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rmomo:對呀 不要去住就好啦 XD 10/21 12:59
※ 引述《BoyGirl1 (男女板專用帳號1)》之銘言:
: 最近他與我談到婚後房貸和生活支出要平均分攤,薪水各管各的,
: 這個我可以接受,但是房子我會要求共同持有。
: 結果最近我們在看房子的時候,
: 看中一間四百萬的房子,他就說他出三百萬,言下之意剩下一百萬是我出,
: 可是又說之後我搬去和他住的話(婚前),要給他房租,因為房子是他買的。
: 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有點不滿,
: 房子也沒說要登記誰的名字,我還要幫忙付房貸還要繳房租?
: 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我都覺得不合理,
: 加上我男友從來不碰家事,住我這裡也沒倒過一次垃圾,
: 連水果請他從冰箱拿出來都懶,
: 我開始質疑我們的金錢觀念和生活觀念有些落差,
: 越來越不確定,可是乍聽之下他說的也沒有不合理,
: 請問我們的金錢觀是哪裡出了問題呢?
很簡單
你就清楚的告訴他
房子給他一個人負責就好了
老娘不希罕
你也不要婚前就去跟他住
看看他有什麼反應?
他如果好膽到婚後跟你收房租,
那你當然就可以跟他收家事費 育兒費
如果因為結婚而不能工作的時候當然還有工作補償 XD
有的人很喜歡把還沒發生的事情先全部"講清楚"
那我們當然也要跟他"講清楚"
不要覺得這樣奇蒙子不好
很多人根本沒想過別人幫他處理掉多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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