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gukD (丁叮)
站內Boy-Girl
標題Re: [心情] 分手了.我打了第三者三個耳光
時間Sat Sep 27 00:24:32 2008
※ 引述《ILOVEKEN (ILOVEKEN)》之銘言:
: 小女友到底能幫他做什麼?
: 我會掃地 會洗碗 會在他們家淹水時去幫他家清理
: 會幫忙準備拜拜的東西
: 我會照顧懶惰又大男人的他 只要他動口 我就服侍好
: 他媽一直說她一定要我這種勤勞 有能力的人當媳婦
: 她不會讓我男友娶小女友的 可是...
: 媽媽是疼兒子吧
[原文恕刪部分]
掃地洗碗、淹水善後、拜拜、做家務,女傭會做;
處理公司事務,優秀的幹部及用心可以辦得到。
而女朋友或者妻子,是你沒有理由的喜歡,並且願意處處為對方好,
希望對方因為自己而變得更幸福滿足的人。
所以,你問小女友能幫他做什麼?
如果小女友使他感覺到幸福與滿足,
這不就是女朋友或妻子這個角色所可能具有的元素嗎?
你給了男友所有物質與外在的滿足,可是這些給予是兩個人當初在一起的原因嗎?
如果是,那麼任何人都可能取代你的地位。
能做到你文章所列出的那些事的人,現在真的很多。
可是能給予彼此幸福和滿足的快樂的人,卻沒有很多,也不是隨便都有。
沒有人為女朋友或妻子的「好」定下任何標準。
不是能幹、勤勞、有能力、會為男人做面子的就是個好女友好太太好媳婦。
那僅僅是附加價值,不是必須也不是必需。
正如手機。
你可能會覺得擁有一台上網快、音樂勁、遊戲多,又有電腦與辭典功能的手機超級棒,
但如果這台手機完全不能打電話,那它就失去了稱之為手機的資格。
所以,你知道了嗎?
不在於你擁有什麼才幹或能力,而是能感受到幸福的相處,到底存不存在於你們之間?
我始終覺得你應該跟那個女生道歉。(出手打人,格調就低了)
這不是單方面的問題,要甩耳光,你男友也該有份,而不是他打傷了手你還幫他包紮。
女人不該為難女人,即使退場也要優雅俐落。
死撐活賴,最終落得惡靈快散的指咒,那又何必?
愛情沒有對錯,傷害總是難免。卻別把傷害當成理由,四處揮劍。
最終眾叛親離,反倒傷得自己最深。
加油吧。
20歲有20歲的青春,而28歲,也是散發韻味的啟始,妄自菲薄,就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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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2.21.127
推 mpainter:幹!! 中肯到我想歡迎妳到匿名板來拯救匿名了!! 09/27 00:31
→ mpainter:Anonymous板 歡迎妳這種人來當匿名高譚市ㄉ貓女 09/27 00:32
→ Ruslan:一樓你煩不煩啊 09/27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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