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QUAWATERS:不覺得愛熄滅了才會發現不合之處 難道熱戀期都不吵架嗎 11/25 21:49
※ 編輯: chosenone 來自: 220.138.105.75 (11/25 21:49)
→ micty:的確會有人有這種話當藉口,但個性不合是真的有的事情 11/25 21:50
沒人說個性不合不存在
但重點在於是因為沒有愛了而分 還是個性不合而分
大家都承認說個性不合一直都存在
如果個性不合的兩人都相愛了 那不正代表個性不合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嗎
※ 編輯: chosenone 來自: 220.138.105.75 (11/25 21:58)
推 AQUAWATERS:也是友人很愛 但在一起就吵 不得不分的 11/25 21:59
→ AQUAWATERS: 有 11/25 21:59
→ AQUAWATERS:而且朋友跟情人是不同的 即使認識了十年才交往 11/25 22:00
→ AQUAWATERS:都不一定個性會合 何況很多人都是根本不熟就交往的 11/25 22:00
→ AQUAWATERS:交往前根本沒機會認識對方當情人是什麼樣貌吧 11/25 22:00
→ snubi:同意你這篇 11/25 22:14
→ snubi:我覺得你很明確點出兩碼子不一樣的事,很清楚它們的分水嶺 11/25 22:14
推 pagl:濃烈的愛情 本來就不可能 永無止盡的燃燒下去 11/26 00:26
→ pagl:衝突也會加速毀滅愛情 可是人生的考量點..不只是愛情 11/26 00:28
→ pagl:有時候不是愛不存在 而是為了某些理由決定放棄 11/26 00:29
推 mieya:為什麼個性不合就不能相愛呢 為什麼個性合就要相愛呢? 11/26 11:41
→ mieya:這兩個說法也都不一樣 有人就是會認為是決定性因素 也有人 11/26 11:42
→ mieya:認為是屁 我覺得這就是感情不能明確限制太多探討的原因 11/26 11:42
推 labyrinth606: 喔 11/26 18:42
→ labyrinth606:原po不錯喔..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烏草草推 11/26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