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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前篇文章的推文,覺得很有趣 我曾經陪伴過一個朋友處理「第三者」問題, 我朋友是各位所謂「元配」的「第一女朋友」, 「第三者」,好吧,就是第三者。 人人都勸「元配」跟男的分手,包括她的爸媽 只是「元配」的個性是很不服輸的類型,她美麗聰明,從來沒輸過 我們就眼睜睜看她一個青春美麗的女孩, 為了跟「第三者」爭誰更有愛的正當性,兩邊不斷的在加碼 那位「第三者」除了愛情的犧牲奉獻, 主要是她付出很多錢給男的,支持他的事業。 因為還欠著人家錢的緣故,所以男的也無法斷了這關係。 我是先陪著朋友處理「第三者」對她的瘋狂騷擾, 問「第三者」跟她男友怎麼認識?她說,她們一起開公司。 然後我們就發現,那公司幾乎80%的資金是「第三者」及「第三者」家人出的。 問到這裡我們就知道,男的是不可能跟「第三者」了結的, 「第三者」也是無論如何不可能放手的, 我們也才了解,她為什麼要用那麼瘋狂的形式騷擾我的朋友。 但「元配」為了「贏」,她決定要結婚、懷上孩子, 因為她這樣堅持,家裡也不得不出錢幫著供養那男的的公司及兩人的生活, 為了不讓女兒吃苦。 這是我最後聽到的近況,因為後來誰也說不上話了。 只是看著這兩個女人跟那一個癟三,心裡真為她們覺得不值得。 我的朋友,她最堅持的就是「我是原配,她是第三者,是她不應該,我比她好」。 這當然是一個極端的故事, 只是,因為這個事件,我第一次知道用錯了地方的愛跟憤怒是多麼可怕。 -- 我想說的是什麼? 「第三者的囂張」,都是那個不忠的人養出來的。 「第三者」,誠然,有些人可能天生就是狐媚子、愛勾人, 你可以說就是她們犯賤,但也要有喜歡人耍賤的人當觀眾、甚至利用她們。 要面對自己愛的人不堪的一面, 他是這麼無恥、放任他人把一桶糞迎面潑到自己臉上, 這是很困難的, 「第三者」有多「囂張」,妳的愛人就有多醜陋。 我自己沒遇到過,說我自己會不會一樣能冷靜?我不知道 但我親眼看過,面對愛人的真面目, 有人真的會挖到一個程度就無法再挖下去, 沒有選擇放棄的情況,就是寧可陪著他一起說謊、一起圓謊。 身為局外人,我們都能夠很輕鬆的說,男的很賤女的很壞,妳醒一醒, 但身為當事人,最難面對的是「我愛的人怎麼可能會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62.194
newsph:所以??跟你上篇的連結是?? 10/29 16:01
tml7415:不要在烏賊戰術 來成立第三者的正確性 10/29 16:01
syforever:so? 說什阿= = 10/29 16:02
Ace118:你前一篇的推文是那裡有趣了?有誰支持這種拼輸贏的做法? 10/29 16:02
josneo:愛情中,男生是瘋子、女生是傻子,在有個表子,唉,沒耿了 10/29 16:03
syforever:原po阿 矮油 10/29 16:03
ponds:只看到你其實很在乎言論輸贏,特地又發文一篇來漂白 10/29 16:03
hozuki:人家噓的明明就是妳合理化第三者 10/29 16:03
longloveyu:妳為什麼要拿這麼極端的例子來說嘴呢? 10/29 16:03
rabi719:所以第三者就是第三者 10/29 16:03
josneo:我爸爸看到這一篇文章他會想哭,真的。 10/29 16:05
newsph:我懂了 他PO這篇是要跟大家說 他朋友活該啦 10/29 16:05
pink13c:宅宅的奇幻世界啊... 10/29 16:05
longloveyu:而且第3者就是第3者,還分什麼婚後婚前啊 拜託 10/29 16:05
newsph:連是他的朋友他都認為活該了 原原PO他當然也認為活該阿 10/29 16:05
tml7415:從來沒有人 說 原原PO不需要矯正視人 也沒人說男的不差勁 10/29 16:05
supertako: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什麼?漂白失敗 10/29 16:05
tml7415:但是你要合理化 第三者 休想啦 10/29 16:06
longloveyu:且大家也知道婚前第三者不犯法,但不代表可讓人接受 10/29 16:06
neova:你看不下去可以去婊你朋友 不是在這裡合理化第三者的行為 10/29 16:06
supertako:你朋友那是他自己不認輸 跟什麼元配第三者的名稱無關 10/29 16:06
longloveyu:不然原PO你快說,婚前的『第三者』要怎麼稱呼? 10/29 16:06
gorira:那是你朋友不知道儘早脫手,跟第三者搶人正當無關連 10/29 16:07
syforever:堂表兄弟姊妹 10/29 16:07
AQUAWATERS:叫賤女人好了 沒意見吧各位? 10/29 16:07
gorira:可以問一下你是什麼科系的嗎?怎麼感覺邏輯怪怪的 10/29 16:07
supertako:這篇應是要漂白 邏輯怎麼搭的上咧 10/29 16:08
ema:「元配」的第一女朋友?這是什麼 10/29 16:08
supertako:跟前篇也沒有連貫...= = 10/29 16:08
syforever:可以用英文cousin代稱之 10/29 16:08
maiangel:失敗中的失敗 10/29 16:09
tml7415:請不要跟 第三者論之人 討論邏輯 他們只有自我沒道理的 10/29 16:09
gorira:你的朋友也沒錯,她如果跟男的結婚,那個第三者就正式成為 10/29 16:09
syforever:到底什麼是元配的第一女友 哪位高人指點迷津呢? 10/29 16:09
gorira:通姦犯,這是她的手段雖然很浪費時間。但婚前叫第三者沒錯 10/29 16:10
CHRISTINAYEN:我的中文好差...我竟然完全看不懂....... 10/29 16:10
gorira:只要結婚了,如果男的還跟那第三者勾勾纏,你朋友可告她的 10/29 16:10
neova:原po的朋友如果夠聰明就不會跟你交朋友啦 10/29 16:10
gorira:到時那位第三者付出的錢不但拿不回來,還可能吃上官司賠錢 10/29 16:11
neova:跟朋友哭訴第三者還被朋友說那沒犯法 你別想太多囉 好嗎 10/29 16:11
neova:是這樣的邏輯嗎 10/29 16:11
neova:朋友果然要慎選啊... 10/29 16:12
catwalk:元配的第一女朋友....阿鬼你還是說中文吧.... 10/29 16:13
ugliness:那是蔡有美吧XD 10/29 16:15
newsph:其實這地方沒講錯 他是說我們稱第一女朋友為元配 10/29 16:15
newsph:改一下可能好點 "我朋友是各位口中所謂"元配"的第一女朋友 10/29 16:16
gorira:的改成逗號就好了 10/29 16:17
cloud447:噓的人請仔細想想 有必要為一條爛魚賠上一整個池塘嗎 10/29 16:18
gorira:說第三者沒錯的去看一下女生板18155篇 10/29 16:20
neova:對啊 所以要馬把爛魚丟掉 要不就找新池塘 10/29 16:21
tml7415:沒人要原原PO繼續巴著不放 和 第三者正確與否 兩碼子事 10/29 16:21
tml7415:原PO 很明顯的烏賊戰術 來混淆視聽 10/29 16:21
hozuki:噓的人是想說,爛餌就是爛餌,不會因為池塘水濁就不叫爛餌 10/29 16:21
Ace118:cloud447請仔細看看 有幾個噓的是要巴著爛魚不放的? 10/29 16:21
neova:所以呢? 又沒人說原po朋友明智 理性 聰明 10/29 16:22
AQUAWATERS:守著垃圾很白痴->同意 第三者是賤女人->同意 10/29 16:23
AQUAWATERS:大家都很有共識阿 10/29 16:23
neova:為了自己漂白把朋友拖下水 還好版友理性還在 妳朋友才沒被鞭 10/29 16:23
passy:那個原配如果能"試著雲淡風清"的話,她的人生會美麗得多 10/29 16:29
beerslaw:請問你這篇想證明什麼? 10/29 16:36
※ 編輯: Aprilrains 來自: 140.122.162.194 (10/29 16:54)
willwuwillwu:把不對的事情合理化 10/29 16:54
maiangel:再補充也是讓人想按2 10/29 16:56
longloveyu:XD 122請加油 不是112哦 10/29 16:56
tml7415:如何讓人走出"我愛的人怎麼可能會這樣?"是一回事情 10/29 16:59
tml7415:妳大可以著重這點去讓你可以幫助的人走出來 10/29 17:00
tml7415:但是請不要 合理化-第三者 來讓他走出 本末倒置 10/29 17:00
akilo:其實我還蠻想說...那個男的也太幸福了點XDDDD 10/29 17:04
tml7415:事情有是非對錯 男的爛 從來不否認 妳去看原文下推文可知 10/29 17:04
tml7415:原原PO該努力走出那段不佳的感情 誰人不支持 10/29 17:05
tml7415:但是妳總是一堆烏賊戰術要來成立第三者 是因為他人怎怎怎 10/29 17:06
tml7415:所以才造成這樣的狀況 10/29 17:06
tml7415:以後我犯錯犯法 我就來說 因為我窮所以我搶我偷 10/29 17:06
tml7415:法官大人妳給我有錢我就不會搶不會偷 10/29 17:07
tml7415:妳可能又要說 法律法律 我勸妳還是省省你的法律論吧 10/29 17:09
FJYL:同意 身為當事人,最難面對的是「我愛的人怎麼可能會這樣?」 10/29 17:17
tyne0911:你被盜帳號了嗎?這篇與上一篇的關聯是? 10/29 17:22
vica90:其實這篇講的還蠻有道理的啊,提供原原po另一種觀點 10/29 17:31
J0SH:你確定你朋友美麗聰明!? 聰明的早閃了 10/29 17:33
angelgift:合理化第三者 莫名其妙 叫第三者還算好聽了 10/29 18:16
wednesday323:同意最大問題出在劈腿的人身上 10/29 18:28
hozuki:再噓 10/29 18:29
lizbaby1:同意樓樓上 但其實一個巴掌拍不響 10/29 18:33
candyhill:我覺得本篇並沒有正當化第三者,而是很中肯的見解 10/29 18:41
tml7415:噗!沒有合理化第三者 果然有人被誤導了 ^_^ 10/29 18:45
solitudewing:很忠肯阿 捕推 10/29 19:49
Shalone:抱歉囘文有連慣性,我實在看不懂你這篇跟上篇的關係 10/29 19:54
newyorker77:所以第三者都沒錯????? 10/29 22:19
julesL:原來你在蒐集X文阿 10/29 22:20
julesL:. 10/29 22:23
bhstleon:.... 10/29 23:08
miaoer:感情每段都不一樣 不應該幫任何一方說話 這篇很客觀 10/29 23:37
summershock:喜歡妳寫的 很客觀 10/29 23:40
summershock:事情其實也無關對錯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10/29 23:41
b108077:中肯到我哭了 10/29 23:51
bosskiss00:幫補一下@@ 10/29 23:59
yeustream:"第三者有多囂張,你的愛人就有多醜陋"這句我認同~ 10/30 03:16
hozuki:... 10/30 08:07
summershock:^^ 10/30 15:39
summershock:這篇根本就沒合理化第三者 只是第一者真的可以選擇給 10/30 15:42
summershock:自己自由 10/30 15:42
aar:明明就是劈腿的人的錯,大家是不是搞錯對象 10/30 18:03
Tzetze:兩篇都寫得很棒 10/30 19:49
PURPLE0528:幫推 不懂在噓什麼意思的耶.. 10/31 01:45
cramon:想選擇自由麻煩不要玩弄別人的感情 先分手再去"自由"會怎樣 10/31 18:57
cramon:因為欠錢所以不能分手 笑死人了 跟兩個女人拿錢所以只好勉 10/31 19:00
cramon:為其難享受齊人之福 噗勒~~~~~~~ 我完全不認同 10/31 19:00
cramon:不過我認同分手只要一個人決定 只要男生下定決心分手找自由 10/31 19:01
cramon:那就去阿 要追求新的感情 本來就該把上一段處理好 這是對兩 10/31 19:02
cramon:個女(男)人的尊重 兩邊都有不能分手的藉口 我只能說貝戈戈 10/31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