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ezeX:這有點問題,女人也可以要求婚後跟男人一樣工作。 10/07 15:21
→ BreezeX:女人可以選個能接受她婚後拼事業的男人。 10/07 15:21
→ airlow:嗯,樓上說的沒錯,只是社會上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還是在 10/07 15:23
→ BreezeX:以個人可選擇的問題來論你所謂的公不公平,不是很適合 10/07 15:25
→ airlow:而且就事論事,我是針對hil對離婚後膳養費的看法提出的 10/07 15:24
→ airlow:你想想,女生如果選擇拼事業,社會又像你說的那麼男女平等 10/07 15:26
→ airlow:那離婚後較有錢的也不見得是男生呀 10/07 15:27
→ BreezeX:女人放棄事業投入家庭,是她的選擇,家庭女人也有份 10/07 15:27
→ hakumimi:唉 其實真的沒有贍養費制度 也真的沒有拿比較多啊... 10/07 15:27
→ BreezeX:在外打拼不會比當家管輕鬆。 10/07 15:27
→ BreezeX:最該為自己所選擇負責的人是自己,選了就要承擔後果 10/07 15:28
→ airlow:家庭女人也有份,可是我文中有提過了吧,社會期望不同 10/07 15:28
→ BreezeX:一個人選擇服從社會觀感,也是她(他)自己選擇的 10/07 15:29
→ airlow:樓上你要不要看看17830呀,我是針對那篇回的y 10/07 15:32
→ airlow:我們的法律本來就是要針對社會觀感來制定,所以hil那篇的說 10/07 15:38
→ airlow:法我覺得只是要硬套上「法律都是保護女人」這樣的帽子 10/07 15:40
→ airlow:法律都是保護弱者,而弱者大部分都是女人,所以法律保護女ꐠ 10/07 15:41
→ airlow:人,女人真是太可惡了,都在利用法律(這是我對那篇的解讀) 10/07 15:41
→ airlow:現在看看,其實還滿好笑的 XD 10/07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