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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87541245 (ㄚ毛)》之銘言: : 好奇怪哦什麼叫舉止不當? 沒有達到"法定"夫妻的關係, 那肌膚之親, 何必這樣深? : 還有你怎麼知道那個跟你結婚的人會跟你真正共度一生?離婚怎來的? : 再者為什麼最後跟你結婚的人就是真的對你好跟愛你的人?家暴怎來的? : 女生還是有追求自己在性方面的需要跟享受吧! 只顧一時享受, 那分手後的痛苦, 要不要承受? : 再者, : 沒做過的第一次就一定是處女嗎?就是那片膜嗎? : 那你跟男朋友的摸摸親親呢? : 男生追求處女,女生自以為是處女, : 那被摸被抱的時候你們還叫處女嗎? : 每次走到三壘時,氣氛很好時,就大叫「不行,我是處女不能做」這樣才對嗎? : 全身都被碰過了 : 說不定手指也用過了~ : 那你是不是處女? : 少噁心了 肌膚之親, 也是有深淺之分的! 親過嘴, 後來分手, 較心痛? 還是發生性關係, 後來分手, 更心痛? 兩者帶來的痛苦或後悔, 不會一樣吧??? 買錯摩特車, 和買錯房子, 兩種心痛指數, 不會一樣吧??? 可以混為一談嗎??? : 真要計較那麼多的人不如去找個男朋友都沒交過的女生好了~ : 這樣才叫處女~ 還是一句: 非處男找非處女, 處男找處女, 大家都沒爭議!!! : ※ 引述《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 妳們辦結婚了沒? : : 那妳怎知妳的先生一定會不會是他? : : 若還沒辦結婚, 事情就還沒確定!!! 無法確定!!! : : 再怎樣, 最後"那個"真的和妳結婚的人, 才是真正對妳好, 愛妳的人!!! : : 妳願不願意把第一次, 給那個真正會和妳共度一生的人? (其他人都不給!) : : 對我來說, 除了那個真正會和我辦結婚的人, 而且已有法律證明了, 值得我給以外; : : 其他人, 我都不給! : : --- : : 感情事來來去去, 遇到的人來來往往, 很多事都是說變就變, 友誼如此, 工作如此, : : 很多事, 都是蠻無常的! 還未到辦理結婚的那一刻, 離結婚那天還早以前, : : 別給自己或對方製造太多的感情與精神壓力/包袱!!! 尤其, 沒此必要!!! : : (既然還不是"法定"夫妻, 肌膚之親的關係也沒必要如此深厚!!! : : 舉止不當, 只是自找麻煩與煩惱!!!) --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4.28 (12/01 16:51)
ken87541245:你果然就是覺的女生是物品~原裝的就是比較貴 12/01 17:35
plmokn:乾脆去幼稚園找 或者去醫院 小孩還在肚子裡就跟他交往 12/01 21:40
serval623:太好笑了...加油~ 沒這種文板上就無趣了~ 12/01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