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ce118:喔. 10/29 15:21
→ josneo:請問原PO幾歲?因為這種看法我有聽我主管說過,他說他在回頭 10/29 15:21
推 melodypiano:所以......如果不停有很煩的簡訊和電話 可以提告就是 10/29 15:22
有機會告,一被騷擾就可以開始存證
不過要成功的例子是「你無法拒絕」
如果他都是同一個號碼(妳知道是誰、可以拒接)就比較不成立
我有朋友是會不斷接到不同號碼的簡訊、電話、email
還被一堆怪帳號加msn跟網誌亂留言
有次更過分是傳真到她公司
中間都陪她去警局做備案,對方知道她上警局後也怕了、停手了,
她後來也同情對方,最後就沒有提告
噓 cathy0828:感情為什麼要分未娶未嫁? 不就感情不就要忠實..跟結不結 10/29 15:22
→ cathy0828:婚有什麼關係???????????????????? 10/29 15:22
→ josneo:看自己以前的愛情故事,也是跟大大一樣的看法 10/29 15:22
→ melodypiano:請問告哪種比較容易成功啊 對方接到應該會很有趣吧 10/29 15:22
→ neova:法律只是道德的做低標準啦 沒道德不一定犯了法 10/29 15:22
噓 hozuki: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妳要這麼低等? 10/29 15:22
→ cathy0828:感情不就是要忠實!!! 只差在結婚後可以告..so what? 10/29 15:23
→ TreXD:這篇應該是沒有道德為前提去考量吧? 10/29 15:23
→ melodypiano:你的說法 有點像感情不忠實的人 話術 XD 10/29 15:23
→ neova:是最低標準 你今天沒犯法不代表你有道德心 10/29 15:23
→ gorira:你PO這種文,哪天也許是你遇到這種事情 10/29 15:24
→ neova:就像你插隊有犯法嗎? 沒有啊 但你這樣沒水準 很低級不是嗎? 10/29 15:24
→ gorira:重點是被對方欺騙只有自己,而不是宣告戀愛是自由 10/29 15:24
噓 supertako:介入兩人之間的就叫第三者 法律不過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10/29 15:24
→ josneo:你是美國人嗎 10/29 15:25
噓 maiangel:今天討噓文真多 10/29 15:25
→ neova:然後今天一個插隊的人還大言不慚地指責排隊的人 10/29 15:25
→ TreXD:囧 和美國人有關嗎? 10/29 15:25
噓 ponds:人家都明著搶男人來了,只用個"囂張"來形容竟然也要被鞭:P 10/29 15:26
→ pink13c:婚後不是稱為『外遇』嗎?…………… 10/29 15:26
推 MoneyMonkey:原來男女朋友沒有自己的人格,只是一張電影票? 10/29 15:26
噓 tml7415:好好笑喔好好笑喔好好笑喔好好笑喔好好笑喔好好笑喔 10/29 15:26
噓 supertako:被傳簡訊騷擾已經夠倒楣了 還要被說有問題 10/29 15:26
法律確實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但諸位的道德也不能幫到原PO的忙
我只是想從法律的角度讓她知道,她這樣的想法對她而言是沒什麼好處的
世界上當然有道德跟不道德的區分
但現在「道德」可能比較不能幫原PO解決心中痛苦
當然,如果以上推文諸位都願意發動私刑去浸原PO男友跟「第三者」豬籠
那我們就看到道德高貴的力量了不是嗎
噓 syforever:婚後不也是亂搞嗎 又一個以為結婚就是幸福的天真 10/29 15:27
→ neova:你覺得有合理嗎? 你的道德標怎麼會淪喪到只能用法律來規範? 10/29 15:27
推 hbyaya:幫補血!女朋友跟老婆地位確實不一樣 10/29 15:27
→ MoneyMonkey:用先來後到觀念看愛情,是把對方當電影票還是當娼妓? 10/29 15:27
→ neova:不覺得太可悲了嗎? 10/29 15:27
→ supertako:又不是法律沒規定的事情就都是對的 10/29 15:28
→ ponds:看到幫補的更證實我的想法,這種假中肯真漂白第三者文,果然大 10/29 15:28
→ ponds:大投其所好XD 10/29 15:28
→ syforever:女友老婆地位不一樣喔 哦~~~~~ 10/29 15:28
→ neova:樓上 那種比喻不是先來後到 是道德觀感 10/29 15:28
→ syforever:表面上好像道德觀感啦~但是即使只是男女友 劈腿偷吃 10/29 15:29
→ syforever:還不是人人踏伐 還是你覺得沒差= =? 10/29 15:30
噓 tml7415:第三者沒錯都是劈腿的錯 哇靠 原來第三者都愛劈腿人呀? 10/29 15:30
噓 Ace118:浸豬籠是犯法的喔 呵 10/29 15:30
→ TreXD:越扯越遠... 10/29 15:30
噓 supertako:跟浸豬籠有什麼關係?不要亂牽拖 10/29 15:30
噓 gorira:原原po跟男友已經交往兩年一個月且同居了... 10/29 15:31
噓 aftersilence:今天討噓文真多 10/29 15:31
→ syforever:反正同居沒什麼好處啦 10/29 15:31
→ TreXD:難怪人苯不死... 10/29 15:31
→ neova:原po以為把矛頭指向是大家把道德無限上綱 第三者就在法律上 10/29 15:31
→ neova:站的住腳 是這樣嗎? 10/29 15:32
→ supertako:你這篇對原po最有幫助了 (拍手) 10/29 15:32
噓 hozuki:道德的力量就是社會的力量啦! 看到你這種脫罪文噓也是一種 10/29 15:32
噓 tml7415:道德幫不了原PO那好...你現在說一堆第三者多正確 就可以댠 10/29 15:32
→ syforever:不對就不對 你最好都被劈腿在來翻翻法律安慰自己 10/29 15:33
→ neova:法律不會判第三者的罪 第三者就不用管世俗眼光 有愛最美了嗎 10/29 15:33
→ hozuki:跟第三者朋友斷交也是一種。 10/29 15:33
推 frannica:其實我還蠻懷念可以將姦夫淫婦浸豬籠的時代的 10/29 15:34
→ syforever:搞不好這篇原po就是第三者過來人 10/29 15:34
→ ema:同樓上XD 10/29 15:34
噓 tyne0911:看完前面十行就先END來噓了 10/29 15:34
→ syforever:他們的確是該浸豬籠~~ 10/29 15:34
※ 編輯: Aprilrains 來自: 140.122.162.194 (10/29 15:40)
→ frannica:現在劈腿跟當第三者都得不到懲罰,天理何在 10/29 15:35
噓 neova:終於可以按2 10/29 15:36
噓 tyne0911:看一下推文還看到一個第三者來幫補血 世道真的變了 10/29 15:37
→ syforever:垃圾配廢物就是懲罰 10/29 15:37
噓 neova:syforever:我剛是在回某M 10/29 15:38
→ neova:支持第三者無罪論可以去第三者版啊 來這裡討噓幹麻 10/29 15:39
→ neova:就不要等等又刪文 10/29 15:40
→ longloveyu:cd中 10/29 15:40
噓 syforever:哦~~~看到嚕:> 10/29 15:40
噓 cbabg:又忍不住 = = 10/29 15:40
噓 tyne0911:真的是兩篇都要噓好累啊 10/29 15:42
→ ponds:現在慫恿大家去浸原PO男友跟第三者豬籠的可是你啊,原來私刑 10/29 15:43
→ ponds:符合你對"道德高貴的力量"的定義 10/29 15:43
噓 tml7415:原PO的觀念就是違法不要抓到都不算違法 要講法律還要證據 10/29 15:44
噓 newsph:前5句沒看完就覺得該噓了 鬼扯 10/29 15:44
→ tml7415:只要法律沒定 沒有證據 沒個什麼東西 皆可為所欲為 10/29 15:44
→ syforever:沒有~原po是覺得大家罵道他了 對號入座 感覺不是滋味 10/29 15:45
噓 longloveyu:此篇是說婚前這種不叫"第3者"???婚後才是? 10/29 15:45
→ tml7415:我是不知道 原來台灣教育已經交出了這種走樣的畸形狀態了 10/29 15:45
噓 poppyvodka:話術高明 你最好不要遇到這種人= =a 10/29 15:45
推 josneo:四十年後,代理人上市,大家無須擔心。 10/29 15:48
噓 frostfinger:原波有說要告那個女的嗎?扯一堆無關的法律幹嘛 10/29 15:49
→ supertako:因為道德不允許 只好拿法律出來說反正沒違法 10/29 15:50
→ josneo:耶和華噌經說過:人就好比畜牲。我說:畜牲有法律變成人。 10/29 15:50
→ ponds:對他而言要展現"道德高貴的力量"的方式就是浸豬籠這種私刑, 10/29 15:51
噓 tml7415:e04都因為隔壁的小姐穿少 我才忍不住視姦她 我沒錯都她錯 10/29 15:51
→ ponds:還虧他前面舉著法律的大旗幟 10/29 15:52
→ ponds:前後文對照起來真諷刺 10/29 15:52
噓 newsph:所以妳女朋友劈腿跟別的男生怎樣的你也要說她們沒錯?? 10/29 15:57
噓 tml7415:這種人到時候就是一副殺了第三者才可以的狀態 10/29 15:58
→ tml7415: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10/29 15:58
→ tml7415:可惜 他們是 寧可我負天下人 休要天下人負我 10/29 15:59
→ gorira:這篇原PO該不會還沒談過戀愛吧....以為不會輪到自己? 10/29 15:59
→ gorira:還是相信自己的眼光絕對不會找到會劈腿的男友???@@ 10/29 16:00
噓 syforever:阿宅的奇幻世界 科科 10/29 16:00
→ neova:你們要快樂要緊緊牽手 你們沒有錯 愛是自由 10/29 16:02
噓 rabi719:人家可以搶男友愛貼什麼標籤就貼什麼標籤 10/29 16:03
→ gorira:樓上說的有道理耶 既然有搶男友自由 那當然有貼標籤自由 10/29 16:05
→ longloveyu:不然原PO你快說,婚前的『第三者』要怎麼稱呼? 10/29 16:07
→ gorira:這篇原PO講錯了。婚後的第三者叫通姦犯,婚前是第三者沒錯 10/29 16:08
噓 longloveyu:xD 10/29 16:09
→ syforever:原po好弱喔 10/29 16:10
噓 ugliness:又是個沒事找事做的 122加油好嗎? 10/29 16:14
推 cloud447:頭腦很清楚啊 只是陷入感情世界的人是沒辦法理性思考 10/29 16:17
推 passy:用法律角度切入 以理性論感性 免得苦主鑽牛角尖也是個方法啦 10/29 16:17
→ passy:但是,照先後順序來看,第三個到的被叫第三者,很合理嘛 10/29 16:19
→ passy:道德只是約束自我的一把尺。約束自己被劈腿後不要殺掉第三者 10/29 16:21
→ ponds:是啊,但是用法律角度切入,然後再來嗆鄉民怎不把事主浸豬籠, 10/29 16:21
→ passy:如果反而是幫別人去殺掉第三者,那才不叫道德咧 別弄混了 10/29 16:21
→ ponds:這看起來還真矛盾 10/29 16:22
→ passy:講"第三者"算是很客氣的了 談不上什麼標籤不標籤的 10/29 16:22
→ ponds:第一個跳起來叫大家動私刑的是他,在那之前也沒有人提過=_=所 10/29 16:22
→ passy:很多時候,並不是"不違法的事情"就不能罵他 10/29 16:23
→ ponds:以我想滿紙漂亮的文字也不能掩蓋想幫第三者說話的意圖 10/29 16:23
→ passy:不然,那麼多合乎板規卻又被噓到爆的文章是怎麼來的? 10/29 16:24
→ passy:其實我倒不覺得他是要幫第三者說話啦,只是文字表達上比較.. 10/29 16:25
→ passy:比較沒那麼清楚,所以在用不同角度切入時容易讓人誤會罷了 10/29 16:25
噓 neova:打打嘴砲誰不會 你被批的時候再來雲淡風輕我會推 10/29 16:25
→ passy:這也不完全是嘴砲。若能往這方向去想,可以讓自己好得比較快 10/29 16:27
噓 tml7415:看了下面那篇 就會覺得是完全烏賊戰術的嘴炮 10/29 16:29
→ passy:如果能"試著雲淡風清"的話,可以讓自己早日脫離苦海 10/29 16:30
→ tml7415:那大可以針對 求原原PO心靈層面的提升 去著手 10/29 16:31
噓 tml7415:先來個 法律前文對不上後文 後補個極端來烏賊 10/29 16:33
→ tml7415:還真不知道 這位天才 總有天給他遇到能不能雲淡風輕 10/29 16:34
→ TACO0526:你心目中除了法律以外沒有道德? 10/29 16:48
噓 TACO0526:補噓! 10/29 16:53
噓 pinkmetal:等完CD噓 10/29 16:58
推 Momoko0329:這篇很中肯啊 噓文的醒醒吧 這就是現實 10/29 17:20
推 Momoko0329:從頭到尾沒看到原po哪裡把第三者合理化 自行想像的真多 10/29 17:23
推 Momoko0329:爛男人比第三者更應該被鞭 10/29 17:27
噓 Ace118:喔,那妳可以到最新的18254去看看.超合理的勒~ 10/29 17:28
→ ponds:自己去看18254吧,是誰該醒醒啊 10/29 17:30
→ ponds:怎麼今天自打嘴巴的這麼多= = 10/29 17:35
推 yumig:推 frannica:其實我還蠻懷念可以將姦夫淫婦浸豬籠的時代的XD 10/29 17:39
→ Ace118:Momoko0329~看完了嗎?是誰在自行想像啊?出來面對好不好? 10/29 17:39
噓 hozuki:補噓,爛男人比第三者更應該被鞭? 沒有更該這回事 10/29 17:41
→ hozuki:兩個都該死。 10/29 17:41
推 Momoko0329:看完還是推 感情本來就沒有什麼先來後到 會被勾引的 10/29 17:42
→ Momoko0329:只是表示這男人不適合 10/29 17:43
→ Momoko0329:爛人配爛咖 有什麼不好嗎?難道還要巴著不放唷 10/29 17:43
噓 ponds:這裡有人叫他巴著不放嗎?哪句話?在哪裡?是誰自行想像啊(笑) 10/29 17:44
推 Ace118:改口改的真順啊 可是人家說第三者不是爛人也不是爛咖耶 10/29 17:44
→ ponds:不就尚書大人嘛(茶) 10/29 17:45
噓 hozuki:Momoko0329,人家從頭到尾都說第三者沒有錯很無辜耶 10/29 17:48
噓 irenepei:哦~~~你怎不說反正結婚也是能離婚? 自我感覺良好? 10/29 17:55
噓 angel8959223:只噓不推 10/29 17:57
噓 m250325:腦子洞不小? 喔不,是根本沒腦子 10/29 18:18
推 aashiu:其實這樣說也沒錯 只不過太過現實 讓很多人不能接受罷了 10/29 18:22
推 wednesday323:幫推 我也認同劈腿的人要負多數的責任 10/29 18:24
噓 hozuki:再噓,合理化第三者看一次噓一次 10/29 18:25
噓 ponds:第三者無罪論在我看跟婊子還要立貞節牌坊是一樣的 10/29 18:26
推 lizbaby1:推 很合理 女朋友跟老婆是不一樣的 10/29 18:32
推 ellencho:那過度強調第三者的角色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10/29 18:35
噓 hozuki:是因為他強調第三者很無辜阿 10/29 18:37
→ hozuki:正常情況下,我以為多數人同意第三者跟第二者都很爛 10/29 18:37
噓 ponds: 那賣力強調第三者很無辜的意義和目的是什麼? 10/29 18:37
推 ellencho:有人賣力的在支持第三者嗎?= =大概是我眼殘沒看到吧 10/29 18:41
噓 hozuki:那樓上可以去看看她發的另一篇文^^ 10/29 18:44
推 candyhill:其實Aprilrains有很多文章是很多人推的 10/29 18:50
→ tml7415:他其他文章有的很不錯阿!但是這不代表這篇是非對錯就無誤 10/29 18:51
→ hozuki:不以人廢言,她其他篇說得有道理就推,這篇無理就噓 10/29 18:52
噓 kennethnono:你是男女版的李祖杰喔? 10/29 18:53
推 ellencho:我覺得他只是想把錯誤強調在第二者身上而已 10/29 18:54
噓 hozuki:她可以強調第二者很爛,但無損第三者也很爛的事實 10/29 18:57
推 ellencho:他應該是不想看原原PO對第三者寄託過多的負面情緒吧,這 10/29 19:06
→ ellencho:樣很容易有反效果。日子久了當事人會容易合理化第二者的 10/29 19:06
→ ellencho:不當行為。我有朋友就這樣,勸了三年到現在還是很危險... 10/29 19:07
噓 Shalone:“第三者”又不是法律專有名詞,請不要把法律當道德的指標 10/29 19:51
噓 chenyoyo:希望你以後不會遇到這種事情囉 10/29 20:42
噓 suner8467:希望你以後不會遇到這種事情囉 +1 XDD 10/29 21:05
噓 alice007:不按2我睡不著... 10/29 21:09
噓 micettolin:不同意你的論點 10/29 21:17
噓 dk3y93:你這種妖魔言論就是囂張,懂嗎? 10/29 21:19
推 sonickid:同意 10/29 21:29
噓 tomacat:噓 10/29 21:52
→ summershock:還沒認定對方以前 其實也沒甚麼錯 10/29 22:08
→ newyorker77:所以你就是想要辯到贏就說嗎,講那麼多,繞一大圈作啥? 10/29 22:15
→ newyorker77:感情搞到要告來告去~有夠廉價.道德廉恥都式微了 10/29 22:16
噓 julesL:看你這一系列的文章才知道你在蒐集X文,我就幫你一把吧。 10/29 22:20
噓 JJBEAR:補2 10/29 22:46
噓 wwbbrlegk:你也有病 10/29 22:54
噓 flcty:那大家都去當第三者就好啦 反正又沒犯法?? 10/29 22:54
噓 bhstleon:妳現在是逼鄉民人肉妳就對了? 10/29 23:07
噓 hsiehpon:怎麼今天看文都想噓... 10/29 23:13
→ cindytw: 一半認同一半不認同 第三者騷擾那邊明明就是對方主動 10/30 00:14
→ cindytw: 怎麼反倒怪起原PO...... 10/30 00:14
推 yeustream:原原po說的那個第三者之後並沒有騷擾原原po吧~她是在自 10/30 03:24
→ yeustream:己的網誌上發表囂張的言論 10/30 03:24
→ yuken:在網誌上囂張不就是耍心機逼原配死心退讓 噁心 10/30 03:28
→ yeustream:所以這篇原po就是叫原原po別去看+離開那兩個爛人呀~ 10/30 03:30
→ yeustream:其實原原po被逼退讓也沒什麼好惋惜的,讓出一個爛人而已 10/30 03:31
噓 yuken:那樣第三者一點都不無辜阿 被罵活該 10/30 03:31
→ yuken:一直幫第三者護航才是被噓文的主要原因 10/30 03:32
→ yeustream:這篇好像沒有說第三者不該被罵之類的吧... 10/30 03:32
→ yuken:要連他前篇被噓的一起看啦 = = 10/30 03:33
→ yeustream:就這篇而言,我覺得其實並沒有在替第三者護航的意味 10/30 03:33
→ yeustream:喔...是這樣...那我去看.....=.=|| 10/30 03:34
→ yeustream:搜尋這篇原po的文章看了,我覺得他只是在強調:造成感情被 10/30 03:36
→ yeustream:介入的原因,是決定劈腿的那個人.否則即使有人決定當第三 10/30 03:37
→ yeustream:者介入別人的感情,但當事人不為所動,那她也就當不成"第 10/30 03:38
→ yeustream:三者"了~把焦點放在劈腿者的好處是,可以得到:"該離開這 10/30 03:39
→ yeustream:爛人"的結論~而若"只"把焦點放在第三者,則容易得到"該怎 10/30 03:40
→ yeustream:麼除掉第三者,該怎麼挽回劈腿者的心"的結論 10/30 03:40
→ yeustream:我覺得被劈腿者用這篇原po(包括後面幾篇)的想法會比較好 10/30 03:41
→ yeustream:別把眼光放在第三者有多可惡,而想劈腿的另一半有多可惡 10/30 03:43
→ yeustream:比較容易看得開~~~當然,就旁觀者的立場而言,對第三者還 10/30 03:44
→ yeustream:是要罵的~~ 10/30 03:44
推 vivi507:回第三者版....千錯萬錯狐狸精都沒錯 明明是對方去騷擾的 10/30 11:29
→ vivi507:現在沒做什麼還要負責百分之五十.... 10/30 11:30
噓 azen:欠噓喔你... 10/30 12:56
推 summershock:再推一下 你的觀點才是正確的 10/30 15:24
推 imageimage:我覺得這篇很中肯阿 台灣人民習慣理盲濫情 這不是好事 10/31 00:19
推 PURPLE0528:很中肯幫推~ 10/31 01:50
→ leesmart:2別扯法律 你知道為什麼只有婚姻才能告? 10/31 02:04
→ leesmart:因為交往 並沒有一個證明 對世效力 所以無法告第三者 10/31 02:04
→ leesmart:並不是因為婚前搶人家對象 就是正常的好嗎? 10/31 02:04
推 summershock:其實如果看到最原始的PO最後兩句 就知道他放不下 10/31 02:30
→ summershock:而且所謂的第三者根本認為自己才是正牌的 10/31 02:31
→ summershock:一開始的簡訊我也不覺得有甚麼挑釁 10/31 02:32
→ summershock:不論對錯 只希望原PO給自己自由 10/31 02:32
噓 ma1016:對啦第三者不違法 只是沒良心or沒道德感or沒人性咩 科科 10/31 16:04
噓 cramon:這就叫第三者阿 不然幹嘛互稱男女朋友 一律"朋友"就沒有第 10/31 18:54
→ cramon:三者的問題啦! 婚後叫通姦、妨礙家庭 不是第三者 10/31 18:54
→ cramon:明明就想享受女朋友的好 又想要新鮮 這叫做自私 10/31 18:55
噓 ma1016:說出這種謬論就是因為你沒因為第三者痛苦過 還人人有機會咧 10/31 19:27
→ ma1016:夜路走多了會碰到鬼的!! 10/31 19:27
噓 tanksyou:非噓不可! 11/01 12:20
→ Raist:哈 又是一個拿最低道德觀念來約束自己的人 真是不上進 11/01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