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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xscd0001 (阿松)》之銘言: : 交往6年的女朋友分手了 : 因為她跟我說結婚可以,但是不跟父母住要我到外面買房子 : 而且名字要登記她的。 : 家庭所有開支是男生要負責,女生只要看心情幫小孩買買衣服。 : 所有家事要共同分擔。 : 不然不要嫁........ : 想請問一下大部分的女生都是這種想法的嗎? :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以後有個心理準備... : 請說出妳真正的想法,不需要騙自己及其他人。 我出社會工作3年了 也是適婚年齡囉 應該可以回答 我可以接受跟公婆住 除非真的有很大很難解決的問題 沒辦法一起住 因為我也希望自己父母有人照顧 所以 我也希望在不影響新的小家庭的情況下 我也可以盡我的能力照顧我的父母 家事的話 我會希望一人一半 如果大家工作真的太忙 薪水都可以負擔 請鐘點的家事幫手也是大家一人一半 房子名子共同掛名 房貸一人一半 家用 保險 將來小孩教育費 水電 旅遊基金等 扣房貸後拿薪水相同的比例出來 有多少錢做多少規劃 例如大家都拿自己薪水的20%出來 共同使用 剩下的自己自由使用 不干涉 各自要奉養父母 買化妝品 買電腦等奢侈類 買股票定存都可以 決不能負債就是 錢等價值觀 是很重要 婚前一定要談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50.219
fr395104:預定很好 但有難度~ 09/21 02:15
marmalade:對啊 是有點難度 我是想說若有聯名戶頭 發薪日固定轉帳 09/21 13:17
marmalade:固定從聯名戶頭支出 也許就會比較可行... 09/21 13:17
marmalade:我每天都記帳 很少問對方的錢..但也不喜歡人家問 09/2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