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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xscd0001 (阿松)》之銘言: : 交往6年的女朋友分手了 : 因為她跟我說結婚可以,但是不跟父母住要我到外面買房子 OK,因為我也不想跟長輩一起住 不管是跟我爸媽還是她爸媽都一樣... 而且我們兩個也比較傾向於租房子 話說真的要買也是可以... : 而且名字要登記她的。 都好,無所謂,反正婚後共同財產制就好,名字誰的都一樣 就算不是共同財產,名字給她也無所謂 : 家庭所有開支是男生要負責,女生只要看心情幫小孩買買衣服。 OK啊,就算我一個月只有一萬元其他都給老婆也無所謂。 : 所有家事要共同分擔。 真的這樣我就很感動了 因為現在是都我擔,這條我不提她才不想提咧... : 不然不要嫁........ 不要嫁? 我女朋友(?)都還說 如果我一個月賺五萬的話就願意跟我交往 一個月賺七萬才可以考慮結婚 所以其實我們現在是謎之關係!? XDDD : 想請問一下大部分的女生都是這種想法的嗎? : 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以後有個心理準備... : 請說出妳真正的想法,不需要騙自己及其他人。 如果是我現在的女朋友我就OK啦... 要是真的理解對方只是那種缺乏安全感 但是看見我有危難不會棄我不顧的人 她想要甚麼都給她我也無所謂啊... 對我來說她要甚麼條件都一樣 -- 重點是『她是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8.155.204
AQUAWATERS:重點是人沒錯 人不對了條件再好都不對 09/21 13:19
AQUAWATERS:而且不跟父母住才能隨時隨地進行「處罰」阿 09/21 13:22
plateauwolf:哪裡是什麼謎之關係,不是有很多傳說中的名詞嗎? 09/21 13:26
plateauwolf:比如「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又比如「friends with 09/21 13:28
plateauwolf:benefits」。:-P 09/21 13:28
senjor:我懷疑我女朋友?只是要我青春的肉體,並不想要給我承諾 XD 09/21 13:34
plateauwolf:有青春的肉體被人要,總比沒有青春的肉體好……(遠目) 09/21 13:38
kians:問題是沒符合上面條件=人不對 09/21 13:42
AQUAWATERS:這很少數吧 拿第一篇開的條件看看 有幾個女生結婚 09/21 13:43
AQUAWATERS:有這種待遇的 還不是一堆結婚了 09/21 13:44
senjor:我女朋友要的比原苦主的條件還高,所以我女朋友如果改開成 09/21 13:44
senjor:這些條件,那我當然很樂意。 XDDD 09/2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