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lterp (微風狂狂吹)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問題] 為什麼會有男生想結婚阿!?
時間Sun Oct 7 14:56:00 2007
※ 引述《tombknight (米蘭我來了)》之銘言:
: 所以 現在結婚就是要先寫結婚協議書啊
: 有法律約束 之後如果有意外離婚還是什麼才容易解決
: 台灣可能是不太流行
: 不過我覺得這是雙方的基本保障
: 沒有搞協議書離婚的時候問題真的會多到說不清楚
: 尤其是財產的分配
婚前協議書如果預設離婚後會怎樣式沒有效力的
因為台灣的法律會認為"才結婚就在想離婚的事有假結婚之嫌"
所以恐怕很多女性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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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5.101
→ hakumimi:說實在的 民法修正以後 對台灣法律失望的男性比較多 XDDD 10/07 14:58
→ yourhusband:XDDDDD 10/07 15:04
→ hilterp:好像真的是這樣orz 10/07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