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irycakes ( )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議題] 為什麼現在的第三者能這麼囂張??
時間Fri Oct 30 00:52:33 2009
※ 引述《archon (三腳貓的把戲)》之銘言: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點兒微薄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懂的,
: 只是,當利益有所衝突的時候,這只是參考性的原則。
所有原則都只是參考用,人都可以選擇遵循原則與不遵循原則。
當你說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時候,
你已經承認介入別人感情的行為是"你自己也不喜歡別人對你做的",是"負面"的,
如果這種行為真的沒有問題,那應該會是"努力施於人"。
: 被人家噓文,多少心裡會不舒服,妳也不想別人噓妳的文吧?
: 但是看到廢文,顧得了那麼多嗎?還是噓下去了,對吧?
: 被人家罵,多少心裡會不舒服,妳也不想別人罵妳吧?
: 但是看到王八蛋,顧得了那麼多嗎?還是罵下去了,對吧?
: 被人家拒絕,多少心裡會不舒服,妳也不想別人拒絕妳吧?
恕我直言,你的比喻有邏輯性的錯誤。
承上所言,你既然認為介入別人感情是一種"自己也不喜歡的負面行為"
為什麼你比喻裡首先應該被罵的行為反而是他人做的呢?
你的比喻應該修正為:
被人家噓文,多少心裡會不舒服,你也不想別人噓你的文吧?
但如果在正常文和廢文間想發廢文,
顧得了那麼多嗎?被噓就被噓,還是發下去了,對吧?
被人家罵,多少心裡會不舒服,你也不想別人罵你吧?
但是想當王八蛋,顧得了那麼多嗎?還是選擇當王八蛋被人罵了,對吧?
: 但是那麼多人要追求妳,妳能一一接受嗎?還是多少得拒絕一些,對吧?
: 看到自己喜歡的人已經是別人的男友,這誰也不願意啊!
: 追求會造成別人的痛苦,反之就是自己默默的 sad,
: 單就這點,要求一定要捨己為人,我覺得是太苛求了。
: 做得到當然很好,但畢竟是利益衝突,不能叫人完全無視自己的感受吧。
: 這裡的敘事未免也太主觀了。
從來就沒有人要求第三者要當聖人、當賢人,
然而你決定追求自己的愛情而偷、拐、搶、騙的時候,
本來就該面對介入別人感情這種-你自己也自認是"己所不欲"-行為的代價,
別人的批評。
明知道會做了某件事會被批評,而你還選擇要做,就應該擔起責任。
: 讓第三者來選,最願意的狀況是什麼?
: 就是元配不存在,一開始就是只有自己跟所愛的人相愛。
: 只是事與願違,我愛的人,已有了愛人,
: 他在做選擇,介入或者離開。
請原諒我再次告訴大家,我真的很希望方中信還沒娶莫可欣。
但他既然娶了莫可欣,我就會死心的遠望他.......等待他離婚的那天(喂!
: 沒有槍押著第三者的頭,求他去介入,求他去破壞,
也就是說,第三者選擇介入、破壞,完全是自己的行為。
: 倒是有把名為道德的槍指著所有人的頭,不可以介入,不可以破壞。
也就是說,有人用槍指著第三者,要第三者不要去做,
但第三者冒著生命危險去介入、去破壞。
: 試問,有什麼理由,為了陌生的第一者,
: 在這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爭鬥中選擇自殺?
所以,理由是
非常偉大的愛情囉?
非常偉大的愛情讓第三者縱使被道德的槍指著頭也不退卻!
我都快感動落淚了!!
: 說得冠冕堂皇,但淨是一堆做不到的事。
是你做不到還是別人做不到?
賭十塊批幣板上超過十人做得到!
如果你不相信有人遇到心儀但死會的異性,
會將傾慕昇華為友誼,可以翻到本文最上面有作者id,勞駕。
: 沒有先跟第三者相愛相戀,第二者會無端端的把既有的感情處理掉嗎?
: 元配有主場優勢,球場球證全是她的人,
: 第二者又都那麼賤,盡想的是齊人之福,能維持現狀最好;
: 多少第三者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最後老公還是回到老婆身邊,
^^^^^^^^^^^^^^^^^^^^^^
: 哪裡是簡單一句:「我要你和他先分手,我們再在一起」能辦到的。
所以怎麼算都是第三者吃虧?
也多的是拋棄糟糠妻的例子不是嗎?
再說如果你"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那又如何怪別人討厭你?
還有,如果心機用盡還是輸,那不是很丟臉嗎?囧rz
: 回過頭來,照妳的敘述好了...
: 第三者出現 → 原本的男女朋友分手 → 投向新人的懷抱
: 這樣就叫做社會常態能接受的流程嗎?
社會一定會對這種行為做出批判,
但不代表你必須為了避免這種批判,去追尋更多的批判(把第一者蒙在鼓裡)。
如果第二者和第三者真的相愛,
為什麼這兩個人不肯放第一者自由,
為什麼要一直欺騙、傷害,
早死早超生和十年後發現一切都是謊話,你覺得哪個痛的輕??
反正不管怎麼做你都會被罵...
要砍就一刀砍死她呀!
: 我不喜歡外來挑戰者介入原本完整個感情,
: 所以我也不會去介入他人完整的感情,
: 這沒錯,但妳忘了提到一個血淋淋的事實,
: 當別人要介入妳的感情時,她是不會管妳是多麼佛心來的。
是的,這是現實的殘酷,
我們可以要求自己循規蹈矩要求自己不要傷害別人,
無法要求別人不要傷害我。
但當你說出什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佛心來的","血淋淋的事實",
也就是你自己承認這種行為是錯誤的!!
我一直無法搞懂,
為什麼有些人明知道自己做錯了,卻要大家不准罵。
: 再說,沒有人喜歡看到自己心愛的人跟別人比翼雙飛,
: 但整個社會都在要求第三者該要自己滾一邊涼快去,
: 立足點說穿了也不過就是先來後到,先到先贏。
你前面都自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佛心來的"、
這樣的話,就代表你承認這種行為不對,
既然不對,又何來別人立足點不穩這種說法?
今天很多人反對第三者並不是因為先來後到,先到先贏,
而是好好的人可以做,為什麼要去偷去搶做個壞人?
: 交了個男友,就理所當然覺得其他的女人都不該來侵犯,
: 抱持著這種毫無根據的信念,自以為是的封鎖國境,
: 也只有到人家第三者船堅砲利,艦艇都開到家門口那天才會夢醒吧。
偷竊是錯誤的行為,但不代表大家家裡都門戶洞開以為不會有人來偷,
難道小偷來到一個忘記鎖門的房子偷東西,
偷竊就會變成對的事嗎??!!
這個板上多的是來討教如何維繫感情的,
不要矇住自己眼睛。
我疑惑的是,
到底哪個人這麼優,優到你甘冒大不諱跟他在一起?
還是,只是因為一時的情緒、肉慾?
一邊打這篇文章,我一邊捫心自問,
除了方中信以外,有哪段感情是我不放棄會死翹翹的?
到底,在什麼樣的腦袋裡,會認為傷害別人是錯誤的行為,
但不准別人罵,也不能接受處罰?
請大家告訴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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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217.27
推 tml7415:自私過了頭的腦袋 10/30 00:54
推 celestial318:.....you are wasting your time 10/30 00:55
人生本來就是蹉跎再蹉跎 我ok的啦
※ 編輯: fairycakes 來自: 115.43.217.27 (10/30 00:56)
推 menandmice:看完讓我想到新月格格...這樣的腦袋大概是新月的吧! 10/30 01:03
推 chenyoyo:大概他是大家口中所罵的第三者,所以才惱羞成怒不准人罵 10/30 01:15
推 hozuki:還有我還有我~~~ 被人家搶了卻不會想要做同樣的骯髒事~~~ 10/30 01:19
推 passy:妳這不是看到了嗎?(笑) 10/30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