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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oodman (說好不打臉)》之銘言: 那你就快快牽著她的手去隔壁買精工。 :  當然,我對有齒輪的東西比較熱血的關係? :  還有... 勞力士女錶其實沒想像中的貴啊各位, :  我也是逛了一整圈評估了自己幾兩重, :  才敢說這種話。 :  我還是會存錢買一支, :  只是覺得等有閒錢能買支樓雷的那時候, :  才是有資格說要結婚的那個人。 :  以上是說給妳聽的,一直說我不懂的那位小姐。 那我要說給你聽了, 手錶可以是飾品,配衣服用的, 買便宜的除了可以搭配衣服外,還可以看時間,兩個作用, 就算壞掉了,扔了也不心疼,因為衣服也沒有那麼長的壽命。 以前有個男生, 我常常跟他吵說他不夠注意我, 只會給我零用錢,不會買衣服給我當禮物, 他就拉著哭花臉的我去買衣服, 但是他走進飛狼專賣店.. 是的,他買了Gore-tax外套加保暖層,花了一萬多, 我哭得更大聲了。 我感動於他願意花一萬多元買衣服給我, 他沒有很多錢,這一萬元可以做很多事情,他拿來買衣服疼我, 這件一萬多元買的衣服功能性強,可以幫我擋風遮雨,還能保暖, 就算在雪地裏也不受凍。 可是,我又不登山, 這衣服毫無裝扮性可言, 要說我不識貨也可以啦。 那時候的我年紀小喜歡打扮,標準的都市女生, 成天為了能在他身邊當個襯職的女朋友, 要人家說聲"你女朋友好漂亮好得體"來滿足他的虛榮, 得到那件衣服,就像收到不重用的生日禮物,只有供起來的命。 那件衣服我放在衣櫥好久好久,一直沒有使用它的機會。 我知道他很愛我。 === 我現在攝影,所以我捨棄高跟鞋小洋裝, 開始穿起Gore-tax材質的衣料跟裝備,買的也是這類物件, 原來那件衣櫥深處的Gore-tax,在某次搬家搞丟了。 === 你跟他的想法很像,真的, 不過喔,當下就是幫她挑一個"花色"就好了。 (的確沒有質感也沒功能可言,飾品嘛,這種小錢買的東西你反而計較了) 先把自己的"務實"想法收起來, 你會看到她小得意的可愛模樣,那是你幫她挑的。 開心過日子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225.88
Amophis:我去年去woodbury買一件NF才200鎂 回台灣竟然要17k @@ 01/22 11:34
AQUAWATERS:這類便宜的東西本來就只打算用個一兩年而已吧 01/22 11:34
whiterose:我好想要百萬音響室 Q__Q 01/22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