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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燒好久…我想做總結了 XD~ 今天女方最大的問題,就只是在於知道懷孕後,到底有沒有明確表態。 有跟男方說我不想生、不要生?還是用近乎暗示說「怕被罵」、「還想唸書」? 如果是前者,我想男方非常堅持,而且十分固執的要說服女方生, 在第一篇推文中有提到:「無法接受任何理由>>>>>孩子」。 因此,女方只好自己偷偷跑去墮胎再告知男方, 否則繼續表態下去,男方依然是要女方生下孩子。 如果是後者,用這種暗示的說法,男方誤以為女方是擔心額外的事, 並非是女方隱約透漏自己想「墮胎」的意願,所以男方給予承諾, 說好何時結婚、何時可以拜訪女方父母提親之類的。 女方卻仍未明確表達「想墮胎」,致使男方認為女方已經答應將孩子生下, 在事後卻知悉女方偷偷跑去墮胎而不甚諒解。 以上,跟「溝通」沒有任何關聯。溝通是雙方面必須理解對方想法, 進而協調出雙方可以接受的地步,但依男方堅決的態度及女方曖昧的不表態, 造成曖昧的溝通方式,男方誤認為女方接受自己想法,願意生小孩; 女方知道男方無法接受墮胎,只好自己偷偷跑去墮胎再告知男方。 再者,墮胎的時效性非常短,以一個對自己敏感且月事準確的女性而言, 發現懷孕至少需要四週,有版友提到台灣墮胎相關法條需於十二週內進行墮胎, 也就是說,雙方可以妥協的時間只剩下八週,相當於兩個月左右。 針對男方這麼堅決且固執的態度,短短兩個月是否可以說服男方接受墮胎? 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是否定的,因為前面提到了,男方拒絕任何理由>>>小孩。 若事件中的女方是一個對自己不敏感而月事又亂七八糟不照規則來的女性呢? 發現懷孕可能已經超過五週甚至將近十二週也不為過吧? 不難理解女方為何在這麼匆促的時間內沒有告知男方而自己偷偷跑去墮胎的原因。 所以這樣下來,女方最大的問題只在於到底有沒有明確告知男方不想生。 而這又牽涉到了,沒有明確說不想生就代表答應要生了嗎? 總之,這是女方太過曖昧造成的誤解。 男方的問題非常大且非常多,條列式會比較清楚。 1.自以為是: (1) 認為性行為前的討論代表實際發生的情況。所以女方是答應要生的。 (2) 認為懷孕當時女方沒有明確表態想要墮胎。所以女方是答應要生的。 (3) 認為生下孩子後,就算犧牲一切都很願意。所以女方是應該要生的。 (4) 認為女方只休學一年就可以再回學校唸書。所以女方是應該要生的。 (5) 認為女方可以跟自己一樣犧牲來照顧孩子。所以女方是應該要生的。 (6) 認為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自己想要孩子。所以女方是應該要生的。 (7) 認為女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就私下跑去墮胎。所以女方欺騙了他,讓他很痛苦。 (8) 認為無法跟女方好好溝通而產生分手念頭。所以詢問怎麼分手較不傷害女方。 2.牽拖: (1) 一切源於簽名檔,自己的事卻指責非當事者的人。 然而自己卻無法好好的與當事者,也就是女方溝通墮胎之後相關的事。 (男方有提到在墮胎後他完全避談這件事) (2) 以嬰靈或血胎或夢中的小孩來暗責女方私下去墮胎, 造成他心靈上極大的創傷,卻以不接女方電話、無法和女方見面為由, 避免找出一個讓心靈紓解的積極方式。(如祭拜、到醫院掛身心科等) 3.態度: (1) 過於固執:認為小孩就是應該要被生下來,因為小孩>>>>任何理由。 (2) 過於天真:認為只要生下小孩看見小孩滿足的笑容,犧牲一切都可以。 (3) 過於愚蠢:認為養育小孩很簡單,就算自己在唸書、在當兵還是可以生小孩。 (4) 過於堅決:認為就算女方想墮胎,還是要說服女方接受生小孩。 (5) 過於自私:認為女方墮胎致使他心靈受創,有了分手念頭卻拖延時間遲遲不提。 最後,受精卵到底是不是一條生命,見仁見智,無須討論這個問題。 婚前性行為到底應不應該發生更不是重點,拿出來評論女方自私是模糊焦點。 究竟女方是私下跑去墮胎或是已經有表示想墮胎而男方態度堅決這點, 還有女方在懷孕及墮胎後的真正想法完全被男方的文章忽略未提。 整篇都是男方的想法,男方想要孩子、男方想要分手, 隻字未提女方到底是怎麼想的,所以墮胎後也完全沒有溝通, 抑或男方認為女方墮胎就已經是拒絕溝通,因此墮胎後男方也可以拒絕溝通。 這件事我跟另一半再次問過,他跟男方的情況一樣(已退伍、有工作), 想法也是認為應該將孩子生下來,但他的作法是: 1.一開始不管我說什麼就一定會陪我回家面對父母。 2.接著,不管我有沒有說想生下來,他一定會逼我表態自己要不要生。 3.如果我要生,那就必須討論後續如父母不贊成、孩子所需的花費等。 4.如果我不生,他會傾聽我的理由,但必須是出自自身想法, 例如還想唸書、會打亂自己人生計畫、還沒準備好之類。 不接受父母反對、周遭親戚旁人會議論紛紛這種理由。 5.倘若確定不生,不管我說什麼一定會陪我去醫院接受手術, 且會詢問醫生將胚胎如何處理,並祭拜甚至供奉牌塔之類的事。 6.墮胎後會照料我的生活起居,不會因為墮胎就說要跟我分手。 7.假使我自己偷偷跑去墮胎而沒有在事前告知他,他的反應會很震驚, 但不會生氣,反而會平心靜氣的坐下來跟我討論我墮胎的原因。 現在的社會,好像把生養孩子看得太過簡單,以為只要生下他就叫做負責? 拼命工作讓他衣食無缺的養他就叫做負責?為什麼會這麼簡單呢? 我自己是個鑰匙兒,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在我還沒準備好之前就出生, 我不想讓自己的童年回憶只是一片白色牆壁的情況發生在我孩子身上。 以為把孩子丟到安親班、才藝班,有眾多小孩陪他玩,他的心靈就不空虛嗎? 況且我的童年因為父母經濟的不穩定,連安親班、才藝班都沒有, 這樣對一個孩子多麼殘忍?這樣叫做一個家嗎?還是只是個提供睡覺的旅館? 所以,回到男方最終的問題,反正沒有什麼分手方式是不傷害對方的, 想分手,就直接提,別再拖拖拉拉,沒有擔當。 -- 不是你應該怎麼做,而是你想要怎麼做。 因為… 你,才是問題的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29.25
mimix1986:原PO快出來!!!!我們要女生的信箱、ID (喊~ 12/19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