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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看事件 我並不贊成藝人凡事都被拍 因為那已經侵犯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可是 發生這種事 還要把伊能靜講成被害者似的我就不能接受了 就算愛情是情不自禁 難道不用對家庭負責嗎? 劈腿的人就是不對還講什麼 有問題應該先處理而不是出軌以對吧 發生這種事 真正受害的是衝著她形象去代言或拍戲的廠商好嗎? 本來公眾人物的形象就關係到公眾緣的問題 但不能為了公眾緣去假塑一個跟自己不符的形象吧 那跟詐欺有什麼不同 如果公眾人物的螢幕形象是假的 那是把衝著她的好媽媽形象去買她代言的家用品的觀眾當傻子嗎? 覺得近年來一些藝人私下不檢點卻用一種包裝過的假象撈金.. 等到東窗事發才說"要隱私""藝人也是人" 老實說,平平都是人, 大多數人都沒有那麼好賺~ 連”不要違反社會認知的道德觀”都做不到 還憑什麼賺公眾財? 自己做錯事再來檢討民眾的不愉快和受騙感,說得過去嗎? 之前那些賢妻良母代言費賺假的啊 除了公眾人物以外有誰露個臉講幾句話就能賺百萬千萬億? 就連請諾貝爾獎得主演講也沒那麼貴! 有代言的人本身本來就要考量一下形象! 知道自己的好感和信任度都是被騙的 就是不舒服~ 如果連不要違反社會認知的基本道德標準就做不到 要隱私,要人權 就不要賺公眾財不要當公眾人物不就好了 要是當藝人只需要臉和身材不用形象不用道德 那每個人去整個型都可以去代言了 哪有工作是只想接受好康不用付出的? 哪有叫一般民眾改變自己的價值觀去認同或接受這些行為的道理? 我每次看到藝人出包時說自己也是人也要人權的時候就不以為然 要不是他們今天是做錯事 平時搶版面搶鏡頭都來不及 出了事以後再怪民眾注意太多他們的私事 根本是顛倒是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37.232 ※ 編輯: mester 來自: 118.168.137.104 (11/22 11:12)
ivyyv:簡單說 敢作敢當 你有膽子做就要有勇氣承擔 11/22 18:15