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shadow (彤影)
看板Boy-Girl
標題Re: [心情] 無妄
時間Tue Jul 8 11:01:59 2008
(全部恕刪)
我想到一個問題
(1) d小姐自認很懂人情事故
(2) 承(1),所以即使是像原po遇到那種不懂禮貌無知又硬凹的人也可以處理很好,對方
不會不高興
(3) d小姐認為鄉民都是一群不懂禮貌無知又硬凹的人
根據d小姐的說法(1)為真,並且(2)亦為真
那把(3)代入(2)應該會得到相同結果
也就是說當(2)為真的狀況時,d小姐在板上的po文即使沒有被狂推,至少不會讓大家反感
但事實卻是d小姐引起眾怒,也就是說(3)代入(2)不成立
所以其中必有一方定義錯誤
如果(2)為真,那(3)必不為真
因為d小姐可以處理好不懂禮貌無知又硬凹的人,那當然對於懂禮貌又有見識的人處理不
好
所以
結論一:鄉民其實是懂禮貌又有見識的人
如果(3)為真,那(2)必不為真
鄉民都不懂禮貌無知又硬凹,d小姐對於這種人會處理不好
而因為(2)承(1),當(2)不為真時(1)亦不為真
所以
結論二:d小姐其實並不太懂人情事故
也就是說
如果d小姐真的很懂人情事故,那鄉民就是一群懂禮貌又有見識的人
如果鄉民是一群不懂禮貌無知又硬凹的人,那d小姐就並不太懂人情事故
說真的我不在乎到底d小姐懂不懂人情事故或是鄉民是否都不懂禮貌無知又硬凹
但是d小姐不過發了幾篇文章就互相在自婊
這種
完全矛盾的邏輯卻說自己邏輯很好,讓我對台灣司法界很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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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 ALPHA ET OMEGA, PRIMUS ET NOVISSIMUS, PRINCIPIUM ET FI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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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O TOTUS, UNUS IN SAECULA SAECUL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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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rostbug:我笑了 07/08 11:05
推 silveryfox99:我也笑了﹐跟一個重度公主症患者講邏輯。吃飽太閒 07/08 11:07
推 IAMBB:d 小 姐 站 在 你 後 面 她 非 常 火 07/08 11:09
推 goodhao1:I服了YOU XXXXXD 07/08 11:16
推 kittyinpink:你超棒的!!! 07/08 11:21
推 harlemk416:XDDDDDDDDDDDDD 07/08 11:32
推 lesan21:發現D小姐激發了大家的戰意了XD 07/08 12:02
推 claire96:XDDDD 07/08 12:24
→ fjulaw:如果你的假設前提都是正確的話 這推論頗有趣的 07/08 13:20
→ fjulaw:期待您也能貢獻你的邏輯拯救司法界 只有憂心是無法改善現狀 07/08 13:27
推 Raist:XDDDDDDD 大推~~~~~ 哇哈哈哈 邏輯很清楚阿 XDDD 07/08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