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ab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抱怨] 弟弟的女朋友跟我家的狗不合
時間Sat Oct 21 11:46:38 2006
※ 引述《THIRDSPACE (減肥中的小胖呆...)》之銘言:
: 弟弟交了第一個女朋友
: 我們家人都還蠻接受他女朋友
: 身為姐姐的我,甚至還請過他們吃飯
: 並且在爸媽面前誇獎她
: 今年中秋,我家邀請她來我家烤肉
: 因為怕烤肉太晚沒車可以回去
: 所以我爸媽也答應讓她住一晚
你弟女友那天沒陪她自己家人過中秋喔?
不知她父母是甚感受 @_@
: 就像我爸媽說的~~你可以不喜歡狗
: 但是不能這麼排斥及厭惡
: 況且表現的這麼明顯,在長輩面前顯的很不莊重
: 而且我家的吉娃娃在家裡一直是備受寵愛
: 所以我爸媽更不能接受狗狗受委屈阿
: 我也告訴我弟弟,請他女朋友要努力去接近狗狗
: 但是她女朋友已經說,不可能會喜歡狗狗之類的話
: 我知道了其實也有點火大,既然不願意跨出第一步
: 那乾脆就分手好啦......
: 唉~~~我老弟也很可憐
: 因為愛狗的他,總是被女朋友問
: "你要狗還是要我~~~~"
我覺得 女人要住男人家 本來就是自找麻煩 (更何況 她又不是沒有家可回的人)
因為那又不是她家的地盤 再怎住 也是要看夫家/主人的臉色
(大家生活習慣 本來就不一樣啊! 父母與自己子女間 也不一樣啊! 沒有誰對誰錯!)
要是我 才沒那麼笨跑到別人家去住 (自己又不是沒地方住) @_@
自己的房間 自己的床 才睡得舒服和習慣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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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KKCITY-->C 都市地圖-->15 ■ VIP會員專區-->7 ■ B-->12 ‧ Booooo【雙姓】板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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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77.199
→ mudesu:我剛也在想這個問題 那個女生不用回家陪爸媽嗎 10/21 11:47
※ Aimable:轉錄至看板 love 10/21 11:49
→ THIRDSPACE:她家再南部~要打工沒時間回去~我爸媽怕她孤單才很熱情 10/21 11:48
推 EK1227:又不是三大節日都一定要回家和父母過 = =+ 10/21 11:49
→ THIRDSPACE:邀請她跟我們家一起過中秋 10/21 11:49
推 Aimable:她一個人 單槍匹馬 面對妳家一族外姓人 嗯 很勇敢 10/21 11:59
→ Aimable:要是我 連去都不去! 10/21 12:00
→ Aimable:因為 不覺得這樣的場合 有甚有趣, 除非有朋友或同學 有伴 10/21 12:01
推 lundic:外姓人?別忘了你男友也是外姓人..這樣的字眼..很討厭.. 10/21 12:05
→ NEWdaughter:推Aimable 這樣超不自在的 10/21 12:10
→ NEWdaughter:沒想到原PO家人的溫馨最後會變成想要他們分手 10/21 12:10
→ unalis:去男友家有人會揪團去的嗎?\又不是開party 10/21 17:27
推 newsoulth:我個人覺得”住一晚” 不大好 10/22 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