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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chon (三腳貓的把戲)》之銘言: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點兒微薄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懂的, :  只是,當利益有所衝突的時候,這只是參考性的原則。 所有原則都只是參考用,人都可以選擇遵循原則與不遵循原則。 當你說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時候, 你已經承認介入別人感情的行為是"你自己也不喜歡別人對你做的",是"負面"的, 如果這種行為真的沒有問題,那應該會是"努力施於人"。 :  被人家噓文,多少心裡會不舒服,妳也不想別人噓妳的文吧? :  但是看到廢文,顧得了那麼多嗎?還是噓下去了,對吧? :  被人家罵,多少心裡會不舒服,妳也不想別人罵妳吧? :  但是看到王八蛋,顧得了那麼多嗎?還是罵下去了,對吧? :  被人家拒絕,多少心裡會不舒服,妳也不想別人拒絕妳吧? 恕我直言,你的比喻有邏輯性的錯誤。 承上所言,你既然認為介入別人感情是一種"自己也不喜歡的負面行為" 為什麼你比喻裡首先應該被罵的行為反而是他人做的呢? 你的比喻應該修正為: 被人家噓文,多少心裡會不舒服,你也不想別人噓你的文吧? 但如果在正常文和廢文間想發廢文, 顧得了那麼多嗎?被噓就被噓,還是發下去了,對吧? 被人家罵,多少心裡會不舒服,你也不想別人罵你吧? 但是想當王八蛋,顧得了那麼多嗎?還是選擇當王八蛋被人罵了,對吧? :  但是那麼多人要追求妳,妳能一一接受嗎?還是多少得拒絕一些,對吧? :  看到自己喜歡的人已經是別人的男友,這誰也不願意啊! :  追求會造成別人的痛苦,反之就是自己默默的 sad, :  單就這點,要求一定要捨己為人,我覺得是太苛求了。 :  做得到當然很好,但畢竟是利益衝突,不能叫人完全無視自己的感受吧。 :  這裡的敘事未免也太主觀了。 從來就沒有人要求第三者要當聖人、當賢人, 然而你決定追求自己的愛情而偷、拐、搶、騙的時候, 本來就該面對介入別人感情這種-你自己也自認是"己所不欲"-行為的代價, 別人的批評。 明知道會做了某件事會被批評,而你還選擇要做,就應該擔起責任。 :  讓第三者來選,最願意的狀況是什麼? :  就是元配不存在,一開始就是只有自己跟所愛的人相愛。 :  只是事與願違,我愛的人,已有了愛人, :  他在做選擇,介入或者離開。 請原諒我再次告訴大家,我真的很希望方中信還沒娶莫可欣。 但他既然娶了莫可欣,我就會死心的遠望他.......等待他離婚的那天(喂! :  沒有槍押著第三者的頭,求他去介入,求他去破壞, 也就是說,第三者選擇介入、破壞,完全是自己的行為。 :  倒是有把名為道德的槍指著所有人的頭,不可以介入,不可以破壞。 也就是說,有人用槍指著第三者,要第三者不要去做, 但第三者冒著生命危險去介入、去破壞。 :  試問,有什麼理由,為了陌生的第一者, :  在這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爭鬥中選擇自殺? 所以,理由是非常偉大的愛情囉? 非常偉大的愛情讓第三者縱使被道德的槍指著頭也不退卻! 我都快感動落淚了!! :  說得冠冕堂皇,但淨是一堆做不到的事。 是你做不到還是別人做不到? 賭十塊批幣板上超過十人做得到! 如果你不相信有人遇到心儀但死會的異性, 會將傾慕昇華為友誼,可以翻到本文最上面有作者id,勞駕。 :  沒有先跟第三者相愛相戀,第二者會無端端的把既有的感情處理掉嗎? :  元配有主場優勢,球場球證全是她的人, :  第二者又都那麼賤,盡想的是齊人之福,能維持現狀最好; :  多少第三者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最後老公還是回到老婆身邊, ^^^^^^^^^^^^^^^^^^^^^^ :  哪裡是簡單一句:「我要你和他先分手,我們再在一起」能辦到的。 所以怎麼算都是第三者吃虧? 也多的是拋棄糟糠妻的例子不是嗎? 再說如果你"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那又如何怪別人討厭你? 還有,如果心機用盡還是輸,那不是很丟臉嗎?囧rz :  回過頭來,照妳的敘述好了... : 第三者出現 → 原本的男女朋友分手 → 投向新人的懷抱 :  這樣就叫做社會常態能接受的流程嗎? 社會一定會對這種行為做出批判, 但不代表你必須為了避免這種批判,去追尋更多的批判(把第一者蒙在鼓裡)。 如果第二者和第三者真的相愛, 為什麼這兩個人不肯放第一者自由, 為什麼要一直欺騙、傷害, 早死早超生和十年後發現一切都是謊話,你覺得哪個痛的輕?? 反正不管怎麼做你都會被罵... 要砍就一刀砍死她呀! :  我不喜歡外來挑戰者介入原本完整個感情, :  所以我也不會去介入他人完整的感情, :  這沒錯,但妳忘了提到一個血淋淋的事實, :  當別人要介入妳的感情時,她是不會管妳是多麼佛心來的。 是的,這是現實的殘酷, 我們可以要求自己循規蹈矩要求自己不要傷害別人, 無法要求別人不要傷害我。 但當你說出什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佛心來的","血淋淋的事實", 也就是你自己承認這種行為是錯誤的!! 我一直無法搞懂, 為什麼有些人明知道自己做錯了,卻要大家不准罵。 :  再說,沒有人喜歡看到自己心愛的人跟別人比翼雙飛, :  但整個社會都在要求第三者該要自己滾一邊涼快去, :  立足點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先來後到,先到先贏。 你前面都自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佛心來的"、 這樣的話,就代表你承認這種行為不對, 既然不對,又何來別人立足點不穩這種說法? 今天很多人反對第三者並不是因為先來後到,先到先贏, 而是好好的人可以做,為什麼要去偷去搶做個壞人? :  交了個男友,就理所當然覺得其他的女人都不該來侵犯, :  抱持著這種毫無根據的信念,自以為是的封鎖國境, :  也只有到人家第三者船堅砲利,艦艇都開到家門口那天才會夢醒吧。 偷竊是錯誤的行為,但不代表大家家裡都門戶洞開以為不會有人來偷, 難道小偷來到一個忘記鎖門的房子偷東西, 偷竊就會變成對的事嗎??!! 這個板上多的是來討教如何維繫感情的, 不要矇住自己眼睛。 我疑惑的是, 到底哪個人這麼優,優到你甘冒大不諱跟他在一起? 還是,只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肉慾? 一邊打這篇文章,我一邊捫心自問, 除了方中信以外,有哪段感情是我不放棄會死翹翹的? 到底,在什麼樣的腦袋裡,會認為傷害別人是錯誤的行為, 但不准別人罵,也不能接受處罰? 請大家告訴我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217.27
tml7415:自私過了頭的腦袋 10/30 00:54
celestial318:.....you are wasting your time 10/30 00:55
人生本來就是蹉跎再蹉跎 我ok的啦 ※ 編輯: fairycakes 來自: 115.43.217.27 (10/30 00:56)
menandmice:看完讓我想到新月格格...這樣的腦袋大概是新月的吧! 10/30 01:03
chenyoyo:大概他是大家口中所罵的第三者,所以才惱羞成怒不准人罵 10/30 01:15
hozuki:還有我還有我~~~ 被人家搶了卻不會想要做同樣的骯髒事~~~ 10/30 01:19
passy:妳這不是看到了嗎?(笑) 10/30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