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itur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看板Boy-Girl
標題Re: [求助] 是我小氣還是她得寸進尺...
時間Sun Jun 1 14:37:10 2008
※ 引述《ahirchu (胖恐龍...)》之銘言:
: 你沒錯她因為有苦衷也許也沒錯
: 不過你還是必須認清現實
: 他現在都不能體諒你一點點
: 將來可能你必須要承擔全家的經濟重擔
: 你一個月三萬多夠買房子養小孩付保費嗎
對啊 那男人不用存錢囉? 還有多少錢孝順男人父母咧?
: 女生需要安全感
為甚麼女生會需要安全感? 男人就沒這種需要?
我自己和男友的所有權益 (凡看得到 想得到的) 通通是男女平等!!!
並不需要甚麼"特別"安全感~~ (呵呵~~)
: 我覺得男人自己也要認清楚
: 既然自己能力沒到那邊 對方又不肯讓步
男人又不是"超人" 能力能到哪邊? (誰看過自己的男同學 是超人了?) ╭ ﹀◇﹀〣
最好笑的是 自己不是"超人" 也沒"超人"能力
卻愛幻想叫別人當"超人" (☆_☆)
: 該怎麼做你就知道了
: 你如果蒙上眼睛裝看不見
: 那最後苦的也是你
而且可能最後天天下完班後 連家都不想回~~
: 那你女友這種人不能交男友嗎
: 其實也可以
: 不過至少要家有恆產不然也要月入十萬
難說喔~~
"超人"家庭不多捏~~~
單身的可能性 還比較大~~~
: 以上是理性的評論
: 我個人機車的想法
: 你都為了她遠赴東部(我個人認為這是很大犧牲)
: 所有的錢全都你出
: 油錢也你出
: 他還說得出以後我們又不一定結婚
: 我幹麻幫你省錢這種話
: 這女人真夠自私的
: 丟盡女人的臉了
能平等就平等啦 (哪條不平等 要算清楚 畢竟 大家都不想做賠本生意!)
彼此的帳算不清 男女最後丟了一段姻緣 或離婚收場 也很不值得~~ (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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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夫婦前前後後花了20多年 養大了一隻可愛的小動物 名叫小花
小花26歲那一年 甲夫婦把牠全身上下打扮的漂漂亮亮 繫上大蝴蝶結 宛如一個禮物
兩方講好 以20萬元價格交易小花 所以乙夫婦給甲夫婦20萬元
當甲夫婦把牠送到乙夫婦家臨別時 甲夫婦與小花都哭了 甲夫婦希望對方從此善待小花
我們不知道乙夫婦到底會不會善待小花 只知道小花從此換了主人...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v(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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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5.5
噓 tsming:國王的新衣和教母的男友大概是差不多的東西吧:P 06/01 14:51
→ silverbow:樓上有夠狠~但我也想看教母男友~伸圖!有圖有真相! 06/01 14:55
噓 tacofisho:教母是個很會幻想的 '超人' 06/01 16:30
→ Pnana:你要把感情講成做生意就隨便妳吧 某花生意做了10幾年都沒成 06/01 17:55
噓 littlesand: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平等 06/01 19:31
噓 Effie1027:又來傳教了妳 煩不煩阿 你去冠母姓再來啦!! 06/01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