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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sasus (誠感動天)》之銘言: : 我以前會覺得, 預見合得來喜歡的女生就結婚了, : 但漸漸的我越來越覺得, 不結婚好像更好, : 大家分析看看, : 現在女生似乎都要求房子要放女生的名字,就算房子是男生買的, : 要給女生安全感!? 我是覺得, 本來的道理, 應該是誰賺的房子, 就記誰的名! 兩人賺的房子, 就記兩人的名! --- 但問題是: 男女兩人生的小孩, 是記誰的姓呢? --- 為甚麼平平在結婚, 女人會沒安全感呢? --- 這樣的男女心理都不平衡情況下, 婚姻是雙輸, 還是雙贏? --- 至於原作提的問題, 我個人都沒有這些問題! 而我也覺得, 這本是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 (雖看大家各持自己的論調, 各說各話, 有時還沒交集! 夫妻若是這樣吵, 就很無奈吧! >_<) 因為, 我個人的觀念中, 男女一起出錢出力, 養家/養小孩, 是很應該的! 也是本份!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 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8.186
AQUAWATERS:教主 救世主大混戰 10/07 15:45
※ 編輯: Aimable 來自: 61.216.178.186 (10/07 15:49)
hilterp:修推文的人言論不足取信 10/07 15:55
aao0o0:什麼鬼 10/07 16:17
jeffrank:又扯到雙姓了 cool 10/07 16:34
tsofanny:呵呵 以為沒寫出來那兩個字就不算嘛 10/07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