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對愛的認知太奇怪 總覺得為什麼沒感覺就一定要急著分手呢
一個月前也因為沒感覺而被提分手
只是 因為現在沒感覺就要分手 那當初的甜蜜究竟算什麼呢??
當然大部分的人總是支持沒感覺就應該分手 不要擔誤彼此
可是 一方沒感覺 一方感覺卻又正濃 那傷害很大的
為什麼沒有人在談戀愛開始時就決定好好珍惜
不合 沒感覺只要雙方肯彼此包容
不合 可以改 感覺沒了也可以再找
或許 人都是自私的吧 總不想讓自己太為了某些事費心費神
所以連珍惜都不懂 只盼望幸福的愛情憑空而降
我寧可相信真正的幸福是要肯努力才換的到的
而不是沒感覺就想說換一個找點新感覺
回到開頭
可能我對愛的認知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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