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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觀念不同早日分手也是好了 原po你要想的是一個家,對方想要的是可以依賴的男朋友 而且就算以後你們有了小孩,可能也是你在照顧 >"< 戀愛只要愛來愛去,就可以維持下去 但結婚沒建立在互助互信的基礎下,是很難經營下去的 只是我建議原po千萬不要再回頭,她的惰性已經養成了,憑你的本事是改變不了她的 但我覺得你們分手的原因最好跟她父母說清楚 畢竟你在這種時刻分手,對方家長可能也會以為你是有錢就甩了她 也不用說得太白,只要表示你們彼此對家庭的觀念不同就好了 至少你不會因為失去她,而跟著失去彼此共同的朋友 我覺得你最後做得最好一點,就是有讓她開店,不用再靠你的零用錢過活 那她看清楚現實賺錢有多難賺,並不是天天逛街買衣服,錢就會從天上掉下來 我是不清楚開什麼店,不過想必會跟很多人接觸, 你又說她是正妹,那她如果要再找男朋友,也不會太難 只是她觀念再不改變,也不會有男生想跟她度過一輩子,那也是她自找的 -- 活著,一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事 但是活下去的話說不定能找到有趣的事情 就像是我見到了妳,讓我們一起去尋找世界唯一的真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77.154
liffe:開夜店...他追求者很多 有的還撐好多年了 現在有機會啦 >_< 07/16 11:54
itsadream:所以不要管她 她的人生該讓她自己承擔 也不用怕她嫁不出 07/16 11:56
itsadream:去 28歲的正妹 又會玩 很好嫁只是嫁不嫁的好而已 (茶 07/16 11:57
green:那就祝福他的追求者 讓他多年的幻想幻滅一下也好 07/16 11:59
airlow:說真的,原PO女友沒那麼糟吧? orz 07/16 12:00
airlow:只是兩人有些步調不合吧~ 07/16 12:02
frannica:是啊~ 搞不好有些人就是喜歡這樣,不會作家事,請傭人就 07/16 12:04
frannica:好 (擠檸檬) 07/16 12:04
airlow:嗯,老實說我真的覺得家事誰做是小事啦 = = 不用請佣人 07/16 12:10
airlow: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 07/16 12:11
Erider:分手是讓她重新成長的契機! 07/16 12:25
mamage:恩..應該原po女友是大正妹吧@@ 07/16 12:45
waynetseng:分了就不用管她了吧 07/16 16:30
hatepm:能忍12年 當然是正妹囉 原po也說了 追求者眾 07/17 14:58
hatepm:2樓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 07/17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