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ttyinpink:麻吉比較討厭XDDDD 07/09 19:14
推 JingX:到底哪個答案比較正確>? 07/09 19:25
推 a1len:礙因舒坦:不要再為了我吵架了(誤) 07/09 19:29
推 onejung:聽過有人高中時因為女友不知道相對論作者是誰而提出分手 07/09 20:30
推 ascot:依相對論的說法當速度越趨近於光速則時間過得越慢,所以當物 07/09 23:06
→ ascot:體到達光速時,對物體而言時間是停止的~因此你可以借由以光 07/09 23:08
→ ascot:速移動以達到不老的效果直到未來~但是卻無法再回到之前的時 07/09 23:09
→ ascot:光~印象中好像是這樣吧~ 07/09 23:09
推 feynman511:相對論哪是這樣說的阿 而且有質量的物體哪能到達光速.. 07/09 23:42
→ xxshoxx:大家不要為了相對論吵架了.......囧 07/10 00:03
→ xxshoxx:相對論真是害人不淺...... 07/10 00:04
推 eipduolc:沒辦法回到過去啦後 07/10 01:02
→ passy:好可怕的相對論(抖) 如果可以回到過去,先幹掉愛因斯坦 07/10 03:17
推 Bcell:只能到未來 不能回到過去+1 07/1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