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講了一堆理由
但最終的,你弄壞人家的東西,理所當然認為不用就是有問題。
平常錢你有出他有出,這時候計較誰出的多已經沒有意義了。
但車子在你手中弄壞,而實際上車子的確是女友的,
這時候你的擔當實在令人心碎....
買車本來就決定兩人共用,結果所有費用也都是女生出,
你用的理所當然,然後出了意外再來說,我們不分錢的阿,沒必要賠。
對你來說當然沒必要,因為看下來幾乎大多支付都是你女友再出了。
從態度就可以猜想,平常用錢態度整個問題不小。
不過我推你的結論,因為整個下來你女友好像冤大頭一樣,
分清楚也好,省得別人的錢你都不當錢了。
※ 引述《iampincky (Swing me, baby)》之銘言:
: 補充:
: 當時女友買車的另一個用意就是覺得我的車太不安全
: 經常在行進中熄火,車齡近15年,長的像廢棄車輛
: 所以買車原本這台車就是兩人共用
: 不過車貸、保險、稅是由女友支付
: 這一次也不知算不算借用
: 因為我也沒問過女友就開來上學
: 我的錢也不是都花在約會上
: 實際上我們兩個生活在一起,很少約會
: 頂多就是去看場電影和出去吃飯
: 只是生活費會先由我支出
: 等花完之後由我女友支出
: 經過這次教訓,我決定和她凡事都分的清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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