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ngenuo88:推~這個男生沒有好好的站在你的立場想過.... 10/20 23:05
→ ingenuo88:不建議未婚共同買房子,房子不建議共同持有,日後處理 10/20 23:06
→ ingenuo88:不易。生活費的支出按個人薪資比例支付比較沒有問題... 10/20 23:07
→ ingenuo88:好好溝通再做結婚的打算,免得日後不歡而散 10/20 23:14
→ urmomo:原po也可以不去住呀... 而且都講明了是"婚後"房貸各半 10/20 23:20
→ urmomo:婚前不必付房貸 當然就要付房租呀 10/20 23:21
→ urmomo:我覺得這男的是算很精怕被佔便宜沒錯 不過看來不像想佔人便 10/20 23:21
→ urmomo:宜耶... 10/20 23:21
→ urmomo:我覺得比較恐怖的 只有不做家事 不然大家薪水各管各 各付各 10/20 23:22
→ urmomo:需要一人一半的 只有水電電話費之類的吧 10/20 23:22
推 flyinggg:要預防將來男的以他12萬的生活水平為家裡做大開銷 10/20 23:26
推 urmomo:至於生小孩就更容易了 原po可以要他先拿個一百萬來做小孩基 10/20 23:27
→ urmomo:金 不然就不要生呀 XDDD 10/20 23:27
→ urmomo:我覺得原po其實 現在跟男友的模式都是各付各 吃飯各付各 10/20 23:28
→ flyinggg:像是買大電視大冰箱這種 那女的就破產了... 10/20 23:28
→ urmomo:應該不太可能會有什麼12萬生活水平的大筆家用開銷 10/20 23:28
→ urmomo:我覺得如果婚前房子買好了 應該就不會有什麼大電視大冰箱XD 10/20 23:29
→ urmomo:而且原po也可以不付錢呀@@" 他男友也不可能硬逼吧 @@ 10/20 23:29
→ blackchi:若付房租,那~沒必要幫房東洗衣服煮飯喔 10/20 23:30
→ urmomo:總之我覺得恐怖的 只有不做家事 而且也很難憑這叫男生吐錢 10/20 23:30
→ urmomo:其實原po現在也沒必要做呀 請男友不要去她那就好了 @@ 10/20 23:30
推 ling0619:他現在住原po租的房子還不是只付水電而已,又沒繳房租. 10/20 23:37
推 urmomo:他現在去原po租的房子 屬做客性質 他真正的住處算朋友家 10/20 23:42
→ urmomo:所以如果以後原po自己有在外租屋 偶爾去住男友家 當然也不 10/20 23:42
→ urmomo:必付房租呀 10/20 23:42
→ urmomo:原po也可以叫男友不要去住她那 反正男友又不是沒地方住 10/20 23:43
推 urmomo:不過我自己也是不喜歡算太清楚的人 所以可能會覺得不合吧XD 10/20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