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sbestod (杜衡)》之銘言:: 而我自己
: 男友雖然一直說 我好漂亮 很正
: 但是我清楚知道那是我有努力的結果(沒有很誇張 但起碼有注意自己適合什麼髮型 打扮
: 之類的 還有我真的是普妹 完全不光鮮 )
: 要是我完全不管 我也不認為我男友會找到我 並且喜歡我
: 也許這很令人失落 但是這些是現實
: 有好看的美女帥哥 誰不覺得賞心悅目呢?
: 要是各退一步 豈不皆大歡喜?
我覺得啊
打扮是要為自己
為對方認真打扮然後自己不開心 跟 不打扮但活的很開心
我會選第二個
話說前前男友是極度要求穿著保守的 露這也不行露那也不行
他只準在家露給他看 冏
但交了前男友 整個個性一百八十度轉變
會買比較火辣的衣服給我穿
我上圍比較豐滿 但他就很愛買低胸的衣服指定我跟他出門時穿
有一陣子真的很害羞(穿低胸走在華納...)但後來一方面也有點習慣了 Orz
一方面也知道怎樣技巧性的去遮(配件...等等)
離題了Orz
分手後我的穿衣風格變的自己開心就好
今天想穿的美美的or少少的 想吸引路人目光(or鼻血)
或是想包的緊緊的像大嬸
全由自己決定
所以其實當跟現任閃光在一起
就沒有壓力了
他幾乎不太能影響我要穿什麼
今天這就是我要就在一起不要就不要....這是我現在的心態
原po加油~
我支持你硬起來~想打扮就打扮..不想打扮就不要
讓他想清楚他喜歡的是你的人?還是經過他改造的你?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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