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wayscat (NorthSeven)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橫刀奪愛才是愛?
時間Thu Jul 31 14:07:40 2008
※ 引述《YELLOWBEE1 (YELLOWBEE)》之銘言:
: 愛情所帶來的愉悅是必須付出代價的,而代價就是信任, 信任則需要忠誠來當作基本
: 無論是第三者,劈腿的當事人,還是想奪人所愛的人
: 說穿了就是只想享受愛情中的歡愉,卻不願意承擔責任.
: 這些人的說法再怎麼合理化還是相當可笑.
: ex:
: 我可以給她更好的幸福>連祝福都不願意給還想給幸福
: 我只是比較晚遇到對方而已>晚遇到就表示你目前沒機會,難道你太晚去電影院導致買不
: 到票,你也要說,我也有排隊,為什麼我不能買?
: 還是乖乖看下一場吧(找其他還沒死會的對象)
如果你把另一半當成跟電影票一樣神聖不可侵犯的"財產",這個說法就成立。
: 男未婚女未嫁,為什麼不能追>那結婚以後就可以保證忠誠?人的忠誠是結婚證書這張
: 紙賦予的嗎?
: 婚前怎麼樣的人,婚後還是一樣.
邏輯怪怪的。
追求者"能不能追"和你的另一半"有沒有忠誠"是兩回事
再者,你的文章中完全避開不提被追求者的"自主意識"問題
我可以追一個女孩,如果她愛她男朋友勝過我,那她大可拒絕我
請問,為什麼不能追?這跟忠誠有何關係?
: 大家公平競爭>既然都知道公平競爭,那面對贏家為什麼不坦然的祝福
我一直很想問你
有雅量祝福確實是種美德,但哪條天地法或自然律規定一定非得"祝福"呢?
大家都知道看到路旁有垃圾就撿起來是個美德,我相信你也未必真的就會去撿吧?
再者,贏家?贏了什麼?
談戀愛不等於比梭哈,不是你贏了100萬變成你的財產,我輸了就只能乖乖祝福你
我們現在在談論的不是一個人嗎?
人是可以被"贏"來當成自己的東西的嗎?
: 她們本來感情就有問題>那看到別人家門開著就可以進去偷東西?
: 其他還有很多可笑的,一時想不起來,留給大家補完了
: 最後再提一次:
: 面對心愛的人,連祝福都吝於給予,還給的起幸福嗎?
: 還不會走路就想跑,簡直貽笑大方.
你想看更可笑的故事?我就給你更可笑的故事。
之前唸書的時候追過同班一個女孩子,跟她走了半年的曖昧後,突然另一個競爭者出現
於是在擔心被別人捷足先登的情況下,我跟那女孩子開始正式交往
但過了兩個星期後,她跟我說她覺得我們兩個並不適合,她對我的感覺並沒有那麼強烈
分手一陣子後,她開始跟我的競爭者在一起了
有趣的來了,如果按照「忠誠理論」的看法,那女孩子最應該採取的作法如下:
1. 嚴詞拒絕該競爭者的追求並聲明自己忠誠不可侵犯
(就算她心中其實是愛他的)
2. 回到我身邊並乖乖的依偎在我懷中
(心中OS:雖然我不愛你,但為了
忠誠問題,我只好待在你身邊)
問題來了,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一個人,還是一條狗呢?
只要兩個人彼此真心相愛,就算不講忠誠道德,一切自然都得到圓滿
易言之,忠誠只是附隨愛情而來的衍生物而已,那並不是愛情本身
就像你前面說的「人的忠誠是結婚證書這張紙賦予的嗎?」
那為何你不能自問「人的愛情是被忠誠賦予的嗎?」
不,忠誠是被愛情賦予的,這才是真理。
現在你的問題出在,若一個人對他另一半沒有感情了,沒有愛了
你卻依然要求要他要盡到「忠誠的責任」,永遠不能跑掉
這叫愛情嗎?
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我以我自己來作例
如果那女孩僅僅為了「忠誠」、「罪惡感」、「害怕世人眼光」而選擇跟我在一起
不好意思,我一定拿一百塊給她坐計程車請她快點離開我
因為我很清楚,身為一個男人,我不用卑賤到要用那種手段把一個女人綁在我身邊
最後就借你最後一段話來用
: 面對心愛的人,連祝福都吝於給予,還給的起幸福嗎?
: 還不會走路就想跑,簡直貽笑大方.
是啊,如果你心愛的人愛的不是你,你連祝福都給不起,給得起幸福嗎?
你這句話不僅適用第三追求者,也同樣適用自己身上,只是你忽略了這一點
至於我那無緣的前女友後來如何?
前一陣子我逛她相簿,發現她已經結婚了,對象是當初那位競爭者
看著她的照片我不自禁的笑了,心裡浮現桑田佳祐Darling中的一小段歌詞
「好女人 獨自一人 向著明天啟程
如果會有比我更好的人的話 那也不錯
因為能看到為了幸福而流淚的妳」
抱歉,我覺得這才叫真正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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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50.124
※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59.114.50.124 (07/31 14:08)
→ rushyui:受傷的疤是男人的勳章! 07/31 14:09
推 ikbbsj:推這篇 07/31 14:33
推 e3e2e1wc:本日台肯 07/31 14:36
→ taintsia:你的例子是女友跟你分開一陣子才跟別人交往 並沒有不忠 07/31 14:41
→ taintsia:誠啊?? 例子舉的怪怪的看不太懂 07/31 14:41
→ taintsia:我是覺得你已經不愛目前的閃光 為什麼不先分手後再接受 07/31 14:45
→ taintsia:其他人的追求 一定要把所有事搞在一塊 讓事情複雜化 07/31 14:45
→ taintsia:偏偏大多數人覺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然後其他人就又喜歡 07/31 14:48
→ taintsia:不顧一切的往前衝~~才會往往造成大家都受到了傷害 07/31 14:50
→ alwayscat:樓上的朋友,這討論串在討論的大概就是選擇跟誰交往的問 07/31 14:54
→ alwayscat:題,而不是兼而選誰的問題,後者那叫劈腿,不在我們討論 07/31 14:55
→ alwayscat:範圍內。 07/31 14:55
→ alwayscat:再者,有些話我只是不想說太多而已,當時閃光跟我分手, 07/31 14:55
→ alwayscat:你認為我會沒有問"是不是因為那男的關係"嗎?答案是什麼 07/31 14:56
→ alwayscat:?我只能說我那無緣閃光真的是個率性的女孩....有些事只 07/31 14:56
→ alwayscat:是不想提,可否請你心領神會就好? 07/31 14:57
推 jironan:只能推了 07/31 15:02
推 roger1981200:推你的傷 07/31 17:18
推 kakashi:推這篇~~ 07/31 17:24
推 taintsia:推a大因為要給拍拍 但是我覺得的無論還愛不愛閃光 只要 07/31 20:33
→ taintsia:還沒分手 都應該嚴詞拒絕追求者 如果不愛就應該要先分 07/31 20:36
→ taintsia:而不是有了追求者才想分 但是大多數的情況卻都是因為追 07/31 20:36
→ taintsia:求者成為壓垮駱駝的草 無論有沒有故意搞破壞 07/31 20:38
→ taintsia:說那麼多是因為我瞧不起橫刀奪愛的人 更瞧不起"變心"的人 07/31 20:42
→ taintsia:抱歉我真的對想介入的人恨之入骨 07/3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