話的
我並不想拆散他們,況且不覺得能夠帶給『她』比那個人更多的感動
所以一直以來只想默默的喜歡『她』就滿足了
只要能夠分享到『她』的喜怒哀樂,即使不交往也沒關係
只要能讓『她』的眼神多注視我一點,即使只是朋友、司機也可以
只要能在『她』的心中留下一滴點存在感,即使付出再多也願意
後來,我的立場已經沒那資格公開喜歡『她』了
只因當時我漸漸喜歡上另外一個「她」
同時喜歡著兩個人本來是沒什麼,偏偏我跟「她」的感情有了發展
除了深知我對『她』感情的「她」以外,我再也不讓他人知道我對『她』的感覺
之後『她』經歷了不少傷心難過的事情
我是多麼的想飛奔過去安慰、陪伴『她』
但一來我沒有那立場、資格,我必須顧及到陪伴在我身邊的「她」
二來『她』希望安慰、陪伴的不會是我而是那個人
我只好把這心情藏起來,裝做莫不關心似的
『她』生日隔天,我不知原由的想到『她』就很悲傷
卻不小心的傷害了「她」,使得「她」想成全我對『她』的感情而離開
我知道我不該再這樣下去,不該如此去傷害另外一個令我在乎的人
於是決定把對『她』的感情放在心裡深處成為一段回憶
對『她』的態度也只好漸漸的冷淡、疏遠……
畢竟『她』也藉由諸多暗示、明示、傳話讓我知道我並不在『她』的考慮範圍內
『只要妳願意,當妳失落失意時,最需要一個肩膊的時候,告訴我,我會立即出現。』
-- 另一個「她」 --
「她」是『她』的好姊妹
起初我跟「她」只是很普通的朋友
我在「她」的感情上給些建言
「她」則在我跟『她』之間給予幫助
其實早在「她」常跑來我家玩的時候就有點感覺了
不過「她」是別人的女友,況且我已經先喜歡上別人了
所以對「她」只能算是一時錯覺的好感
真正跟「她」有更深一步關係的時候是在過年前
當時「她」已經跟前男友分手一段時間了
也因為『她』當初的一通電話,讓我跟「她」又常相處了
有次不小心感覺到「她」對我帶有喜歡情意
於是讓我對「她」多了幾分注意
那天「她」來我家看電影
本以為「她」會顧慮到我還喜歡著『她』的關係而拒絕我的親密舉動
出乎意料之外「她」不但不拒絕,甚至還答應跟我交往
不過我喜歡『她』的事早已眾所皆知
為了避嫌、避開不必要的麻煩,彼此都認為短時間內不要公開
畢竟紙始終包不住火,更何況只是張衛生紙
在一次我順從「她」的希望,在我身上留下了「她」愛的痕跡
被「她」的前男友以及想追求「她」的人發現
事情就這樣被刻意傳到「她」的姊妹們耳中去了
在「她」姊妹的力挺及認可下,我們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也如我所料的,想追求「她」的人對我更眼紅了
使得日後他想盡辦法在公司、彼此共同認識的人中造謠惡意中傷我
(身正不怕影子斜,想造我的謠,窗都沒有,更別說門了!)
加上我本身對謠言並不怎麼在意
況且從小就認為會被造謠,只不過是我讓對方覺得太優秀礙著他的關係而已
所以就沒多加理會了……
也因為我跟「她」的關係公開來了
所以我便開始抱持的想跟「她」認真交往的心態相處
放在「她」身上的眼光也漸漸的比『她』還多
尤其是在「她」為了我跟姊妹之間鬧不合的時候
那時「她」姊妹還找了『她』來當說客
但本來整件事情起因只不過是我不甩「她」與『她』以外的人
不久前就講明除了「她」與『她』以外,我不想當任何人的司機
即使對方是個倍受寵愛的嬌嬌女也一樣
因為這件事情,我第一次對著『她』兇,甚至把『她』惹火了
因「她」喜歡著我的關係
在我不隨之起舞做回應時,她們為了針對我轉而找「她」麻煩
她們想怎樣辱罵我、羞辱我都沒關係,我並不在意
偏偏她們玩過了頭,污辱到了「她」
「她」對於姊妹的不諒解、不信任使得「她」很痛心
加上「她」本身家裡的關係,「她」簡直快崩潰了
「她」只好一心一意的把心放在我身上
其實,這段時間是我最能感受到「她」對我的感覺
「她」的付出、用心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
我是最贊成「她」跟姊妹之間合好的
本來就只不過是一件小事情,卻得搞成這種局面
現在的我卻不知道該不該後悔這個想法……
不知道是「她」跟姊妹合好後有了別的心靈支柱
還是在知道我對『她』不再抱持著喜歡的時候
很明顯的「她」對這段感情不再重視了
或許是「她」鬆了一口氣不需要再擔心我會被『她』拐走
或許是「她」覺得即使只給予一顆單純喜歡的心就足夠維持彼此感情了
漸漸的「她」再也不深入了解我這個人
漸漸的「她」以自己單方面的認定來判斷我的言行舉止
「她」一直抱怨著我對「她」不關心,卻又拒絕我對「她」的關心
「她」一直希望我能對「她」在乎點,卻對我很少在乎
其實交往以來,「她」一直沒注意到我對「她」的付出
不知是沒感受到,還是覺得理所當然
我不是那種會關心我不在乎的人
我也不會去擔心我不喜歡的人
我更不會跟沒感覺的人發生關係
我不喜歡像是邀功似的把付出表現的很顯眼
只要對方有感受到,即使沒發現也沒關係
我都可以為了「她」的一句話而放棄關於『她』的任何事情
為什麼「她」就是要認定我不在乎、不喜歡「她」呢
我要的不多,只要多點「在乎」、多點「了解」、多點「陪伴」而已
這些是「她」口口聲聲想要的東西
事實上,我比「她」還要多點「在乎」
否則我也不會如此在意「她」跟別人的互動,深怕「她」被搶走似的
事實上,我比「她」還要多點「了解」
否則我也不會老是知道「她」的想法,讓「她」感受更多我帶來的一切
事實上,我比「她」還要多點「陪伴」
否則我也不會處處跟著「她」東跑西跑,只想多一點時間陪「她」
或許我講的話有些讓「她」感到傷心
或許我做的事有時讓「她」感到不快
但我只是用著我自己的方式表達我對「她」的感情
到最後我背後的辛酸難過,「她」一直沒注意到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繼續維持這段感情
後來真如我所料
那件事情如果曝光,我便會離開「她」
雖然不是自願的,但最後結果還是如此……
或許該慶幸這事剛好在彼此都不知道該如何繼續維持這段感情時曝光
與其到最後被我傷害的更深更重,還不如及早抽身……
曾經吃過的各式美食、歡唱了八小時的個人演唱會、走在綿綿細雨中的夜市
我會永遠記得跟「她」一同度過的喜怒哀樂
『無論如何,只要我喜歡的妳能夠幸福、平安活下去,我就別無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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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abolus 來自: 118.165.72.191 (02/12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