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pida00 (大肚婆)》之銘言:
: ※ 引述《zaxscd0001 (阿松)》之銘言:
: : 交往6年的女朋友分手了
: : 因為她跟我說結婚可以,但是不跟父母住要我到外面買房子
: : 而且名字要登記她的。
: : 家庭所有開支是男生要負責,女生只要看心情幫小孩買買衣服。
: : 所有家事要共同分擔。
: : 不然不要嫁........
: : 想請問一下大部分的女生都是這種想法的嗎?
: :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以後有個心理準備...
: : 請說出妳真正的想法,不需要騙自己及其他人。
如果是我的話,我當然會希望不要和對方父母同住,但可以住很近@@
因為結婚了是大人了,為什麼還要在父母的羽翼下呢?而且真的很擔心
會有紛爭、婆媳問題類的,畢竟還是會有些陌生,到時老公夾在中間也不好過!!
至於登記名下這個,我個人是覺得沒什麼差,登記對方的、登記我的,我都ok!!
家事分擔是互相的,所以生活開支也是互相的,沒有什麼男方一定要負責,如果
是有了小孩我沒法工作了,才真的要辛苦男方了,但如果小孩有人帶,我還是會
工作!!
我想性格環境也有關係吧!!我很早就工作賺錢自己生活了,所以比較獨立也比較不
喜歡佔人便宜,不過那是我自己啦@@別人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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