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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elce (:p)》之銘言: : 原po的確有責任,就如nilenile大大提出來的點 : 不愛不會撐了十二年 : 但到了適婚年齡再怎麼愛也必須要真的適合才願意結婚 : 結不結婚這是顯意識在把關,不是說愛不愛就可以決定的 : 平時很愛女友,但我敢說要當老婆原PO絕對不贊同 : 所以就一直等待時間的流逝,希望女友能有所轉變,形成所謂的拖拖拖時間 : 但十二年後才發現這個方法是錯的,原來這一切的努力都沒成效 : 讓自己在感情路上盲目的全力以赴後,導致自己的狼狽不堪 : 原PO渴望真正心靈伴侶的人,必須放手,放棄好幾年的心血 : 也必須放棄沒任何理由就深愛的人,我必須指出愛沒理由,尤其是初戀的人 : 恕我冒昧猜測,原PO可能就是受不暸女方很頹廢的感覺 : 原PO該檢討自己,為什麼會導致如今的結果,浪費了彼此的青春與心力 : 很簡單,就是沒有能力給女友成長的動力 : 原PO或許要求沒有到傳統的良家婦女那種地步,現在的男生很大男人主義的已經很少 : 願意互相做家事,煮飯洗衣洗碗的大有人在 : 我猜測也有同感,他要的只是能夠讓他感覺真的有個人在一起生活 : 能夠有心靈交流,有生活上的互動,能夠同甘共苦,這些是他所渴望的 : 女生沒有錯,男生沒有錯,這只是一則感情失敗的例子 : 雙方都有責任來承擔,特別是男方,更該勇敢的走下去 因為很愛 所以才等了12年吧 12年裡給了對方機會, 期待對方能從18歲不經世事的少女 在社會的歷練下 成為能夠終老一生的伴侶 希望對方能夠擁有更成熟更細微的心去維持彼此的關係 一起成長 也許就像原po所說 隨著年齡的增長 到了適婚年齡真的已經不是單純的愛可以維持 但改變一個人不容易 也沒道理要另一個人一定為你而改變 當發現12年的努力盡成流水 不得不放棄時 捨不得 卻也不一定是壞事 -- 藍天 綠地 好空氣 我愛奧斯丁 *^___^* http://www.wretch.cc/album/littlechi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28.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