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y0503:其實我看這麼多討論串下來 個人覺得這個案例中的s有錯 10/29 20:59
推 ellencho:嗯,快把重心轉回原PO身上= =不然話題都一直在撻步撻伐第 10/29 20:59
→ ellencho:三者上徘徊.... 10/29 20:59
→ sky0503:錯在不該志得意滿的 再得到手了還去騷擾或是給原原p難看 10/29 20:59
→ ellencho:是"不"非"步" 10/29 21:00
→ MoneyMonkey:但是S女或許幫原po剔除了不適合的對象,從這點來看 10/29 21:04
→ MoneyMonkey:長遠來說,也許S女反而是做了件好事也說不定..... 10/29 21:04
→ MoneyMonkey:另外,各位真的不知道那些"男女休閒會館"是什麼嗎? 10/29 21:05
→ sky0503:咳... 這個版很多沒十八的吧 10/29 21:06
→ ellencho:S女的行徑確實不可取,如果原PO真的願意離開了,那其實S 10/29 21:07
→ MoneyMonkey:可想而知,但是與其矇著他們的眼讓他們盲目的砍殺,讓 10/29 21:07
→ ellencho:後續很多行為,應該也可以不予理會了吧!更不需要在乎 10/29 21:07
→ MoneyMonkey:他們盲目的一腳踩上去,也許早些讓這些小毛頭看看世間 10/29 21:08
→ MoneyMonkey:不太乾淨的一面比較好 ? 10/29 21:08
推 ellencho:嗯嗯,滿18很久了,但還是不知道....= =請解釋,謝謝!XD 10/29 21:09
推 gorira:請問會館是啥??我出社會快十年了 還是不知道 10/29 21:16
→ MoneyMonkey:原po男友認為那是打工一個暑假就可以還清撞車大額賠款 10/29 21:26
→ MoneyMonkey:的工作場所,剩下的請自行推想吧,因為老實講我也不能 10/29 21:26
→ MoneyMonkey:截釘的說那就是一個什麼樣的場所...... 10/29 21:27
推 p81552104:金錢包大酒店嗎? XDDD 10/29 21:28
推 gorira:那在那種地方原PO前男友能做什麼呢? 10/29 21:52
→ syforever:S女當然有錯阿 這還用說嗎!!! 10/29 21:58
→ MoneyMonkey:這就別問我了,我沒在會館工作過,還是請自行想像了。 10/29 22:01
→ ellencho:少爺??? 10/29 22:02
推 newyorker77:第三者和買股票不一樣吧... 10/29 22:13
→ pupill:我也不知道什麼是會館= =? 10/3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